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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修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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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析题1、1950 年,数学家华罗庚放弃在美国的终身教授职务,奔向祖国归途中,他写了一封致留美学生的公开信,信中说: “为了抉择真理,我们应当回去;为了国家民族,我们应当回去;为了为人民服务,我们应当回去;就是为个人出路,也应当早日回去,建立我们工作的基础,为我们伟大祖国的建设和发展而奋斗!”回国后,华罗庚进行应用数学的研究,到工厂、农村、部队、学校,足迹几乎遍布全国各省区,用数学解决了大量生产、科研中的实际问题,在国际国内享有盛誉,被称为“人民的数学家”1979,华罗庚应邀去英国讲学,题目是《为百万人的数学》海报贴在街头,连饭馆老板都关心这次演讲伦敦数学学会秘书长在写给他的信中说:“我只能期望我们的数学界能把您的榜样铭记在心,而去做些实际成绩来在这次讲学途中,一位外国朋友问他:“华教授,您一定成了百万富翁了!”他以为应用数学是门赚大钱的买卖华罗庚笑着回答: “我的确很富有,我在这十多年里获得了巨大的前所未有的精神财富在英国伯明翰大学,一位风度翩翩的女学者问他:“华教授, 您不为自己回国感到后悔吗?”华罗庚含笑道: “不,我回到自己的祖国一点也不后悔,我回国,是要用自己的力量, 为祖国做些事情, 并不是为了图舒服。

活着不是为了别的,而是为了祖国! ”请谈谈对数学家华罗庚爱国情感的理解参考答案:①强烈的爱国情感,可以使人树立远大的生活目标;②强烈的爱国情感,可以使人产生不可战胜的精神力量;③强烈的爱国情感,能够激发人的聪明才智;④爱国主义是我们每个人宝贵的精神财富,是有志之士建功立业的思想基础2、 李向群出生于海南省一个富有家庭入伍前,他是一个运输队的“小老板”他父亲对他说:搭帮党的富民政策,使我们家逐步富裕起来,可我们家中还没有一名共产党员, 你到部队后一定要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带着父母的嘱托,他来到了部队工作、训练事事争当先进一年后,他探亲回到家母亲第一句话就问他:孩子,入了党吗?他红着脸说:快了当他从广播、电视中知道长江流域发生特大洪水时,一种军人的责任感油然而生;探亲假并未到期,部队也并未催促,就主动告别父母,乘飞机尽快赶回部队果然不出其所料,部队开到了湖北长江抗洪前线他豁着生命,七天七夜奋战在大堤上,先后晕死三次,醒来后又出现在战士面前党组织根据其表现,让其火线入党,他还未来得及交第一次党费,过第一次党组织生活,第四次累倒时则永远没有站起来 ,, 问:李向群追求的是一种什么样的人生理想?你认为他的追求值得吗?答: 李向群追求的是崇高的人生理想——共产主义理想。

他自觉的将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统一起来,坚实对社会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的信念,坚定对改革开放和实现共同理1 想的信心,把自己青春和生命献给了崇高理想李向群虽然牺牲了,但他和中华民族无数为崇高理想而奋斗,而献身的英雄人生一样,凝聚成一种精神力量,激励人们向着既定的目标前进3. 张华是第四军医大学七九级一名品学兼优的大学生他说:“一个人为着一个伟大理想而活着、战斗着,他就会成为一个崇高的人,就会从庸人的鼠目寸光中,从苟且偷安和贪生怕死中解放出来1982年,他为救一位落入粪池的69 岁老农而献身张华牺牲后,他的英雄事迹在第四军医大学以及全国产生了强烈反响第四军医大学迅速掀起了学习张华的热潮,并使这项活动持续至今张华所在的二大队改成了“张华大队”十多年来,张华大队拥有三个百分之百:英语四级通过率百分之百;服从分配,自愿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的百分之百;毕业生成才率百分之百张华的生命在越来越多的人身上延续在学习张华的活动中,有位大学生投书报刊,提出“张华救老农值不值得”的疑问他认为:“一个风华正茂的大学生舍身救一个年过花甲的老农,等于拿金子去换等蛳的石子,是毫不值得的 问:张华为救老农而献身值不值得?请予以评说。

