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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发行金融产品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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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发行金融产品简介农发行金融产品简介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我国唯一的一家农业政策性银行,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的法律、 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筹集资金,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代理财政支农 资金的拨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近年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 2004 年国务院第 57 次常务会议精神,坚决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宏观调控,全面落实国家各项强农惠农政策, 把实现良好的社会效益作为最重要的价值追求目前,形成了以支持国家粮棉购销储业务为主体、以支持 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两翼的业务发展格局,初步建立现代银行框架,经营业绩实现 重大跨越,有效发挥了在农村金融中的骨干和支柱作用 目前,农发行开展的主要金融产品(信贷业务):一、粮食收购贷款业务一、粮食收购贷款业务 指向企业发放的用于自主收购粮食所需资金的贷款粮食收购贷款仅包括稻谷、小麦、玉米、大豆 四个粮食品种的收购贷款粮食收购贷款是准政策性业务 贷款对象: 凡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户具备粮食收购资格的企业,均属粮食收购贷款对象包括:粮食购销企业,农 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粮食加工和转化企业,以及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其他企业。

贷款用途: 粮食收购贷款用于解决借款人从粮食收购市场收购稻谷、小麦、玉米、大豆等粮食品种的合理资金 需要 贷款条件: 1.具备粮食收购贷款资格 2.具有与申请贷款相适应的风险承受能力和贷款偿还能力包括在粮食经营过程中能够做到“购 得进、销得出、不亏损”;或者能够提供相应的贷款担保(抵押、质押、保证)条件;或者具有一定比例的自 有资金或风险准备金等 3.已借贷款的本息按期偿付,无违约行为发生未能按期偿付的,已落实切实可行的偿还计划 贷款期限: 粮食收购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生产或经营周期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最长期限不超过 1 年 贷款利率: 粮食收购贷款利率按照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有关准政策性贷款利率规定执行 贷款方式: 对资信状况较好、能确保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或者具有规定比例的自有资金,或风险准备金 的借款人,可以采用信用贷款方式对风险较大的借款人,一般采用担保贷款方式,或在办理企业有效资产 抵押、担保或办理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财产抵、质押后,部分采用信用贷款方式二、二、粮食加工企业贷款业务粮食加工企业贷款业务 指依据国家政策规定,为以粮食为主要原材料,通过加工转化方式,实现粮食转化增值的粮食加工企 业自主购进粮食所需资金,以及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其他流动资金所提供的贷款。

贷款对象: 凡以粮食为主要原材料的加工企业,包括粮食系统的加工企业和其他所有制形式的用粮企业,均为 粮食加工企业贷款对象 贷款种类: 粮食加工企业贷款可分为短期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中期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和商业性流动资金循 环贷款 贷款用途: 1.用于解决借款人直接从粮食市场收购粮食的流动资金需要 2.用于解决借款人从粮食经营企业购入(含进口)粮食的流动资金需要 3.用于解决借款人与加工转化粮食相关的其他原材料、费用支出等所必需的其他流动资金需要 贷款条件: 粮食加工企业申请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除具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基本制度(试行)》规定 的条件外,还应满足: 1.借款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政策,并能够按约定用途使 用贷款 2.具备从事借款相关行业的资质和能力,按规定须经有关政府部门或管理机构认证或许可的,应 能提供认证或许可的证明材料 3.按照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规定应进行信用评级的借款人,经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评定信用等级为 A 级(含)以上24.财务和信用状况良好,借款人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高层管理人员遵纪守法,近 3 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5.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调查及贷后管理,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经营财务 资料,能够积极配合落实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信贷风险防控措施。

6.外币流动资金贷款的借款人,需拥有自营进出口权,借款须有特定的外汇用途,如进口付汇等申请中期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的借款人,除具备上述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条件之外,还应具备以下 条件: 1.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原则上应提供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2.本笔贷款发放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70% 3.主营业务突出,因其生产经营周期较长,确有必要发放中期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 4.经营效益较好,最近 3 年连续盈利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正 5.能够提供符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要求的担保 6.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建立信贷关系 1 年以上 申请循环贷款的借款人,除具备上述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条件之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上一年度销售款回笼至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金额与其年主营业务销售收入的比例高于 50%,或上 一年度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月均贷款余额与其月均销售款回笼至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数额的比例低于 50% 2.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原则上应提供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3.信用等级为 AA 级(含)以上,本笔贷款发放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60% 4.经营状况稳定,最近 3 年连续盈利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正。

5.能够提供符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要求的抵、质押担保或信用等级在 AA 级(含)以上的企业法人 为其提供的保证担保 6.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建立信贷关系 1 年以上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由借贷双方根据借款用途、借款人风险承受能力和经营发展特点,以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信贷政策确定 贷款利率: 粮食加工企业贷款原则上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利率符合条件的贷款其 利率可以在总行利率管理政策范围内上下浮动 贷款方式: 粮食加工企业贷款一般采用担保贷款对信用等级 AA 级(含)以上,或者信用状况良好、贷款风险较 低,或者落实了相应的贷款风险防范措施的借款人,可以采取信用贷款方式三、三、棉花调销贷款业务棉花调销贷款业务 指为履行农业政策性银行职能,支持棉花调销业务,促进产销衔接,维护棉花市场稳定,由农发行 自主发放、风险自担的贷款 贷款对象: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具备棉花经营资质,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事业法人及其 他经济组织 贷款用途: 用于解决借款人从农发行开户企业购入农发行贷款形成的棉花以及配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进口棉花 的合理资金需求 贷款条件: 借款人除具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基本制度》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借款人应具有棉花经营资格和储存条件,信用等级在 A-级(含)以上。

