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契约理论到社会契约理论(上)契约论是16世纪以来在西方乃至全世界都极有的一种国家学说,它的兴起与西方的契约文化传统、 与西方的社会变革,特别是与资本主义上升时期日益的契约有着密切联系大量增加的契约现象不 仅是可供构建新型社会关系和社会组织借用的资源,而且为人们普遍认同以契约来解说各种关系—— 其中包括国家—— 创造了一个社会接受条件的人文主义思想的产生和发展,使神权、教会权力和许多传统受到了挑 战,宗教改革运动和近代专制政体的出现呼唤着新的国家理论契约所具有的世俗性,它所隐含的 平等、自由、功利和理性的原则完全有可能作为一种新的模式被用来构建国家和社会霍布斯、洛 克正是把一般的契约理论作为原型和隐喻,细致地、富于创造性地论证了国家的发生及其权力的合 法性普通契约理论与社会契约学说在前提、模式和原则上都是一致的由于所处环境和自身经历 的差异,霍布斯、洛克二人的主张分别带有绝对主义(集权)和自由主义(分权)的倾向,他们对 状态的描述、对社会契约缔约各方的分配(认定)也很不相同这种国家学说并非不证自明的永恒 原理,其合理性就在于它是与特定的经济生活方式相联系的,是社会需要的产物从更广阔的理论 层面上看,家国说、社会契约说等国家理论都是某种系统化、理论化的隐喻。
我们可以并且应当重 新理解传统的“家国说”的合理性,可以利用本土资源来创建新的国家学说当然,过分依赖基于 任何一种隐喻的国家学说,都会限制人们的想象力和理论创造力一位挑水工一天忽然想起:皇帝用什么扁担挑水?他的结论是:用金扁担! ——民间笑话一、及其意义自然法学派的国家观,特别是社会契约的思想,是人类国家学说的一个重要发展,也是国家学说中 的一个重要流派这一国家观念对于近西方国家和的组织构成、功用具有极其重要的奠基性作用 时至今日,自然法学派的关于自然状态以及国家的社会契约论的描述在经受了许多学派的批判之后 ,已经被众多学者放弃〔1〕即使如此,那种关于国家是一种社会契约的思想仍然存活在西方许 多思想家的著作中〔2〕更重要的是,这一观念已经融入西方法律活动的实践,并且成为一种信 仰,而这种信仰是难以凭借理论的否证就能使人们对之加以拒斥的然而,有一个问题仍然需要回答,这就是这种国家观是如何形成的,又何以能够成为一种社会实践 话语一些西方学者将之归于自然法学派的一些伟大思想家个人的远见卓识,归于他们个人的影响 力但是,从接受理论的角度来看,一种思想之所以能够为人们所接受,与作者本人的关系也许并 不那么大,而是与读者的知识结构有关。
把这一观点推及社会契约理论,我们则可以说社会契约理 论的被接受更多地与一个的需求、与这个时代人们的前见有关因此,过分强调思想家个人的作用 或多或少有悖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本文正是在充分意识到理论发生的经济、政治背景的重要 性的同时,试图从知识社会学的角度探求作为一种国家学说的社会契约论的发生和被接受何以可能 (因此不必定是对的描述和真实再现,而是一种探求性解说),并由此引申开来,探求思想传统、 知识的社会结构对一种理论的发生和接受同时具有的促成性和制约性影响换句话说,本文无意讨 论国家学说本身,而是以社会契约论为例,用知识社会学的眼光来探寻一种理论何以能够产生,又 何以能够为社会所接受我之所以选择这样的命题,是基于下面这样一些学术思考首先,尽管许多西方学者使用了社会契约的观点来论证国家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但我们知道,这并 不是人类历史上唯一的国家发生论在中国,国家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是通过 家庭这个模式得到证明的,国家被认为是家庭的扩大尽管许多中国学者将家国说归结为中国传统 国家学说的特点,但这实在是由于对西方政治学说史知之较少,或为批判中国文化而作出的虚构 仔细阅读一些西方学者的著作就可以发现,大量的西方学者——包括本文将论及的社会契约论者— — 都曾以家庭为模式论证过国家发生和国家权力行使的合理性〔3〕。
