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物陳列所的興衰及其歷史地位述評(一)欲說當時已惘然 來源: 故宮博物院網段勇 編輯: 肖超 日期: 09-07-31 人們通常把紫禁城的開放與故宮博物院的成立聯繫在一起,其 實,1925 年成立時的故宮博物院只包括紫禁城的後宮部分,而紫禁 城的前朝部分早在 11 年前就逐步闢為博物館,次第對公眾開放了, 這就是古物陳列所古物陳列所,從 1914 年正式開放,到 1948 年最終並入故宮博 物院,只存在了短短的 34 年,但卻開創了中國近現代博物館發展的 新紀元:它是中國第一座國立博物館;它是中國第一座宮廷博物館;它是中國第一座藝術博物館;它曾佔據今日故宮博物院的半壁江山;它開創了中國國立博物館的諸多「第一」 但是,隨著歲月的流逝,以及其他種種原因,古物陳列所已經逐漸 被人淡忘現在很少有資料提及它;即使提及,在古物陳列所的名 稱、建立時間、建立地點、管轄範圍等方面,或寥寥數言,語焉不 詳,或似是而非,謬誤雜出,甚至相互矛盾以筆者 2003 年 5 月 13 日在國際互聯網上搜索「古物陳列所」的結果及手邊部分資料為 例:「故宮博物院」網站()只有一句話介紹古物 陳列所:「當時的政府決定,將熱河(承德)行宮和盛京(瀋陽) 故宮的文物移至故宮的『前朝』部分,於 1914 年成立了『古物陳列 所』。
」(文中錯誤或不準確處以著重號標示,下同-筆者注)故宮博物院自行印製的《故宮導遊圖》稱:「根據《清室優待 條件》,宮城前朝交付中華民國臨時共和政府,清室暫居內廷…191 4 年在前朝成立古物陳列所」故宮博物院自行設計印製的禮品袋上赫然印著「1914 年在 午 門前成立古物陳列所」與此類似,台北故宮博物院網站(www.npm.gov.tw):「民國 三年(1914 年)政府在紫禁城南部的外廷設立古物陳列所,並將前 清熱河避暑山莊和瀋陽故宮的文物撥交該所」,「民國成立後,清 帝溥儀仍居宮中,劃故宮前部三大殿( undefined undefined 太和殿 、 undefined undefined 中和殿、 undefined undefined 保和殿)予內 務部,成立古物陳列所,並撥瀋陽故宮及熱河避暑山莊之文物,充 實該所,俾得公開展覽」 作為合併了古物陳列所的故宮博物院對它的記載尚且如此簡略 甚至矛盾,其他記載的混亂程度可想而知最普遍的錯誤是將前朝 的三大殿甚至整個紫禁城視為古物陳列所成立時的所在地,更有甚 者,一些記載還將古物陳列所改了名稱、換了生日、挪了地方、變 了範圍,例如: 「新華網」():「紫禁城一分為二,『外 朝』即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等部收歸民國政府,於 1914 年 2 月 建立古物陳列所」。
「中國人」網站( ):「北京的故宮,原名 紫禁城,帝制覆滅後,於 1914 年闢為『古物陳列所』」「中國歷史博物館」(現國家博物館)網站( ):「1914 年在清宮前三殿建立的專門收藏陳列宮廷文物的『北平 古物陳列所』」「人民書城」網站():「清帝遜位後,清 宮在瀋陽(奉天)和承德(熱河)兩地的珍貴文物被民國政府收回 ,朱啟鈐出面與清宮交涉,將西華門內的 undefined undefined 武英 殿闢為展室,向社會公眾展出兩地文物珍寶,起名『文物陳列所』 ,當時,大匾就掛在西華門的門洞上方」 「中國世界遺產網」(wh.org): 「1912 年將外朝闢為 『古物陳列所』」台灣的「博物館學會」網站(www.cam.org.tw):「大陸博物 館已有近百年的歷史,自 1905 年張謇創建第一所博物館-南通博物 苑,和 1912 年成立北京古物陳列所以後,到 1949 年僅保留了 21 所 博物館」「馬金」網站(.gs):「北洋政府於 1924 年成立 了古物陳列所,將瀋陽盛京故宮、承德避暑山莊的文物,遷運到古 物陳列所展出」「游北京」網站():「北京市少年宮原為壽 皇殿,是用來擺放清朝皇家先祖神像之地。
