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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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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范文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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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 (1)矿区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图;(2)井上、井下对照图;(3)巷道布置图;(4)井巷掘进施工图;(5)井下避灾路线图 每个矿井至少有2个独立的能行人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且间距不小于30m 每个生产水平(中段)至少有2个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 (1)梯子倾角不大于80°;(2)上下相邻两个梯子平台的垂直距离不大于8m;(3)上下相邻平台的梯子孔要错开,平台梯子孔的长和宽分别不小于0.7m和0.6m;(4)梯子上端高出平台1m,下端距井壁不小于0.6m;(5)梯子宽度不小于0.4m,梯蹬间距不大于0.3m;(6)梯子间与提升间应全部分开 (1)斜井人行道的宽度不小于 1.0m;平巷运输时,人力运输巷道的人行道不小于0.7m,机车运输巷道的人行道不小于0.8m,无轨运输巷道的人行道不小于1.2m,带式输送机运输巷道的人行道不小于1.0m;(2)井底车场矿车摘挂钩处应设两条人行道,每条净宽不小于1.0m;(3)斜井人行道的有效净高不小于1.9m;(4)斜井坡度为7°~15°时设人行踏步; 15°~30°时设踏步和扶手;大于30°时应设梯子;(5)运输物料的斜井,车道和人行道之间应设置坚固的隔墙。

在水平巷道和斜井中,运输设备之间及运输设备与支护之间的间隙应不小于0.3m;带式输送机与其它设备突出部分之间的间隙应不小于0.4m;无轨运输设备与支护之间的间隙应不小于0.6m 井巷工程必须严格按设计和《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设计 (1)在表土层掘进时有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2)竖井施工过程中有防止物件下坠措施;(3)竖井施工要采用双层吊盘;(4)竖井施工时应设置悬挂式金属安全梯;(5)竖井施工时,井筒内每个作业地点应有独立的声、光信号系统和通讯装置通达井口;(6)井筒延深时,应用坚固的保护盘或在井底水窝下留保安矿柱,将井筒延伸部分与上部作业中段隔开 斜井、平巷掘进应遵守下列规定:(1)地表部分开口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进行,及时进行支护和砌筑挡墙;(2)出碴前应检查和处理工作面顶、帮的浮石;在斜井中移动耙斗装载机时,下方不准有人 (1)采用普通法掘进天井、溜井时,应架设工作台,掘进高度超过7m时有梯子间、碴子间等设施,天井掘进到距上部7m时测量人员应给出贯通位置;(2)用吊罐法掘进天井时,上罐前应对吊罐进行检查,吊罐提升钢丝绳的安全系数 不小于13,吊罐内有罐内人员控制的升、降、停信号操纵装置,升降吊罐时应处理卡帮和废石;(3)用爬罐法掘进天井时,人员在爬罐运行时应站在罐内,正常情况下不准利用自重下降,应遵守吊罐法掘进的有关规定。

坚持文明掘进,不准乱扔掘进工具,保证掘进工作面整洁卫生 在不稳定岩层中掘进井巷时应进行支护;在松软或流砂性岩层中掘井时,永久性支护至掘进工作面之间应架设临时支护或特殊支护 (1)木支护时,木质良好并采取防腐措施,支架架设牢固可靠,顶、两帮的空隙必须塞紧,柱窝应打在稳定的岩石上,爆破前应加固支架;(2)砌碹支护,在砌碹前拆除原有支架时必须及时清理浮石,并采取临时支护措施,砌碹后应将顶帮空隙填实,碹胎强度应不小于支撑重量3倍的安全系数;(3)竖井砌碹时,永久支护与掘进工作面之间应安设临时井圈,井圈及背板应用楔子塞紧,不稳定岩层临时井圈应紧靠工作面并加固,砌碹应保持碹壁平整,接口严密;(4)喷锚支护应有专门设计,锚杆应做拉力试验,喷锚应做厚度和强度检查,锚杆的托板必须紧贴巷壁并用螺母拧紧 需要支护的井巷,支护与工作面之间的距离应在设计中规定 对所有支护的井巷应进行定期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作记录;主要提升井筒、运输大巷和大硐室的维修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经主管矿长批准。