这表明,社会契约论和家国说 都只是证明国家发生及其合理性的模式或话语之一,在这种意义上两者并不具有绝对的和脱离语境 的优劣高下之分此外,在西方思想史上,社会契约模式也并不是唯一的模式亚里士多德的国家 自然发生论,柏拉图的国家社会分工论,后来中世纪社会的神权政治理论,都在自然法的社会契约 国家发生理论占统治地位之前有很大影响尽管有关社会契约的某些观点一直存在,但影响不大, 最多只是诸种国家理论之一因此,为什么社会契约的国家学说会在 17、18世纪从默默无闻而变得走红,取代了先前的国家学说并成为现代西方国家学说的基石?为什 么在中国却一直都是家国不分的国家学说占主导地位?这些问题都是值得的其次,近年来,由于经济社会的变革,一些中国学者也开始重新重视并强调社会契约派的国家法律 学说〔4〕理解、发掘这一学派的思想和潜在意义,对于我国的国家政权建设和法制建设都是非 常必要的但是,问题在于我们能够在多大程度上用契约说来解说国家和社会,这种解说对社会秩 序的建立和形成能够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在本文中,我试图论辩,这种国家学说的兴起,是与西方的社会变革,与西方的契约文化传统,特 别是与资本主义上升时期日益普遍的契约经济的发展有一定联系的。
契约活动大量增加,契约现象 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一种最普遍、最基本的现象,它不仅成为构建新型社会关系和社会组织的一种 可供借用的理论资源,而且使人们的思想发生了新的“格式化”,为人们普遍接受以契约解说各种 关系——其中包括国家 —— 创造了一个社会接受的条件因此,我倾向于认为,社会契约的国家学说,主要是对秩序正当化的 一种论说方式,而不是这种秩序的建立方式当然,这两者并不能截然分开,它们是相互影响的因此,这也就意味着,作为理论资源,契约自由的思想并不是,也不可能是近代社会契约国家观的 唯一来源其他许多思想和社会现实的变化都对近代以契约为模式的国家学说的产生和确认具有不 可低估甚至是无可替代的重要影响〔5〕换言之,仅仅有契约自由的思想并不必然导致近代社会 契约国家学说的产生然而,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必须承认契约自由的思想为社会契约理论的产生 提供了根本的或基本的模式我的论文大致组织如下首先,我将论述,在社会契约派出现前后,由于种种原因,社会要求一种 新型的国家发生学说来支持国家权力的正当化和合理化然后,在分析理论需要传统资源的前提下 ,我将简单分析契约自由原则,并对西方契约自由的发展作一个概要的介绍。
随后的两节,我将以 霍布斯和洛克的社会契约学说为例,分析社会契约学说与普通契约学说在模式和前提条件上的一致 性,以此表明自然法学派的国家发生学说与契约自由原则在理论上的一致性最后,我还将就此研 究的意义和启示作一些理论的分析和二、社会契约论发生之时代背景自然法学派的社会契约学说的发生是时代的需求在近代以前,尽管也有一些思想家讨论了“国家 ”产生的问题〔6〕,但国家学说相对地讲并不像近代社会那么重要这主要是因为那时西方并没 有形成统一的民族国家,除了一些以武力建立的帝国之外,大多数“国家”都是较小的城邦国在 中世纪,罗马教皇的权威至高无上,经院论证了世俗的政权必须服从教会的权力既然政权要服从 于神权,国家学说相对地讲也就不具有近代以来那样的重要意义同时,由于传统的力量,许多起 初似乎“不合法”、不合理的事物都往往可以由于时间的流逝而获得其合法性和正当性〔7〕中 世纪那种政权组织形式在地域上分布极宽,在时间上持续甚久,这就很容易成为一种“自然的”、 理所当然的事物而不会受到怀疑从16世纪开始,西方进入了近代社会(或称“现代社会早期”),传统的国家学说已经不能适应新 的历史需要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产生的新的国家组织方式及其存在理由都要求有新的国家学说来 为其提供正当化的根据。