答: 张华舍身救人是一种高尚的行为,他的行为创造了宝贵的精神价值精神价值对社会对他人所起的积极作用是不能忽视的,在推动历史进程方面,精神价值比物质价值更具有深远的意义4. 光阴似箭, 1988 年,工作几经调动的孔繁森已担任聊城地区行署副专员这时,又一次严峻的考验摆在他面前这一年, 山东省在选派进藏干部时,认为孔繁森政治上成熟,又有在西藏工作的经验,便准备让他带队组织上问他有什么困难,他还是那句话:“我是党的干部,服从组织安排其实,孔繁森心理很清楚,家里确实有不少困难:自己的身体状况不如从羊了;年近九旬的老母,生活已不能自理;3 个孩子尚未成年,需要有人照看;妻子动过几次大手术,休弱多病自己一走,全家的生活重担又要压在妻子一个人肩上他不会忘记第一次进藏时的情景,里里外外都是妻子操劳,有一次,她去刨地瓜,5 岁的儿子没有人照看,掉地地窖爬不上来,, 孔繁森觉得对不起妻子,对不起孩子, 对不起自己的老母亲他动情地对妻子说:“庆芝,我欠你的太多了!等从西藏回来,我一定会加倍补偿”你就放心去吧”,庆芝抽泣着说,“一个人出门在外,好好保重身子在那些日子里,王庆芝一边为丈夫收拾行李,一边悄悄地抹泪。

要走了,孔繁森默默地站在母亲面前,用手轻轻梳理着母亲那稀疏的白发,然后贴在老人的耳朵旁,声音颤抖地说: “娘, 儿子又要出远门了,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要翻好多座山、过好多条河 “不去不行吗?”年迈的母亲抚摸着他的头舍不得地问不行啊, 娘,咱是党的人 ”孔繁森的声音哽咽了那就去吧, 公家的事误了不行多带些衣服、 干粮, 路上可别喝冷水 ,, ” 想到也许这是同年迈多病的老母亲最后一面,孔繁森再也抑制不住内心的感情,“扑通”跑在母亲面前:“自古忠孝不能两全,娘,您要多保重!”说完,流着眼泪给母亲深深磕了2 一个头无情未必真豪杰为了党的事业,孔繁森把对家乡、对亲人的爱深浓埋在心底,把博大无私的爱献给了祖国和人民 1988年,孔繁森第二次进藏后任拉萨市副市长,分管文教、卫生和民政工作任职期间,他跑遍了全市8 个县区的所有公办学校和一半以上乡办、村办小学,为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事业殚精竭虑1991 年,一次车祸把他摔成严重的脑震荡,颅骨骨折,高烧昏迷住院治疗期间,一天,他得知一所学校发生了问题时,便不顾高烧未退、眼睛充血,骑着自行车赶到学校现场处理在他和全市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拉萨适龄儿童入学率从45% 提高到 80% 。

这一次,听说孔繁森要延长在藏时间到阿里工作,有的同志劝他:你是山东的干部,已经先后两次进藏,该吃的苦也吃了凭你的政绩和能力,回去一定可以干得更好,进步得更加快听了这话,孔繁森的神情顿时严肃起来:“怎么能说我是山东的干部呢?我们共产党员无论在哪里工作都是党的干部越为边远贫穷的地方,越需要我们去为之拼搏、奋斗、付出,否则,就有愧于堂,有愧于群众 问:孔繁森是如何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的?在他的身上体现了一种什么精神?答: 孔繁森在个人的利益与集体的利益发生冲突时,他做到了以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两次进藏孔繁森的身体体现了集体主义所倡导的自我牺牲精神,即个人自愿地为他人利益、社会利益及为成就他为之奋斗的事业和理想而牺牲自己的利益,甚至生命5 李勇系在校学生,16 周岁时曾作为姚刚(成年人且精神正常)的委托代理人与某商场签订过一份买卖照相机的合同李勇17 周岁零 11 个月时曾与陈瑞签订过一份买卖合同,内容是李勇用一万元购买陈瑞所有的一套音响,李勇的父母对此未作任何表示问:(1)李勇与姚刚之间的委托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李勇与商场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3)李勇与陈瑞签订合同一个月后,对该合同效力的确认权属于李勇还是其父母?为什么?(1 )委托合同效力待定(3 分) 。