井巷维修要求: 平巷修理或扩大断面应首先加固工作地点附近的支架;维修斜井时应停止车辆运行,并设警戒和明显标志;撤换独斗巷道支架时,里面不得有人;竖井维修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计划 报废的井巷和硐室的入口必须及时封闭;报废井巷地面入口周围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5m的栅栏,并标明原来井巷的名称废旧井巷修复:对报废井巷首先确认其安全后方可施工修复,修复被水淹没的井巷时对陆续露出部分应及时检查支护,并采取措施防止有害气体和积水突然涌出 竖井与中段防坠要求:竖井与各中段的连接处应有足够的照明和高度不小于1.5m的栅栏或金属网,并设有阻车器 栏或隔筛、盖板 以及在相对于坠落面2m及以上的其他地点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安全保护措施,同时派专人监护 采区安全出口:每个采区(盘区、矿块)应 有两个出口,并连通上、下巷道 立度,并有专人检查和管理,以确保整个利用期间的稳定性 矿柱回采方案应在回采设计中同时提出;矿柱回采时应检查运输巷道的稳定情况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对未充填的相邻矿房间的矿柱禁止在矿柱内开凿巷道;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未充填矿房顶柱内的巷道和矿柱回采区。

出矿设施设备:出矿设施设备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出矿设施设备必须满足国家规范、标准的要求;(2)电耙绞车应设防断绳回甩的防护设施;(3)铲运机驾驶座上方,应设牢固的防护棚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1)禁止放空溜矿井,溜井口不准水流入;(2)溜矿井有防止和处理堵塞的安全措施;(3)不得在顶板危险的地方出矿、出碴 建立、健全顶板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 围岩松软不稳定的回采工作面、采准和切割巷道应有支护措施 具,有险石处理措施 应具有爆破设计说明书,并按照设计说明书进行爆破施工 (1)爆破作业人员应取得有效爆破作业上岗证,并持证上岗;(2)爆破作业要有专人指挥; (3)每次爆破后,爆破员必须及时将剩余爆破器材退库;(4)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并填写爆破记录 (1)建立爆破器材储存制度;(2)库房内储存的爆破器材数量不得超过库房设计容量;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必须分库储存;库房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3)爆破用品必须存放在专用的爆破物品存放点(库),有专人保管。

(1)车辆、矿车运输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运输规则的安全要求;(2)爆破器材包装应牢固、严密,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不得混装;(3)装载爆破器材的车厢、矿车、罐笼等,不准同时载运职工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建立、健全采空区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 并按方案进行处理 建立地表岩移观测制度,设置地表岩移观测系统,按制度监测 地表陷落区应设明显标志或栅栏,通往陷落区的井巷应封闭 (1)采矿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2)更改设计须出具更改设计单 1 2 1 横撑支护材料应有足够的强度 2 支柱应紧紧插入地板柱窝,搭好平台方准进行凿岩 33m 1 除作为回采、运输、充填和通风用的巷道外,采场顶柱内禁止开凿其他巷道 2 上、下中段的矿房和矿柱应尽量对应,规格尽量相同。

1 开采第一分层前,下部漏斗和喇叭口应扩完,并充满矿石 2 善处理后方能继续作业 3 内禁止上下同时作业 42m左右 1 设计中规定 2 备安全 3 落顶区,禁止人员入内 4 能回采下部矿层 5 面比下中段工作面超前一个工作面斜长的距离,且不得小于20m 6 倾角小于10°时撤柱顺序不限 1 流方向相反 2 后方 30.8m的人行道 4 造成悬拱 53~4m的松散垫层 6 1 2 段,超前距离不得小于20m 3 4 13m,分层高度不得超过3.5m 2 15m以上。

3 4 1 2 石流伤人 1.现场要求采场应有良好的照明;顺路行人井、溜矿井、泄水井(水砂充填用)和通风井,都应保持畅通 2 1/4,胶结充填料不大于管径的1/5 3 联络道施工,然后进行底部结构及拉底巷道施工,以便创造良好的通风条件 4 应清理干净 5 方停留和通行 6 密接顶 1 司机应发出信号 2 将钢丝绳松驰 3 弯道的曲线半径应符合设备要求 4 5 应过满,作业人员操作位置上方应设防护网或板 主要包括以下管理制度:(1)人员上下井管理制度;(2)交接班制度;(3)检查制度;(4)设备操作、维护保养、检修制度;(5)乘车人员管理制度 (1)设备运转记录;(2)试验和更 换钢丝绳的记录;(3)大、中、小修记录;(4)司机班中检查和交接班 记录;(5)主要装置(包括钢丝绳、防坠器、天轮、升容器、罐道等) 的检查记录。

系统图;(2)提升系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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