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少年科学院章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 思想道徳建设的若干意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共青 团中央《共青团工作跨世纪发展纲要》等文献精神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广东省少年科学院是地方性青少年科技教育和活动的民 办非企业,以全省16周岁以下的青少年,特别是在校的中小学生为 主要服务对象,通过整合社会资源,以省内科普实验基地(学校类、 科研院所类)为阵地,引导和教育青少年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 提高青少年的综合科技素质第三条广东省少年科学院的主要任务是:组织科技专家指导全 省青少年开展科技教育、科技培训、科学实验、科技创新、科技竞赛、 科技交流等活动;发现和培养优秀的青少年科技苗子,引导并吸收他 们成为省少年科学院院士;建设校外科技教育的师资网络;进行校外 科技教育理论的研究Zr/r弟U!本学院的业务主管单位为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广东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五条本学院的地址在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广东省少年科学院的领导机构为院务工作委员会,由名 誉院长、院长、副院长组成,下设秘书处。
广东省少年科学院专业机构由专家委员会、院士导师团、科技团组成第七条广东省少年科学院院务工作委员会秘书处,负责日常的 科技培训、科技交流、师资培训、理论研讨、广东省少年科学院院士 的报审、中国少年科学院院士的推荐、科技活动的组织、科技教学资 料和器材服务以及少年科学院的宣传等工作秘书处设在广东省青年科学家协会第八条广东省少年科学院专家委员会成员聘请驻广东省的两院 院士、科技界专家和教育专家担任主要任务是对广东省少年科学院 工作进行决策咨询、学术指导、师资培训、理论研究和实践指导专 家委员会成员由广东省少年科学院聘任受聘专家委员会成员由广东 省少年科学院颁发《广东省少年科学院专家委员会委员聘书》第九条广东省少年科学院院士导师团成员由广东省科协会员、 省青年科学家协会会员、历届省I•大杰出青年获得者(科技类)、历 届省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科技类)担任,主要任务是与广东省少年 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结对,对院士候选人进行专项、科普培训院 士导师团成员由广东省少年科学院聘任受聘院士导师团成员由广东 省少年科学院颁发《广东省少年科学院院士导师聘书》第十条广东省少年科学院根据各市开展科普活动情况在全省范 围内确定一批科普实验基地(学校类、科研院所类),便于各市科普 工作的开展。
科普实验基地必须配有广东省少年科学院聘用的“科技 员”和必备的科技活动场地和设施第三章院士第十一条广东省少年科学院设立“广东省少年科学院院士”荣 誉称号,该称号是广东省少年科学院对我省具备突出科技创新能力和 科研成果青少年的最高荣誉第十二条广东省少年科学院院士评选条件:1、全省在校中、小学学生,品学兼优,具备一定科学素质;2在省级以上的青少年科技类、奥林匹克类竞赛中获得个人或 团体一等奖、金奖(或奖学金)者;\获得省级以上小发明奖者;4具有较强的科普意识和能力,个人科普事迹在媒体丄报道、 并具有一定社会影响者;以丄第1项和第2项是中报的必备条件,\ 4项中符合任何1 项即可申报第十三条广东省少年科学院院士的推荐、评选程序1、 符合申报条件的少年本人、家长、学生所在学校和社会各界 均可向广东省少年科学院院务工作委员会秘书处提出书面申报,填写 相关申报表2. 经专家委员会审查、考核确定100名左右的“候选小院士” 3参加考核的少年须在指定吋间、地点参加广东省少年科学院基础科技素质培训和考核4考核合格者再报院务工作委员会审批乂批准后的“广东省少年科学院院士”将由广东省少年科学院 颁发相关的证书、证章。
6两年评选一次广东省少年科学院院士,由市、县区团委、科 技局、教育局逐级联合推选第十四条广东省少年科学院院士享有下列权利1、 参加广东省少年科学院组织的各类科技活动的优先权2、 对广东省少年科学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第十五条广东省少年科学院院士履行下列义务1、维护少年科学院的利益及形象2参加少年科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工作任务3, 积极学习科技知识、带动周围的少年参与科学研究、传播科 技信息第十六条广东省少年科学院院士每年复评一次,复评工作由院务 工作委员会进行,如发现少年院士当年没有履行应尽义务,或受到校 级以上处分、处罚,立即取消其院士身份第十七条广东省少年科学院院士的档案资料、继续教育、咨询 服务、内外交流等活动由院务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负责管理第四章科技员第十八条广东省少年科学院要建设一支高素质、较稳定的科技 教师队伍面向社会招聘、培训、考核一批科技员也是广东 省少年科学院的基本工作科技员的应聘条件如下:1、志愿从事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2有3年以丄的青少年科技教育经验,具备科技方面的特长;3现职中小学的教师、员;4师徳良好,身体健康;乂经广东省少年科学院专家委员会考核合格。
第十九条受聘科技员由广东省少年科学院颁发《广东省少 年科学院科技员证书》科技员履行下列义务:参与少年科学院组织的教学和活动, 推荐“广东省少年科学院院士”人选,指导青少年学科学、爱科学、 用科学第二十条广东省少年科学院科技员每年复评一次,复评工作 由院务工作委员会进行,如发现科技员当年没有履行应尽义务、 在工作中弄虚作假或受到校级以上行政处罚,立即取消其科技员 身份第二十一条广东省少年科学院不定期举办科技员交流与学 习活动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广东省少年科学院的经费来源:1、 政府拨款和社会募集2. 活动收入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广东省少年科学院院务工作委员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