因为李勇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独立签订委托合同能力,其签订的合同效力应视其父母是否追认而定(2 分) 2)李勇与商场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3 分) 因为其委托人事先授权,行为的效果则直接由委托人承受(2 分) 3)行为效力的确认权属于李勇自己(3 分) 因为一个月后,李勇即在法律上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需其法定代理人确认其行为效力(2 分) 解析】(1)略2)代理人以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为条件,如果代理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无法履行代理职责据此,李勇不能实际享有姚刚授予的代理权但根据合同法第493 条规定的表见代理制度,李勇与商场签订的买卖合同仍然有效3)李勇与陈瑞签订的音响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李勇签订该合同时为17 周岁零 11 个月, 过一个月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存在法定代理人,当然也谈不上其法定代理人确认了72003 年 12 月 1 日,杨某向法院起诉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称:其于 2001年 8 月 22 日向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举报厦门某厂于1997 年 8 月至 1998年 12 月间偷逃税款6 万余元 2002 年 8 月 6 日,杨某得知被告以案源20010027 号正式立案。

但至起诉时被告仍未对该案进行处理起诉人认为被告负有法定职责却不作为影响了其权益为由(因被告已公告举报偷漏税查实有奖), 要求判令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对偷逃税案结案问题:杨某是否具有原告资格?为什么?评析与其他绝大多数国家相比,我国对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作了较为严格的规定即规定行政诉讼的原告必须与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这是原告资格的本质特征但实践中如何界定“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原告的合法权益”则有相当的难度原告的合法权益被侵犯时是实在、必然的还是可能、不确定的,原告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日本关于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有两种学说即原告的利益限定于由法律保护的利益说(即通过对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根据是否保护被侵害利益来判断)和原告只要有事实上的利益(被侵害)说前者对原告的资格要求比后者更为严格笔者认为,基于我国处理行政争议的资源有限和法制尚不完备的立法出发点,我国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应以原告的合法权益被侵犯时是实在、必然的为准本案中,被告根据原告提供的线索对第三人的偷漏税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但立案并不必然导致对第三人的处罚,因而也就无法确定原告具有实在的、必然的利益(因4 举报属实而获奖)。

被告未对已经立案的案件进行查处也就不可能侵犯到原告的不确定的、只是可能的利益原告尚不具备事实利益被侵害说要求的资格故李某不具有本案行政诉讼原告的资格法院依法对其要求判令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对偷逃税案结案的起诉不予受理是正确的反之,如果行政机关的不作为必然侵犯原告的利益则其具有原告资格如另一案件中,张某以其邻居正在超越行政机关的审批范围建房影响其相邻利益为由要求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予以干预,行政机关拒不作为,则张某具有要求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8 案情介绍:犯罪嫌疑人辛小军,男,30 岁,某市进出口公司员工1993 年,9 月 10 日上午 11 时40 分左右,辛小军从单位下班回家路过市殡仪馆附近一段比较偏僻的小路时,听见不远处有一女子呼救的声音辛小军赶到现场之后,发现两名男青年在调戏邻居的女儿张霞辛小军见状,连忙上前制止那两名男青年倚仗自己人多,便一起殴打辛小军辛小军恐怕自己一人难以对付,无奈之下,只好跑开于是,那两人更加有恃无恐,继续欺负少女张霞辛小军看到自己赤手空拳无济于事,便从衣袋内取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重新返回现场辛小军持刀向两名流氓大声呵斥,让两人放开张霞。

但两人不予理睬见到警告不起作用,辛小军便上前向其中一人腿上刺了一刀,那人负伤倒地,另一个人见状,凶相毕露,向辛小军拼命扑去辛小军一边退让,一边警告说: “你别动,我手里有刀,再过来就捅死你该人不听警告,继续扑向辛小军,二人扭打在一起在撕打过程中,辛小军一刀正刺中那人的胸口,那人顿时血流如注,仓皇逃走事后得知,两名男青年中被辛小军刺中胸口的名叫李宏伟,另外一人叫裴新李宏伟因失血过多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其家属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杀人者辛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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