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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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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时间: 2010-6-16 阅读次数: 175 字体大小 : 【小】 【中】【大】附件:律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征求意见稿)一、总说明(一)为了统一规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事务所” ) 的会计核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事务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律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在执行 《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办法,合作律师事务所、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应参照执行本办法三)律师事务所设立的分所、 分支机构, 应当在律师事务所会计账簿体系之内分别设置相应的明细账, 进行明细核算,按照有关规定定期进行账账、 账实核对四)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行业管理有关规定, 同时根据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对会计信息和成本资料的需要,按期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及有关数据和资料二、补充会计科目使用说明1. 会计科目的设置本办法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设“合伙人往来”、 “业务协作费”、“专项监管款”、“职业风险基金”、“业务收入”、“业务支出”等科目,并对“管理费用”等科目的明细科目设置和核算内容进行了补充规定。

2. 补充会计科目的使用说明1134 合伙人往来一、“合伙人往来” 科目用于核算事务所合伙人从事务所提取的用于办案或代委托人支付鉴定费、评估费、翻译费、人民法院依法收取的费用、异地办案差旅费等办案费用二、本科目应按合伙人律师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三、事务所合伙人从本所预支该项费用时, 借记本科目, 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等科目合伙人在事务所报销其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时, 应借记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余额归还时,借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合伙人在委托人处报销代垫款后向事务所归还预支款时, 借记“现金”、 “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合伙人以应分利润冲抵时,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记本科目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 反映合伙人未与事务所进行结算的事务所预付款项余额五、编制资产负债表时,本科目余额应在“其他应收款”科目列示2181 业务协作费一、 “业务协作费”科目核算事务所与其他机构之间进行业务协作时一方支付给另一方的费用二、事务所在确认收入时, 不包括与其他单位进行业务协作而需支付给其他单位的费用事务所应按应收取的服务费用, 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按应支付给其他单位的业务协作费, 贷记“业务协作费”科目, 按其差额, 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三、事务所对外支付业务协作费, 借记“业务协作费”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事务所收到其他单位支付的业务协作费, 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四、编制资产负债表时,本科目余额应在“其他应收款”科目列示2181 专项监管款一、“专项监管款”科目, 用于核算事务所收取的代委托人保管的合同资金、 执行回款、履约保证金等款项二、事务所在代收上述款项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专项监管款科目事务所在对外支付上述款项时,借记专项监管款,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三、编制资产负债表时,本科目余额应在“专项应付款”科目列示2333 职业风险基金一、“职业风险基金”科目核算事务所按规定提取的用于职业风险赔偿的准备金二、事务所提取职业风险基金时, 借记“管理费用──职业风险基金”科目, 贷记“职业风险基金”科目事务所依法赔偿时,借记“职业风险基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如果所提取的职业风险基金不足以赔偿时,其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三、编制资产负债表时,本科目余额应在“专项应付款”科目列示3121 盈余公积一、在本科目下设置“共同基金”明细科目, “盈余公积──共同基金”科目核算事务所按照一定比例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用于事务所发展的基金。

二、事务所提取共同基金时, 借记“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科目, 贷记“盈余公积──共同基金”科目三、取消“盈余公积”科目下的“法定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 “法定公益金”明细科目3141 利润分配取消本科目下的“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提取法定公益金”明细科目5103 业务收入一、本科目主要核算事务所因对外提供法律服务而取得的各项收入 本科目应按不同服务性质进行数量和金额核算二、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所取得的收入, 应按下列原则予以确认, 并按已实现的收入记账,计入当期损益一)同一年度开始并完成的法律服务,应当在完成法律服务时确认收入二)当法律服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 事务所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当年提供法律服务期间占整个服务期间的比例确认当期法律服务收入三)在提供法律服务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情况下,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收入分别以下情况予以确认和计量:1. 如果已经发生的法律服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 应按已经发生的法律服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成本;2. 如果已经发生的法律服务成本预计不能全部得到补偿, 应按能够得到补偿的法律服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 并按已经发生的法律服务成本, 作为当期费用, 确认的金额小于已经发生的法律服务成本的差额,作为当期损失;3. 如果已经发生的法律服务成本全部不能得到补偿, 应按已经发生的法律服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不确认收入。

四)提供法律服务的收入,应按事务所与委托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的金额确定其中,事务所收到的法律援助补助金、收取的代委托人支付的鉴定费、评估费、翻译费、人民法院依法收取的费用、异地办案差旅费等办案费用不计入收入现金折扣应当在实际发生时作为当期费用三、事务所向委托人退还律师费用时,应当冲减当期的收入在退款的当期,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四、本科目应按法律服务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五、编制利润表时,本科目应在“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列示六、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5403 业务支出一、本科目核算事务所对外拓展业务、提供法律服务而发生的实际成本主要包括:1. 专职、兼职律师及辅助人员的工资、补贴、福利费用;2. 差旅费用;3. 邮电、通讯费用;4. 车辆燃料、修理费;5. 办公费用;6. 固定资产折旧费用;7. 会议费用;8. 培训费用;9. 广告费用;10. 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其他开支等二、事务所在发生相应业务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等结转成本时,借记业务支出,贷记劳务成本三、本科目应按法律服务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编制利润表时,本科目应在“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列示五、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5502 管理费用一、本科目下设置“职业责任保险费”、“法律援助费用”明细科目管理费用──职业责任保险费”科目核算事务所为抵御风险、 保护有关委托人的利益而支付的各种保险费管理费用──法律援助费用”科目核算事务所当期为承担法律援助义务而支付的办案费用、补助费用二、事务所支付职业责任保险费时, 借记“管理费用──职业责任保险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事务所承担法律援助义务发生对外支付费用或缴纳法律援助代偿金时, 借记“管理费用──法律援助费用”科目, 贷记“现金”、 “银行存款”等科目 在收到相应补助时,应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 “管理费用──职业责任保险费”科目三、财务会计报告( 一) 资产负债表各科目应当按照 《企业会计制度》 规定的格式进行设置, 并作如下调整:1. 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下增设“合伙人往来” 、“业务协作费”科目2. “专项应付款”科目下增设“专项监管款”、 “职业风险基金”科目3. 在“管理费用”下设“职业责任保险费”、“法律援助费用”二级科目。

4. 取消“盈余公积”科目下的“其中: 法定公益金”科目 其他会计报表中相关法定公益金、任意盈余公积的科目也一并取消 二) 利润表各科目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格式进行设置三)利润分配表各科目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格式进行设置,并作如下调整:1. 取消“可供分配的利润”科目下的“提取法定公益金”、 “提取储备基金”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及“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科目下的“应付优先股股利”“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科目2. 将“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科目下的“应付普通股股利”变更为“应付合伙人及其他投资者利润”, 将“转作资本 (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变更为“转作合伙人出资的利润”进行现金流量表的编制不做要求四)事务所各项收入、支出的具体内容按照分部报表的要求填报现金流量表的编制不作要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利润分配表的表格样式见附件资产负债表司财 01表编制单位(公章):年 月日单位:元年初期末年期资产行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行初末数数次次数数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货币资金1短期借款25短期投资2应付票据26应收票据3应付账款27应收账款4预收帐款28其他应收款5应付工资29预付帐款6应付福利费30其他补贴款7应交税金31存货8其他应付款32待摊费用9预提费用33一年内到期的长期10一年内到期的长期34债权投资负债其他流动资产11其他流动负债35流动资产合计12流动负债合计36长期投资:长期负债:长期股权投资13长期借款37长期债权投资14长期应付款38固定资产:专项应付款39固定资产原价15其他长期负债40减 :累计折旧16长期负债合计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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