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当前文档修改密码:8362839附件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国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省招标投标条例》、《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工程监理行业特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依法必须进行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的,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二)有满足工程施工监理需要的设计文件与其它技术资料; (三)工程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第四条招标人不得设定超过招标工程实际需要的监理单位资质等级和监理人员资格要求,不得限制省监理工程师担任二、三等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招标文件对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应当与招标公告的要求一致。
第五条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它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压价按照优质优价原则,招标人要求创建市优质工程的,监理收费可在标准收费基础上上浮5%;创建省级优质工程的,监理收费可在标准收费基础上上浮10%;创建部级优质工程的,监理收费可在标准收费基础上上浮15%投标人不按照国家现行监理收费标准规定提出监理收费报价的,当作废标处理第六条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投标保证金额度按照工程监理收费的2%计取,不足1万元的按人民币1万元提交 投标保证金应当通过投标单位基本转入招标人的专用,不得用现金或通过其它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日,招标人应当将投标保证金本金与利息退还投标人招标人有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提交方式、金额与对等互保条件,中标人应当响应第七条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工程项目实际,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标准和评审方法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监理项目的评标办法分为随机抽取法和综合评估法两类工程监理收费在200万元以下的应采用随机抽取法,工程监理收费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可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的具体要求详附件)第九条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工程项目,具有特殊技术要求的,可增设附加项目附加项目包括总监答辩和监理大纲评审两项增设附加项目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编制具有工程项目针对性的加分要求第十条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工程项目,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对投标人的评分独立说明理由,并作为评标报告的组成部分第十一条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工程项目,若评标结果出现得分一样的投标人时,由招标人参照“随机抽取法”的抽取步骤,确定中标人第十二条总监理工程师应当由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省监理工程师担任一个总监理工程师只能承担一个项目的监理工作,不得在代建项目或其它工程项目中兼职已担任中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中途不得更换建设单位同意更换的,监理单位应当与时将更换情况报监管部门备案被更换的总监理工程师,在一年不得作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工程施工监理投标活动。
因非监理人原因无法按期开工或停工三个月以上,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确认后,方可参加工程施工监理投标活动第十三条招标文件与相关设计资料应按物价部门规定价格出售采用“随机抽取法”的项目,投标人只需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向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版第十四条招标人应按照《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机构人员配备标准》和工程实际进度需要,分阶段、分专业要求投标人配备监理人员,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第十五条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各一份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要求提交多份投标文件“副本”的,中标人应当提交第十六条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授权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中招标人的授权代表应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第十七条招标人应当在确定中标人后、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在有形建筑市场公示中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与原因,中标总监业绩和中标人业绩与信誉的加分、扣分项目一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日历天第十八条投标人和其它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招标人应当在收到异议后5个工作日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它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容或不当,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5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认为开标活动或不当的,应当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提出异议;认为评标结果不公正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未对异议作出答复,招标人不得进行开标、评标或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第十九条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向项目招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提起,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合法证明材料就本规定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按该款规定提出异议在收到招标人答复前,投标人或者其它利害关系人不得就相关事项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答复除外异议处理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10日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不得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或以非法手段或渠道获取的证据材料提出异议或投诉,也不得以阻碍招标活动正常进行为目的恶意提起异议或投诉第二十条对不执行本管理规定的,招标工程的监管部门应当责令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改正,并作为不良信用记录记入有关单位和个人信用档案第二十一条实施全过程监理或其它阶段监理的招标活动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二○一○年月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之日起,《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闽建建[2004]43号)和《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闽建建[2007]20号)同时废止附件: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评标办法附件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一、随机抽取法(一)随机抽取法的确定1、近三年投标人在省行政区域监理过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的;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在省行政区域担任过同类、同等与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的;3、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随机抽取: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不能承揽新的监理业务的;②拟任监理工程师(含总监)未取得《中华人民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③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申请书或提交的投标人申请书容弄虚作假的;④近一年连续发生两起四级或一起三级以上(含三级)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并承担相应责任的二)随机抽取法操作步骤1、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2、按照提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由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公开抽取代表该投标人的,招标人应当场公开每个所对应的投标人;3、评标委员会依据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随机抽取;4、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一个,此相对应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5、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
三)重新随机抽取的条件因上一次随机抽取所确定的中标人存在以下情形,可以进行重新随机抽取,参与重新随机抽取的仍为第一次评审通过的(本招标项目历次随机抽取被确定为中标人的除外):(1)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2)中标人在公示期间,因被举报或投诉,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实,确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并被判定为中标无效的备注: ①近X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X年如:近两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两年②界定工程项目的工程类别与等级,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8号令)中关于工程类别与等级的相关规定执行二、综合评估法说明(一)评标分项分值分配项目项目监理机构与人员配备企业业绩和资信仪器设备与监测手段投标报价附加项目团队答辩监理大纲满分值50分40分5分5分10分10分(二)评分标准1、项目监理机构与人员配备分项评分标准分项子项评分标准项目监理机构与人员配备(满分50分)总监理工程师(满分20分)(1)近五年担任过同类、同等与以上的工程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得基本分15分2)在上述得分基础上,有以下情形者进行加分或扣分。
近五年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的,每项加2.5分;近三年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获得省级优质工程、省级文明工地的,每项加2分;近三年获得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与省级以上监理协会授予优秀监理工程师的,每项加2分;近一年,因执业过失,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良信用档案的,每次扣5分因同一项目被加分或扣分的,以最高标准为限,不重复计分加分的获奖项目应为本省行政区域的工程(含援川工程项目)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未取得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作废标处理其它监理人员配备(满分30分)(1)监理人员配备人数符合《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机构人员配备标准》得基本分30分不符合的,该项不得分2)拟派监理人员(不含总监)若无注册执业资格或未经有权部门培训发证的,每人次扣10分,最高扣30分2、投标人业绩和资信分项评分标准分项子项评分标准企业业绩和资信(满分30分)质量保证体系(满分3分)设立有质量保证体系且通过第三方质量体系认证单位认证,得3分;设立有质量保证体系未通过第三方质量体系认证单位认证,得1分;未设立质量保证体系,得0分。
监理业绩(满分12分)近五年投标人监理过一个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得基本分10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另加1分,加分不超过2分监理企业信誉(满分15分)有以下情形的可加分:①近一年在全省工程监理行业信用等级评定中被评为AAA级的,加3分;被评为AA级的加1分;②近三年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获得省级文明工地的,每项加1分;③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与省级以上监理协会授予先进工程监理企业的,每项加1分有以下情形的可扣分:①近一年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每次扣0.5分;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良信用档案的,每次扣2分被记入省建设市场违规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