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科研突出贡献奖评选条件和办法一、评选条件:1.积极开展科研工作,有严谨务实的科研工作态度,团结协作,有开拓进取精神2.近5年中获得国家级科研奖励的第1完成人或获得国家级课题立项的项目第1负责人3.近5年中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以上的第1完成人4.近5年中有2篇以上论文被SCI或EI收录,或有3篇以上论文被IM收录符合上述第1条和第2—4条其中之一者,即可推荐二、评选方法:科研处根据近5年科研登记情况,推选名单,报院办公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