许多学者指出,这一时期西方出现了对后代有重大影响的三个变化〔8〕首先是科学的人文主义 思想的产生和发展一系列极其伟大的科学家连续诞生,如哥白尼(1473— 1543)、开普勒(1571—1630)、伽里略(1564—1642)以及牛顿(1642— 1727)这些伟大科学家的发现—— 如日心说、关于行星运动的三大定律以及关于物理运动的一些基本定律和—— 并非有意对宗教神权提出挑战〔9〕,但他们的研究成果事实上却否定了宗教神权的一些基本假设 或信仰,危及了教会的权力和神权,并进而危及了基督教教义中所规定的社会秩序的合理性因此 ,即使是一些主张宗教改革的思想家和政治家当时也纷纷谴责哥白尼的日心说〔10〕不仅是神学,作为社会秩序另一支柱的传统也由于科学的发展而受到了挑战例如,不同重量的物 体自空中降落的速度是不同的,这是自亚里士多德以来一直无人怀疑的信条,而伽里略却怀疑了, 并以实验对它进行了证伪这表明传统已不再是秩序的基础这种科学的人文主义思想不仅体现在自然科学中,而且反映在社会思想和人文研究中从马基雅维 利的《君主论》开始,学者和思想家就力图摆脱宗教的眼光而用人的眼光来观察世界,主张尊重事 实,而社会也在日益世俗化。
例如,霍布斯在《利维坦》的前十章中对人的分析所用的完全是运动 定律斯宾诺莎在《伦》中则采用了几何学的推理来研究哲学、构造体系在他那里,神等于自然 ,等于实体,其结论实际上是没有神,实体是由自然律决定的〔11〕尽管今天我们对那些近乎奇 谈怪论的观点或论述方式感到十分荒唐,但正如罗素所说,这里重要的问题不在于科学家们具体提 出和相信了什么,而在于他们是如何和为什么相信的〔12〕换言之,重要的不是结论,而是世界 观和方法论,以及这种世界观和方法论隐含着的社会变革因素不仅科学的人文主义思想对宗教神权提出了挑战,教会内部也对罗马教皇的神权提出了挑战这就 是当时第二个影响深远的社会现象—— 宗教改革运动这虽然是一个短暂的历史运动,对后代却有很大影响当时欧洲的宗教精神还很强 大,人们普遍信仰上帝和教会,把个人的拯救寄托在上帝和教会身上但是,马丁·路德(1483— 1546)在德国,加尔文(1509— 1564)在英国、法国和苏格兰都提出并论证了个人信仰自由他们仇恨罗马教皇,各自建立了自己 的宗教组织,对宗教进行了改革〔13〕这种做法尽管是出于宗教的原由,但客观上对破坏传统神 学的权威、确立个人的思想自由和经济活动自由起了重大作用。
马克思因此称路德破坏了对权威的 信仰,而恢复了信仰的权威〔14〕因此,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思想家、著名学者弗罗姆说,路德 的学说是现代社会中政治自由和精神自由,以及政教分离发展的一个源泉〔15〕;而韦伯则认为加 尔文的新教伦理促成了近代的资本主义精神,开始了一个近代理性化过程〔16〕第三个极其重要的社会现象是强调国家主权这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种社会政治现象中 世纪社会的经济和政治组织的有效性几乎完全局限于本乡本土这是工具不发达必然带来的后果 幅员辽阔的领土是无法管理的,除非采取联邦制,允许各个地方实体有广泛的独立性贸易也主要 是地方性的,甚至在有些地方贸易只限于某些特定的商品,经过固定的路线运到被垄断的港口和市 场”〔17〕这种地方性的经济和政治组织显然不能适应商人们的要求,不利于资本主义发展的需 要因此,一方面为了反对教会对政治权力的干预,另一方面为了避免战争和发展资本主义经济, 建立统一的市场,商人和市民阶层都要求建立一个强大的、统一的世俗国家到16世纪,所有王 国政府都有意识地执行一项开发国家资源、鼓励国内外贸易和增强国力的政策”〔18〕政策的转 变必然要求权力组织形式和运作方式的某些变化,这种变化也必然要求一种正当化的理由。
因此,早在15世纪末16世纪初,马基雅维利就主张国家的统一,甚至主张用武力建立一个中央集权 的君主制〔19〕布丹(1530— 1596)更加全面地阐述了国家主权的重要性,他认为主权是在一个国家内进行指挥的绝对的永久的 权力,是国家的最明显的标志,没有主权,国家就不成为国家国家主权具有永恒性,它本质上属于国家而不属于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