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参加石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学生医疗报销注意事项一、门诊费用如何报销门诊费用(包括在校期间及寒暑假实习期间)报销请参考附件1,或咨询校医务室,:85998120二、住院费用如何报销1、参保学生在石家庄市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参保学生在社保卡(原为医保卡)未办理下来之前所住院产生的费用由个人先支付,治疗结束后将材料交到资助中心等待报销所需材料为: 诊断证明(所住医院出,加盖医院公章) 医院收费收据(原件) 住院期间用药明细(总的明细,不是每日清单,出院时可要求医院打印) 病例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临时医嘱,长期医嘱,所有检查报告、拍片报告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办理下来后参保学生如有住院,可直接在石家庄市内医保定点医院用卡办理住院直接享受优惠,不必再交材料准备报销2、参保学生法定节假日、实习期间在异地(非石家庄市)住院社保卡目前只限于在石家庄市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在石家庄市区外无法直接用卡享受优惠如在节假日及大三教学实习期间异地住院者,请在居住地或者实习地的医保定点医院现金住院治疗,治疗结束后备齐住院材料交到资助中心所需材料为: 诊断证明(所住医院出,加盖医院公章) 医院收费收据(原件) 住院期间用药明细(总的明细,不是每日清单,出院时可要求医院打印) 病例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临时医嘱,长期医嘱,所有检查报告、拍片报告 身份证复印件填写完毕并加盖医院医保章的《信息登记表》(附件2)三、 特别强调1、无论在石市或异地因意外受伤住院者务必在住院3日内拨打83865730或85985234备案,否则不予报销2、治疗结束后尽快交材料,寒暑假住院学生开学后需在开学当月月底前交材料。
3、医保中心咨询83865000,83865337附件1: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石家庄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异地住院信息登记表附件1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为保障参保大学生的基本医疗需要和大学生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基金合理使用,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的通知》(冀人社[2009]73号)、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关于调整大学生缴费标准及门诊统筹政策的通知》以及《大学生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石邮院〔2011〕8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传染病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定本办法一、门诊统筹基金来源标准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基金来源于参保学生个人缴费学生个人每人每年缴费20元,由市医保中心按标准定期拨付给学院医保结算时间为每学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二、门诊统筹基金使用原则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基金是指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拨付用于学生门诊的费用,由学院财务建立账目,专款专用三、门诊统筹医疗费的支付、管理1.学院医疗服务中心是参保学生普通门诊唯一定点医疗机构,参保学生持医保病历本和IC卡到学院医疗服务中心就医,享受相关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政策。
2.参保学生在医疗服务中心门诊就医或教学实习期间当地医院就医以及由医师转诊到上级医院就医的,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学生个人负担50%,直接由计算机收费系统结算,年内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200元3.参保学生在医疗服务中心留观治疗或重症疾病如肺结核、肝炎等转外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学生个人负担50%,年内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500元4.参保学生寒暑假、法定假期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凭急诊证明、病历记录和有效票据,门诊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20元,其余个人自付5.参保学生在医疗服务中心晚间下班后至第二天早晨上班前,在医院急诊就医的,须在7个工作日内,携带病历本、医保卡和所发生的费用收据及明细到医疗服务中心报销,逾期不予办理6.门诊统筹基金结余部分可用作传染病疫情筛查、预防性投药和消毒等7.门诊大病、慢性病、急诊抢救费用按照市医保中心相关文件执行8.参保学生出国以及赴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自理因违法犯罪、交通肇事、打架斗殴、酗酒、自杀、故意自伤自残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门诊统筹基金不予支付9.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大学生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石邮院〔2011〕81号)同时废止。
附件2:石家庄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异地住院信息登记表姓名性别年龄卡号所在学校名称家庭所在地教学实习所在地异地住院原因(打“√”)1、寒假;2暑假;3、教学实习;4、休学;5、其他法定假日就医医疗机构名称级别地址是否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意见该同学所就医的医院属于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是 否;属于 级医院 年 月 日(签章)所在学校审核意见该同学异地住院原因:1、寒假;2暑假;3、教学实习;4、休学;5、其他法定假日经办人: 年 月 日(签章)说明:该表供大学生异地住院时使用,作为报销医疗费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