2、贷款用于棉花调销的,借款人应提供与供货方签订的真实有效的棉花购销合同购入棉花用于 贸易的,还应具有稳定的销售渠道 3、加工(含转化)类客户须具有维持正常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并对棉花调销贷款形成的商品专 仓(垛)储存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最长不超过 1 年加工(含转化)类客户应根据客户的生产经营周 期确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9 个月 贷款利率: 按照人民银行及农发行相关利率管理规定执行 贷款方式: 1、对用于省(区、市)内棉花调销贷款,有条件的应采取担保贷款方式不具备条件的,在借款 人有效资产应抵尽抵的前提下,不足部分可采取信用贷款方式如认为借款人风险较大的,也可采取其他 风险防范措施32、对用于跨省(区、市)棉花调销贷款,原则上采取担保贷款方式借款人信用等级在 AA-级 (含)以上的,可采取信用贷款方式四、四、棉花收购贷款业务棉花收购贷款业务 指为履行农业政策性银行职能,支持棉花收购,促进产销衔接,维护棉花市场稳定,由农发行自主 发放、风险自担的贷款 贷款对象: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具备棉花加工经营资质,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事业法人 及其他经济组织。

贷款用途: 用于解决借款人从省(市、区)内收购加工(指籽棉加工成皮棉和棉籽)棉花或进行深加工(指皮 棉加工成棉纱和棉籽加工成棉油等),并在本地储存的合理资金需求,包括收购价款和用于收购的必要费 用能够落实符合总行规定的第三方监管的,可不受储存地限制 贷款条件: 借款人除具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基本制度》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借款人应具有棉花加工经营资格和储存条件,信用等级在 A-级(含)以上 2、加工(含转化)类客户须具有维持正常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并对棉花收购贷款形成的商品专 仓(垛)储存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最长不超过 1 年加工(含转化)类客户应根据客户的生产经营周 期确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9 个月 贷款利率: 按照人民银行及农发行相关利率管理规定执行 贷款方式: 有条件的应采取担保贷款方式不具备条件的,在借款人有效资产应抵尽抵的前提下,不足部分可 采取信用贷款方式如认为借款人风险较大的,也可采取其他风险防范措施五、五、棉花企业技术设备改造贷款业务棉花企业技术设备改造贷款业务 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推进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支持棉花企业技术升级、技术设备改造项目设 备投资所发放的贷款。

贷款对象: 棉花企业技术设备改造贷款对象为经政府职能部门批准的具有从事棉花加工经营资质的企业目前, 该项贷款的对象仅限于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户并列入国家棉花技改设备更新总体规划的棉花加工企业 贷款用途: 棉花企业技术设备改造贷款用于解决棉花企业加工设备的改造更新、加工技术升级、购置符合国家 相关技术标准的棉花加工设备及其辅助设备的合理资金需求 贷款条件: 借款人除应具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基本制度》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技术设备改造项目要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项目资本金 2.有不低于 30%的自有资金 3.信用等级在 A 级(含)以上 4.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 5.原则上要求借款人近两年连续盈利,如果其中一年有亏损,必须在第二年弥补到位或有切实可 行的弥补措施 6. 近二年或三年内新增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本息能够按期偿还,并按计划归还陈欠贷款本息 7. 年皮棉加工能力在 4000 吨以上 8.必须到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生产厂家采购机器设备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的实际情况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按 1—4 年掌握,最多 可展期 1 年 贷款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利率政策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贷款方式: 棉花企业技术设备改造贷款采取担保贷款方式六、六、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业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业务 指依据国家政策规定,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放的,用于包括流动资金以及技术改造、仓储等农 用设施建设和生产、加工基地建设所需的中长期贷款 贷款对象:4凡经地、市级以上(含)人民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认可的,农、林、牧、副、渔业范围内的农业产 业化龙头企业,均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对象 贷款种类: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分为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和商业性项目贷款 贷款用途: 1.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借款人从事农、林、牧、副、渔业产品的种植(养殖)、流 通或加工所需的流动资金需要 2.商业性项目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借款人从事农、林、牧、副、渔业产品的种植(养殖)、流通或 加工转化过程中进行技术改造、仓储等农用设施建设和生产、加工基地建设所需的资金需要 贷款条件: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请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除具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基本制度(试行)》 规定的条件外,还应满足: 1.借款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政策,并能够按约定用途使 用贷款。

2.具备从事借款相关行业的资质和能力,按规定须经有关政府部门或管理机构认证或许可的,应 能提供认证或许可的证明材料 3.按照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规定应进行信用评级的借款人,经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评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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