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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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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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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通则》培训,2006.10.31,前言,一、我国开展节能降耗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强化能源计量在节能工作中的作用,《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 与管理通则》讲解,一、概述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通则》是一强制性标准,标准4.3.2、4.3.3、4.3.4、4.3.5、4.3.8是强制性条款,其余是推荐性条款 标准代号GB/T17167—2006 名称《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通则》 代替了GB/ T17167-1997《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导则》,标准与GB/ T17167-199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1、名称更改,标准由推荐性变为强制性标准 2、增加了非工业企业(如:机关、社团)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要求 3、对用能单位、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和主要用能设备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进行了调整,对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要求进行了调整本标准共5部分: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能源计量器具配备(①、计量能源的种类及范围;②、配备原则;③、配备要求) 5、能源计量器具的管理要求(①、能源计量制度;②、能源计量人员;③、能源计量器具;④能源计量数据),二、标准条款释义,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的基本要求。

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等独立核算的用能单位2、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6422 企业能耗计量与测试导则 GB/T15316 节能监测技术通则 GB/T18603-2001 天然气计量系统技术要求 3、术语和定义3.1计量器具:是指单独地或连同辅助设备一起用 以进行测量的器具3.2能源计量器具:测量对象为一次能源、二次能 源和载能工质的计量器具一次能源:是指从自然界取得的未经任何加工、改 变或转换的能源 如原煤、原油、天然气、生物质 能、太阳能、水能、核燃料等二次能源:也称“次级能源”或“人工能源”,是由一次能源通过加工或转化得到的其他种类或形式的能源如:煤气、焦炭、汽油、煤油、柴油、重油、等石油制品,电力、蒸汽、热水等一次能源无论经过几次转换所得到的另一种能源,都被称为二次能源再生产过程中的余热、余压,如锅炉烟道排放的高温烟气,反映装置排放的可燃气体、废蒸汽、废热水、密闭反应器向外排放的有压流体等也属于二次能源。

载能工质:是指由于本身状态参数的变化而能够吸收或放出能量的介质,即介质是能量的载体水蒸气是重要的载能工质.,3.3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 实际安装配备计量器具数量占理论需要量的百分数 能源计量器具理论需要量(即应当安装量)是指为测量全部能源量值所需配备的计量器具数量3.4能源计量率 对约定的计量对象,经过计量的某类能源数量占同类能源总量的百分数称为能源计量率MX 即 Qp = ----------×100%MT 式中:Qp----能源计量率,%;MX----实际配备的能源计量器具计量的能源量;MT----能源消耗总量3.5次级用能单位 用能单位下属的能源核算单位 用能单位规模大小各异,可以有很多次级用能单位,也可以没有次级用能单位有些次级用能单位用能量很小,如企业的科室,而有些次级用能单位用能量很大,如车间,因此标准中又将次级用能单位分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和非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只有用能量超过一定限额的次级用能单位才被称作主要次级用能单位本标准仅对主要次级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有相应要求3.6综合能耗 1、定义:企业在计划统计期内,对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进行综合计算所得的能源消耗量。

实际消耗能源包括: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和载能工质所消耗的能源 2、分类 综合能耗分为三类:总综合能耗,单位综合能耗,可比单位综合能耗 总综合能耗:是企业在计划统计期内消耗的各种能源量,经综合计算后得到的总能耗量 单位综合能耗:是以单位产量,或单位产值所表示的综合能耗量即用企业同一计划统计期内合格产品总产量,除总综合能耗量;或以企业同一计划统计期内产品净产值,除总综合能耗量3、可比单位综合能耗: 是为在同行业中实现能耗可比所计算出来的综合能耗量3、可比单位综合能耗: 是为在同行业中实现能耗可比所计算出来的综合能耗量3.7效率--利用的量占总量的比率(可利用量/总量) 3.8当量热值是指某种能源本身所含的热量 3.9等价热值是指为了获得一个度量单位的某种二次能源(如汽油、焦碳、煤气、电力、蒸汽等)或耗能工质(如压缩空气、各种水)所消耗的,以热值表示的一次能源量 3.10等价热值=当量热值/转化效率,3.11能源计量当量: 计算某种能源的能源量时与标准燃料的热值相对应的数量 国际上采用的标准燃料有两种:煤和油以煤作为标准燃料来计量时称为煤当量,以油作为标准燃料来计量时称为油当量 中国采用煤当量作为能源计量当量。

折算的方法是:用1千克标准煤的热值29.3兆焦去度量一切燃料、动力能源即,煤当量系数等于某种能源1千克实际热值除以1千克标准煤热值29.3兆焦各种能源与标准煤的参考折标系数名 称 参考折标系数(吨标煤)原煤(吨) 0.7143洗精煤(吨) 0.9000其他洗煤(吨) 0.2850型煤(吨) 0.6000焦碳(吨) 0.9714其他焦化产品(吨) 1.3000焦炉煤气(万立方米) 6.1430高炉煤气(万立方米) 1.2860其他煤气(万立方米) 3.5701天然气(万立方米) 12.1430原油(吨) 1.4286汽油(吨) 1.4714,名 称 参考折标系数(吨标煤)煤油(吨) 1.4714柴油(吨) 1.4571燃料油(吨) 1.4286液化石油气(吨) 1.7143炼厂干气(吨) 1.5714其他石油制品(吨) 1.2000热力(百万千焦) 0.0341电力(万千瓦时) 4.0400(自备电厂电力折标系数采用本厂实际发电煤耗折算),4、能源计量器具配备,4.1 能源计量的种类及范围 4.1.1能源计量种类 本标准所称能源(能源法第二条定义)指煤炭、石油、天然气、焦炭、热力、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生物质能和其他直接或间接通过加工转化而取得的有用的各种资源。

