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留观室患者管理制度 一、目的 明确急诊科医护人员职责,制定留观处理流程,规范门诊和急诊留观患者的准入、评估、治疗和转归等管理. 二、适用范围 管理留观患者的医护人员 三、定义 留观患者包括: (1)诊断不明,离院后病情可能突然变化趋于严重者. (2)病情需要住院,但无床位者 (3)暂无住院指征,但需要动态评价治疗效果者 (4)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留观者 四、职责 1 门诊医生:内科、外科和儿科门诊有留观指征者,根据患者病情在门诊病历中记录留观意见,指导患者至急诊相应专科,若病情危重或不稳定,与门诊护士交接护送至急诊抢救室或留观室;其它专科(如眼科、口腔科、耳鼻喉科、妇科、皮肤科等)有留观指征者,由留观医生在门诊病历中开具留观医嘱,并负责该患者留观期间的管理 2. 急诊医生: 根据患者病情开具留观医嘱,动态评价治疗效果,规范病历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留观护士:根据留观工作流程为患者提供留观期间的治疗、护理和宣教,评价治疗效果,预约或协助办理住院、出观手续.(见附件 1) 4. 科主任、护士长:负責本制度在留观部门的实施,与各职能、后勤部门协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持续改进 5. 医务科:对患者的留观时间进行管控,超过 72 小时的病例进行原因分析,并进行持续改进。
五、程序内容 1.留观患者的来源 11 内科、外科和儿科门诊有留观指征者2 其它专科(如骨科、眼科、口腔科、耳鼻喉科、妇科、皮肤科等)有留观指征者3 急诊有留观指征者. 2 患者入留观室的方式 21 普通的门诊留观患者,留观专科医生指导患者至急诊相应专科. 22 若病情危重或不稳定的门诊患者,留观专科医生与门诊护士交接护送至急诊抢救室或留观室 2.3 普通急诊患者由专科医生指导患者至留观室4 病情不稳定或有特殊治疗的患者由专科医生护送至留观室,与留观护士进行交接. 3 留观患者的诊治 31 患者到达留观室后,留观护士根据病种引导患者至指定留观床位,并做好相关宣教 3.2 留观医嘱开具 32.1 有住院指征,但暂无床位的留观患者,由留观医生评估患者病情,调整治疗方案. 3 2.2 门诊转诊的留观患者, 留观医生根据门诊医生留观意见开具留观医嘱和代开输液,并做好留观期间的治疗观察和病情交接3 对本班接诊具有留观指征的患者,根据病情开具留观医嘱,评价治疗效果3 留观室护士负责患者留观期间的一切治疗和护理工作 3.4 留观室护士完成每班留观日志,统计留观患者数量及留观时间,对于留观时间超过 72 小时的患者向科主任、护士长汇报。
4 留观记录:留观室医护人员按病历书写要求(见附件 2)完成留观记录 5.留观时限:原则上不超过 72 小时,对于留观时间超过 72 小时仍不能离院者 51 已明确专科的患者,根据急诊优先的原则尽快收治入院 52 未明确专科的患者,由急诊当班医生再次评估,必要时上报科主任、医务科组织会诊,再决定分流 6 留观患者的转归 61 有住院指征的患者 61.1 留观医生:开具住院医嘱 62 留观护士:与住院准备中心进行预约,协助无家属且行动不便的患者办理住院手续2 病情好转,无需继续留观的患者 62.1 留观医生:开具出观医嘱,做好出观指导2.2 留观护士:协助患者及家属办理出观手续,并做好出观宣教 六、参考资料 1.《基础护理学》(第五版),人民卫生出版社,2017 年 6 月 2.《国际医院管理标准 JCI 中国医院时间指南》(第二版),人民卫生出版社, 2016 年 3.《临床护理实践指南》(2011 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人民军医出版社,2012 年 七、附件 1 门、急诊留观患者入观流程 八、修订历史 1编写与审核 11 编写:急诊科/xxx、xxx; 12 审核:医务科/xxx。
2.历史修订日期:2016 年 10 月 30 日 附件 1: 门、急诊留观患者入观流程 观察室护士安置患者 门、急诊医生诊察患者需留观 病历记录完整,开留观医嘱,通知留观护士 观察室护士 根据门急诊病历执行医嘱观察病情做好记录 护士根据门急诊病历做好登记 非急危重病人 危重病人 引导到观察室 护送到抢救室或由抢救室医护转运 急重病人 护送到观察室 告知患者到急诊观察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