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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区委整合资金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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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区委整合资金实施意见.docx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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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整合资金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不断改善农村根底设施和效劳设施建设,推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开展,全面提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按照“统一规划、连片整治、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总体思路,从2023年起,利用2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大力开展农村根底设施建设,着力推进根底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效劳向农村覆盖、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使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努力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开展一体化新格局 二、根本原那么 一是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坚持尊重农民意愿,结合经济社会开展实际,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高起点、高标准统筹规划,分年度实施推进二是整合资源,合力共建按照“工程不变、政策不变、共建平台、互为主辅、互相补台〞的原那么,整合农村根底设施建设的各类资金和工程,市财政及各部门安排的涉农资金集中向农村根底设施建设倾斜充分利用“一事一议〞政策,组织引导群众通过筹资筹劳等形式,参与工程建设和设施运行管理鼓励镇村集体经济投入,发动社会力量赞助公益事业,引导企业和个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回馈支持农村根底设施建设。

三是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农村根底设施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工程管理、先批后建、分级负责〞的原那么进行优先支持受益面大、工作根底好、村“两委〞班子得力、群众积极性高的村开展试点,以点带面、抓强促弱、逐步推进四是严格监督,管护到位建设过程中,严格工程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工程建成后,所有权移交当地镇(街道)村组织,按“谁建设、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那么,建立和落实后期管护制度,充分发挥工程的长期效益 三、建设内容 主要是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农村根底设施建设工程,包括乡村道路网化、环境污染治理、社区效劳配套、农村生活环境美化等工程建设由各工程部门制定质量标准,以镇(街道)为主组织实施农村综合环境整治根本标准为“三清、四改、四通、五化〞,即清理粪堆、垃圾堆、柴草堆,改水、改厕、改灶、改圈,通水、通电、通班车、通宽带网,实现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 四、资金整合范围及方法 (一)资金整合范围一是新农村社区建设资金;二是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建设资金;三是村级公路网化建设资金;四是土地整理资金;五是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资金;六是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资金;七是小农水重点县、农村饮水平安等各种对农业农村投入资金。

(二)资金整合方法市财政将上级资金、本级配套资金等各级投入进行整合,拨付到各镇、街道(按照工程规定由部门实施的工程除外),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工程实施主体各镇(街道)要严格执行工程和资金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资金管理各工程部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催促,确保资金的使用效果和效益涉及工程投入的拆迁、占地补偿和根底工作,全部由所在镇(街道)村负责工程投入原那么上按市按70%负担,其余由镇(街道)自筹,具体工程按上级要求处理各级配套资金、筹资筹劳资金、社会捐赠资金要按照工程要求一并纳入专账核算 五、实施程序 (一)规划编制在不脱离各工程上级批准规划内容的根底上,各镇(街道)编制两年实施规划及分年度建设方案,报市工程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审批编制规划时,要将区域内所有能整合的工程进行归并,以上级投入方向为主,以乡村道路网化、环境污染治理、社区效劳配套、生活环境美化为主要内容,拓展实施范围,连接规划内容,到达“连片整治、整体提升〞的效果 (二)工程实施各镇(街道)两年工程实施总体规划和分年度建设方案经市工程资金整合领导小组批复后,由镇(街道)负责组织工程实施、招标、监理等工作。

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工程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工程制、工程公示制,确保工程质量各镇(街道)要按照工程和资金管理要求报送工程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市工程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对工程进行不定期检查 (三)资金拨付及使用市财政部门按照资金拨付程序、工程年度方案和工程进度拨付资金除按上级规定由市统一实施的大型工程外,其他资金全部拨付镇(街道)各镇(街道)要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符合上级检查验收规定 (四)工程验收市工程部门制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期对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工程竣工后,按工程管理要求组织竣工验收验收通过后,市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结算资金 (五)档案管理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后,各镇(街道)要将建设前后拍摄的图片、招投标文件、预(决)算、筹资筹劳单据、收付款凭证、各级验收资料等进行归纳整理,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六)工程管护工程建设形成的资产,应及时办理资产交付和产权登记手续建立完善的资产运行管护机制,提高资产的长期使用效益 六、实施步骤 (一)规划设计阶段(2023年3月底前)3月25日前,各镇(街道)完成两年总体规划和分年度建设方案,报工程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审批。

3月底前,完成对工程规划的论证、审批工作 (二)重点突破阶段(2023年4月—8月)各镇(街道)按照市工程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审批的建设工程及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好工程建设8月底前,完成当年工程建设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3年9月—2023月)工程建成后及时开展检查验收有具体竣工时间要求的工程,竣工后可提前向工程管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 (四)全面推进阶段(2023年11月—2023年12月)按总体方案实施第二年度建设规划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工程资金整合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镇(街道)工程建设规划论证、审批,对工程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各镇(街道)、工程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以镇(街道)为主体、各部门协调推进的良性工作机制 (二)明确工作责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共同推动建设工作财政局负责协调调度,资金筹集、拨付和监管工作;农业局负责指导“一事一议〞工程建设开展;住建、交运、环保、林业、水务、环卫中心等部门负责相关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以及建设标准的制定、检查、验收等工作;各镇(街道)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实施。

(三)严格考核奖惩对不按规划实施,偷工减料、挪用资金和自筹资金不到位,达不到工程质量要求的,停拨全部工程资金,三年内不安排上级专项投入对任务完成较好、群众满意度高的镇(街道),在资金分配上适当给予倾斜 (四)加强政策宣传要强化舆论宣传,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大张旗鼓的进行宣传发动,宣传各类建设典型和建设效果,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浓厚的舆论气氛 第1页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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