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本程序规定了设备操作规程的起草、审定、发布、修订等内容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各单位2 术语及定义本程序采用下列定义主要设备是指单台设备价格在 20 万元(含 20 万元)-50 万元的设 备重大设备是指单台设备价格在50 万元以上(含 50 万元)的设备一般设备是指单台设备价格在20 万元以下的设备3 职责3.1 装备管理处是设备操作规程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主要、重大 设备操作规程的制(修)订、审定、发布、检查、考核等管理负责通 用设备操作规程标准化申请立项,并配合公司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评 定验收3.2 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操作规程标准化审定、发布的协调工作3.3 各单位负责一般设备操作规程的编制、修订、审定、上报、发布、 组织实施、检查、考核4 管理工作流程图4.1 一般设备操作规程制(修)订流程图4.2 主要(重大)设备操作规程制(修)订流程图4.3 操作规程标准化制(修)订流程图5.1 设备操作规程编制原则5.1.1 设备操作规程是设备各项操作的准则,必须及时制定、修改,并 符合设备操作实际,达到简单、易懂、可行5.1.2 新设备建成投产时,应编制出正式的操作规程5.1.3 设备技术改造后,需修订操作规程时,应在运行前由组织改造单 位进行修改,报上一级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5.1.4 操作规程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不完善的地方,由主管部门组织复审 已标准化的操作规程由标准化主管部门组织复审,需修订的按《标准化 管理程序》QG/HBYT 246-2008有关要求进行5.2 设备操作规程编制依据5.2.1 工艺技术设计资料;5.2.2 设备、仪器、仪表说明书;5.2.3 试生产方案、临时操作规程;5.2.4 安全、环境保护技术要求;5.2.5 同类工艺、设备运行经验;5.2.6 设备维护保养方法5.3 设备操作规程制(修)订程序5.3.1 一般设备操作规程 由各使用单位(工区)结合设备操作要求,制(修)订操作规程初 稿,经厂级单位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厂级单位分管领导组织审定,合 格后发布实施5.3.2 主要(重大)设备操作规程 由各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制(修)订操作规程初稿,经公司主管部门 审查合格后,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签发后发布实施5.3.3 设备操作规程标准化制(修)订程序 经公司主管部门推荐、报公司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申请立项,由 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验收,合格后报公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批准 发布实施5.4 设备操作规程内容要求5.4.1 停、启设备操作程序与方法;5.4.2 紧急停运操作程序;5.4.3 设备巡回检查、维护保养程序。
5.5 发放与保管5.5.1 操作规程以文件形式下发设备、生产、安全、环保、资产、质量 等部门及基层单位5.5.2 各主管部门及单位要分别建立设备操作规程目录台账并备案保存 相应规程文本6 相关文件QG/HBYT 024-2008 设备管理程序7 记录设备操作规程制(修)订审批表(装备管理处设置 公司相关部门及使用单位保存 保存期 5 年)编写部门: 装备管理处 编 写 人 : 李聚献 审 核 人 : 及德胜 审 批 人:苏 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