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协议法试题解析本次试题总体评析 一、从不一样能力层次要求的试题分值来看,达成应用水平要求的题目分值占30%左右,比较合理;其他大部分题目属于识记题,即能够在教材原文中找到完全一致的表述,在这一点上,领会水平要求的题目分值偏低二、从考查知识点的分布情况来看,协议总论部分试题的分值达成93分,相对于协议分论而言,总论部分占了绝对比重在协议总论部分,第三章“协议的成立”与第六章“协议的履行”各考查了七次,为考查重点;其他考点平均分布于第一章“协议与协议法”、第五章“协议的效力”、第七章“协议的保全”、第八章“协议的转让”、第九章“协议的解除”、第十章“协议权利义务的终止”、第十一章“违约责任”中;第二章“协议法的基本标准”只考查了老实信用标准一个知识点,第四章“协议的内容和形式”未有明显考点总体来看,考查的重点、次重点、非重点还是比较清楚的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题1分,共30分)在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项选择或未选均无分l.无名协议是指( B )A.无名称协议 B.法律无明文要求名称与规则的协议C.无内容协议 D.无形式协议解析 考查知识点:“协议的分类”之“有名协议与无名协议”(教材第5页,注:教材指《协议法》,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引委员会组编,王利明、崔建远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如下同)。
原文:“无名协议,又称非经典协议,是指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的名称与规则的协议正确选项B的表述与原文基本一致,考生依识记即可答题2.《协议法》要求: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也许给对方导致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这一要求体现的是( B )A.适当履行标准 B.协作履行标准C.经济合理标准 D.情势变更标准解析 考查知识点:“协议履行的标准”(教材第125-129页)教材中所列标准一、适当履行标准,强调协议履行的主体适当、履行标的适当、履行期限适当、履行地点适当、履行方式适当;二、协作履行标准,强调在协议履行的过程中,债权人应当配合债务人的履行行为,双方相互协助的义务;三、经济合理标准,强调在履行协议时付出最小的成本,取得最佳的协议利益;四、情事变更标准,强调因不可预见的情事变更导致协议的基础丧失或动摇,继续维持协议效力显失公平,因而允许变更或解除协议本题题干中所列为《协议法》第一百一十八条有关“不可抗力的通知与证明”的要求,强调假如因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及时通知双方,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就该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出题者的意图应当是将该法条所描述的情形与教材第126页“协作履行标准”中的“(3)因故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否则还要就扩大的损失自负其责”相对应。
这就对考生提出了相对较高的要求,既需要对于协议履行的各个标准的内容作细化识记,也需要对于协议法第118条作正确了解,并将二者相联系考生很也许出现了解偏差,选择其他选项3.上海某企业与宁波某企业签订一加工承揽协议,由宁波企业承揽加工3万件牛仔裤,协议中未约定履行地点,依协议法要求,该协议履行地应在( B )A.上海某企业所在地 B.宁波某企业所在地C.上海某企业指定的地点 D.宁波某企业指定的地点解析 考查知识点:“协议履行的规则”之“履行地点”(教材第132页)实际也就是直接考查《协议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的要求:“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考生能够识别出题干中的承揽协议的重要交付标的物属于“其他标的”、宁波企业是履行义务的一方就能够答题4.协议当事人互负债务,且无先后履行次序之约定,当事人一方可在对方未履行之前,拒绝对方的履行祈求,这被称为( B )A.先履行抗辩权 B.同时履行抗辩权C.不安抗辩权 D.先诉抗辩权解析 考查知识点:“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定义(教材第134页)教材原文“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协议的当事人没有先后履行次序的,一方在对方未为看待给付此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的权利。
基本照搬了《协议法》第66条的要求考生对概念有所识记即可答题5.情势变更的前提,是协议成立后,作为该协议基础的事由发生了协议签订时不能预料的变化,而这种变化的原因是( D )A.因为主体不合格 B.因为意思表示不真实C.因为违法 D.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解析 考查知识点:“情事变更标准”的定义(教材第127页)教材原文:“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不可预见的情事变更”属于简单识记题这也是“协议履行的标准”知识点在本次考试中的第二次出现6.协议解除针正确标的是( B )A.无效协议 B.有效协议C.可撤消协议 D.效力待定协议解析 考查知识点:“协议解除的法律特性”(教材第174页)教材原文:“第一,协议解除以有效成立的协议为标的”属于简单识记题7.法律要求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 C )A.继续有效 B.效力待定C.消亡 D.中断解析 考查知识点:“行使解除权的程序”(教材第184页)教材原文:“解除权的行使也有限制法律要求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亡简单识记题8.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依照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其依据是( A )A.老实信用标准 B.自愿标准C.公平标准 D.平等标准解析 考查知识点:“协议法的基本标准”之“老实信用标准”的详细体现(教材第27页)。