4.1.2 能源计量范围 1、输入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的能源及 载能工质(外购) ; 2、输出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的能源及 载能工质(外供) ; 3、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自产的能源及 载能工质(自产) ; 4、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使用(消耗) 的能源及载能工质(自用) ; 5、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可回收利用的 余能资源(回收),购入,储存,加工转换,生产用能,生活用能,余热利用,外销,,,,,,,,,,,,,4.2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原则 4.2.1应满足能源分类计量的要求 4.2.2应满足用能单位实现能源分级分项考核的要求实现这种分别计量的主要目的就是要为能源的定额考 核、缺陷诊断提供技术上的可能 用能单位能源分级分项考核是实现能源消耗定量化管理 的一种科学的能源管理方法用能单位实行合理用能和节 约用能的关键是全面实行能源消耗定量化管理在各用能 单位、各种能源使用过程的各个环节上,合理配置能源计 量器具,加强能源数据的管理,健全能源消耗统计台帐, 就可以得到准确的实际能源消耗数据4.2.3重点用能单位应配备必要的便携式能源检测仪表以满足自检自查的要求。

国家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工作的要求: 本标准所指的重点用能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节能法》第二十条规定的重点用能单位,即年综合能源消耗总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耗总量5000吨以上不满1万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 即①年耗能1万吨标准煤以上单位;②指定的年耗能5000~1万吨标准煤单位1、《节能法》5条、6条规定:“国家经贸委同国家统计局定期公布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 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并定期发布其能源利用状况;省经委同省统计局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1万吨标准煤的重点用能单位名单,报国家经贸委备案,并定期发布其能源利用状况” 2、《节能法》第14条规定:“重点用能单位应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应在每年1月底前向主管经济贸易委员会报送上一年度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告应包括能源购入、能源加工转换与消费、单位产品能耗、主要耗能设备和工艺能耗、能源利用效率、能源管理、节能措施和节能经济效益分析、预测能源消费等” 3、山西省《双百家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规定,列入山西省双百家重点耗能企业的单位应向质监局报送能源计量状况报表。

4.3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要求 主要内容有: 1、用能单位、主要次级用能单位、主要用能设备应加装能源计量器具 2、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应符合要求 其中4.3.2、4.3.3、4.3.4、4.3.5、4.3.8均为强制性条款,就是国家要求企业必须执行的4.3.1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按下式计算 NS RP= ———— ×100%NT 公式中: RP-------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 NS-------能源计量器具实际的安装配备数量 NT-------能源计量器具理论需要量 配备率是指企业实际配备的能源计量器具台(件)数与企业能源计量率为百分之百时需要配置的数量(即理论需要量)之比4.3.2用能单位应加装能源计量器具 1、是对用能单位的最基本要求 2、是对用能单位的强制性要求 3、是用能单位能源管理的基础 4.3.3用能量(产能量或输运能量)大于或等于表1 中一种或多种能源消耗量限定值的次级用能单位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 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应按表3的要求加装能源计量器具表1主要次级用能单位能源消耗量(或功率)限定值,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用能单位应将“其它”还原成相应的能源种类与100t/a(2926GJ/a)相等价的计量单位。

这里的“其它”是指其他某一类能源而非其它各类能源的总和4.3.4 单台设备能源消耗量大于或等于表2中一种或多种能源消耗量限定值的为主要用能设备 主要用能设备应加装能源计量器具表2主要用能设备能源消耗量(或功率)限定值,4.3.5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应符合表3的要求表3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要求 单位:%,注1 中“进出用能单位的季节性供暖用蒸汽(热水)可采用非直接计量载能工质流量的其他计量结算方式是考虑到多数进出用能单位的季节性供暖用蒸汽(热水)的计量方式目前采用的是根据供暖面积的方式来核算供暖费用 注2中“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的季节性供暖用蒸汽(热水)可以不配备能源计量器具的意义在于供暖计量比较复杂,实行分户计量目前也不现实注3中“在主要用能设备上作为辅助能源使用的电力和蒸汽、水、压缩空气等载能工质,其耗能量很小(低于表2的要求)可以不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其意义在于在主要用能设备上作为辅助能源使用的电力和蒸汽、水、压缩空气的载能工质由于在进出用能单位(或主要次级用能单位)时已经进行了计量且又不作为用能设备的主体耗能,故不要求一定加装能源计量器具,4.3.6 对从事能源加工、转换、输运性质的用能单位(如火电厂、输变电企业等),其所配备的能源计量器具应满足评价其能源加工、转换、输运效率的要求。

此条例是对上述用能单位所配能源计量器具的特殊要求 从事能源加工、转化、输运性质的用能单位,其能源加工、转换、输运效率反映了对能源的利用情况,所以应对其进行严格的计算,因此必须配备相应的能源计量器具来测量计算加工、转化、输运效率所必须的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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