民國時在此成立古物陳 列所」「宜興陶藝坊」網站():「北京故宮自 1914 年 在午門前成立古物陳列所」「藝術新聞」網站():「北京故宮古物 陳列所成立之初,瀋陽故宮歸屬北京故宮古物陳列所」在海內外一些與古物陳列所有關的論著中,也常常存在種種似 是而非、以訛傳訛的記述例如: 包遵彭《中國博物館史》將「古物陳列所」單列詞條,「民國 三年,內政部長朱啟鈐氏建議,將遼熱行宮所藏各種彝器,輦而致 之京師,設置於故宮外廷,是年十月正式成立;旋將文華、武英兩 殿,改為陳列室,後又建寶蘊樓,作為存儲物品之用」① 《中國大百科全書·文物博物館》:「1914 年內務部制訂的古物 陳列章程 17 條與『辦事細則』,對博物館的機構設置、人員分工、 文物陳列及庫房保管程序都有明確詳盡的規定,加強了博物館工作 規範化程度」② 單士元《我在故宮七十年》:「外朝宮殿本在民國四年 undefi ned undefined 袁世凱時代,內務總長朱啟鈐氏,由承德避暑山莊、 奉天(瀋陽清代未進關時的故宮)搬來文物二十多萬件,成立了古 物陳列所」③ 王宏鈞主編《中國博物館學基礎》:「兩地二十多萬件珍貴文 物運到北京後,除在武英殿、文華殿開闢展室外,還用美國退還庚 款二十萬元在武英殿以西的 undefined undefined 鹹安宮舊基,建築 寶蘊樓庫房,用來保存文物。
」④ 汪萊茵、陳伯霖《紫禁城-紅牆內的宮闈舊事》:「 辛亥革命 後 1913 年創辦古物陳列所」⑤ 長期以來,我國文博界對古物陳列所的評價也是不太一致的 有的熱烈推崇,例如:錢桐:「古物陳列所於民國三年搬運瀋陽故宮、熱河行宮二處 之古物陳列外廷,為民國成立後最有價值之建設」⑥ 羅耀樞:「古物陳列所,可以說是空前的開創的公開展覽機關 …隨後社稷壇改為中央公園,再隨後北海也開放了,故宮也開放了 ,中南海也開放了,太廟也開放了,接二連三都開放了,那能說不 歸功於首創的老大哥古物陳列所嗎!」⑦ 但上述二人均曾擔任古物陳列所所長,因此難免有「王婆賣瓜 ,自賣自誇」的嫌疑另一方面,更多的人則對古物陳列所持保守評價甚至視而不見, 例如:蔡元培 1921 年在談到當時的博物館時說:「我們北京,有一個 歷史博物館,但陳列品很少其餘還沒有聽到的」⑧ 事實上當時 的歷史博物館還處在籌備狀態,而古物陳列所已成立 7 年馬衡:「民國以前,無所謂博物館,自民國二年政府將奉天、 熱河兩行宮古物移運北京,陳列於武英、文華二殿,設古物陳列所 ,始具博物館之雛形,此外大規模之博物館,尚無聞焉」⑨ 不願 承認古物陳列所就是博物館。
王宏鈞雖然認為「古物陳列所代表了我國 20 世紀 20 年代博物 館的水平」,但仍稱國立歷史博物館為我國「第一個國立博物館」 ⑩ 蔡元培是國立歷史博物館的倡立者,馬衡曾任故宮博物院院長 ,王宏鈞也曾任中國歷史博物館(其前身即為國立歷史博物館)副 館長,他們的評價似乎都有可以商榷之處那麼,還是讓我們一起來回顧一下古物陳列所的創立和發展歷 程吧 註釋: ①包遵彭:《中國博物館史》,中華叢書編審委員會,1964 年台北 ②《中國大百科全書·文物博物館》第 749 頁,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 社 1993 年 ③單士元:《我在故宮七十年》,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1997 年 ④王宏鈞主編:《中國博物館學基礎》第 81 頁,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1 年修訂本 ⑤汪萊茵、陳伯霖:《紫禁城-紅牆內的宮闈秘事》第 74 頁,南開 大學出版社,1989 年⑥《古物陳列所概略及所務工作情況的報告》(1932 年),故宮藏 《古物陳列所檔案 o 領導指導類》第 6 卷 ⑦羅耀樞:《在古物陳列所二十週年紀念會上的講話》,載於《古 物陳列所二十週年紀念專刊》 ⑧蔡元培:《何謂文化》第 491 頁,《蔡元培先生全集(續編)》 ,台灣商務印書館,1991 年。