教材原文:“在协议关系终止以后,尽管双方当事人不再负担协议义务,但亦应依照老实信用标准的要求,负担某些必要的附随义务,如保密、忠实等义务这种义务属于依老实信用标准所产生的后协议义务属于简单识记题9.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数宗同种类债务,而债务人的履行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时,决定该履行抵充某宗或某几宗债务的现象,称之为( B )A.清偿 B.清偿抵充C.代为清偿 D.抵销解析 考查知识点:“清偿抵充”的概念(教材第197页)简单识记题10.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抵销效力的权利,称为抵销权该权利属于( C )A.祈求权 B.抗辩权C.形成权 D.变更权解析 考查知识点:“抵销概述”(教材第198页),原文:“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抵销效力的权利,称为抵销权,属于形成权简单识记题11.下列有关提存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C )A.提存仅具备私法关系的原因B.提存仅具备公法关系的原因C.提存既具备私法关系的原因,也具备公法上的法律关系的原因D.提存人与债权人的关系是公法关系解析 考查知识点:“提存概述”(教材第204页),原文:“提存具备私法关系的原因……提存又具备公法上的法律关系的原因”。
简单识记题知识点稍微有些偏,考生备考时也许不大关注这个小知识点,但假如对提存中的法律关系有比较全面的了解,仍能够凭分析解题12.当事人在协议中,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守约方的正确合用方式是( A )A.选择合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B.合用违约金条款C.合用定金条款 D.违约金和定金条款一并合用解析 考查知识点:“定金与违约金”(教材第242页)即《协议法》第116条“违约金与定金的选择”: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能够选择合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简单识记题,也是本门课程历年考查热点之一13.在无权代理的协议中,相对人能够催告被代理人进行追认,行使追认的时间为( D )A.一年 B.六个月C.三个月 D.一个月解析 考查知识点:“效力待定的协议”之“表见代理以外的欠缺代理权而代理签订的协议”之“相对人的催告权和撤回权”(教材第89页)即《协议法》第48条第二款“相对人能够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简单识记题14.可撤消协议中,假如具备撤消权的当事人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消权,该可撤消协议则转变为( B )A.无效协议 B.有效协议C.效力待定协议 D.部分有效、部分无效协议解析 考查知识点:“撤消权的行使”(教材第119页)。
原文:“假如超出1年不行使权利,或者在懂得具备撤消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的方式放弃撤消权,则可撤消协议成为有效协议简单识记题l5.采取协议保全措施应当在( A )A.协议生效后至协议履行完成前进行 B.协议被解除后进行C.协议被撤消后进行 D.协议被宣布无效后进行解析 考查知识点:“协议保全概述”(教材第143页)原文:“协议保全重要发生在协议有效成立期间考生只要了解A选项中的表述符合“协议有效成立期间”即可答题l6.下列债务人的债权能够由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是( C )A.基于劳动协议而产生的酬劳祈求权 B.基于人身伤害而产生的赔偿祈求权C.基于买卖协议而产生的货款祈求权 D.基于人寿保险而享受的保险金祈求权解析 考查知识点:“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教材第147页)原文:“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合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2条将’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解释为: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祈求权和劳动酬劳、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祈求权等权利属于“代位权”方面的老式热门考点,简单识记题,采排除法即可答题。
l7.债权人的撤消权行使的形式( B )A.只能向债务人提出B.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C.既能够向债务人提出,也能够向人民法院起诉D.能够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解析 考查知识点:“撤消权的概念”(教材第150页)原文:“行使撤消权必须由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协议法》第74条也要求“债权人能够祈求人民法院撤消该行为”简单识记题18.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清偿义务( A )A.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B.由次债务人向债务人履行、再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C.由人民法院确定D.既能够向债务人履行,也能够向债权人履行解析 考查知识点:“代位权行使的效力”(教材第149页)原文:“代位权诉讼的成立将使债权人取得来自次债务人的清偿实际上题干就是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合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0条的要求原文简单识记题这是“代位权”有关知识点在本次考试中第二次出现19.甲银行与乙企业签订贷款协议,发放贷款1000万元,还款日期为10月31日,经协商可展期2个月5月6日,甲银行与丙银行签订协议,甲决定将该笔贷款与其他贷款打包卖给丙银行,该协议8月1日生效。
对此,甲银行通知乙企业的时间应当最晚不得迟于( C)A.5月6日 B.8月1日C.10月31日 D.12月31日解析 考查知识点:“对债务人的债权让与通知”(教材第164页)原文:“该通知的时间不得晚于债务履行的时间本题题干中设置了四个时间点,考生需在债务履行时间、双方约定推后的履行时间、债权转让协议的签订时间及生效时间中辨别出正确的“债务履行的时间”该题通过设计模拟情景考查考生了解、利用协议法知识的能力,比较综合、灵活20.下列有关并存的债务负担的表述,不正确的是(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