⑨轉引自那志良:《故宮四十年》第 18 頁,台灣商務印書館,1980 年第二版 ⑩王宏鈞主編:《中國博物館學基礎》第 79、81 頁,上海古籍出版 社 2001 年修訂本 古物陳列所的興衰及其歷史地位述評(二)殊途同歸博物院 來源: 故宮博物院編輯: 肖超 日期: 09-08-04 戊戌變法以後,西方近代博物館思想逐漸傳入我國為了開啟民智 ,不少有識之士和進步團體都提出了倣傚外國開辦博物館的主張, 歐洲一些傳教士也先後在我國部分城市開辦了博物館性質的機構 清朝末年,一些人士洞察世界潮流,進一步提出了建設皇家博物館 的設想 光緒三十一年(1905 年),張謇《上南皮相國請京師建設帝室博覽 館議》主張倣傚日本帝室博覽館之制,「奏請皇太后、皇上頌賜內府所藏」並「諭令京內外大小臣工及世祿之家、嗜古之士進其所藏 」,在京師設立帝室博覽館,並「可漸推行於各行省」,還從建築 、陳列、管理、模型、采輯、表彰六個方面對博覽館的規劃提出了 具體建議① 然而此議未被清朝皇室採納 1913 年(民國二年)張謇再次提出:「自金、元都燕,迄於明、清 ,所謂三海、三殿、三所者,或沿舊制,或擴新規,宮苑森嚴,私 於皇室。
今國體變更,勢須開放…則所謂為地興事者,非改為博物 苑、圖書館不可」,並建議「博物院宜北海至圖書館,則昔之內 閣國史館、文華殿、太和殿、武英殿 、方略館,甍宇相望,地位橫 通足設,以茲清切之區,為圖書之府」② 另一位較早提出用皇室收藏建立博物館的是曾任清朝內務府盛京行 宮總管的金梁,他在宣統二年(1910 年)上折,「請查盛京大內尊 藏寶物,即擬設博覽館」③ 民國建立後,金梁又先後至少三次向遜帝溥儀建議設立博覽館 ,如 1921 年「臣復創設館之議,時與東西博古專家往還討論,皆極 讚許,並允助成,尤應提前速辦,此保護宮廷之大略也」④ 當然 ,金梁此時建議設立博覽館的出發點是保護遜清皇室的財產,以圖 將來復辟,這在他 1924 年連續給溥儀上的兩道密折中反映尤為明顯 : 「臣意今日要事,以密圖恢復為第一,恢復大計…一曰『重保 護』,保護辦法,當分舊殿、古物二類:一、保古物,擬將寶物清 理後,即請設皇室博覽館,移置尊藏,任人觀覽,並約東西各國博 物館借贈古物,聯絡辦理,中外一家,古物公有,自可絕人干涉 一、保舊殿,擬即設博物館於三殿,收回自辦,三殿今成古跡,合 保存古物古跡為一事,名正言順,誰得覬覦?且此事既與友邦聯絡 合辦,遇有緩急,互相援助,即內廷安危,亦未嘗不可倚以為重… 尤有要者,事必出以鎮靜,不可稍露聲色,務使他人觀之,僅視為 清財產、查古物,化國為家,已無遠志,及是閒暇庶可徐圖恢復。
」⑤ 「臣前請清查古物,設博物館,此提倡文化;皆系無關政治, 正可藉以延攬人才,但請選派專員,先行籌議,好可分別徵聘,不 分中外新舊,引以為助,此中自大有作用,得人者昌,不可忽也 」⑥ 另一方面,辛亥革命勝利後,民國政府也立即將保護文物、成 立博物館提上了議事日程辛亥革命前後,政局混亂,社會動盪,各地盜賣文物、盜挖古 墓的現象日漸猖獗,而且當時有不少日本和歐美的古玩商人「環我 國門,搜求古物」,文物流失海外的情況十分嚴重「前清內府,昔日所藏縟矣一散於庚申,再散於庚子,永淪異域,至可唏也 茲所存者,僅奉天清宮及熱河避暑山莊而已」⑦ 1912 年(民國元年)5 月 23 日公佈的「國務院官制修正草案」 設立內務總長,在國務總理以下各部總長中僅次於外交總長,位居 第二位,同時公佈的「內務部官制草案」第十條第六款明文規定: 內務部禮俗司職掌「關於保存古物事項」⑧ 1912 年(民國元年)10 月 1 日《內務部為籌設古物保存所致大 總統呈》:「查古物應歸博物館保存,以符名實但博物館尚未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