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吊篮安全施工管理规范目 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总体要求 24.1 可追溯性要求 24.2 合格单位基本要求 74.3 吊篮施工备案管理流程 104.4 吊篮施工安全管理流程及要求 104.5 再入场吊篮要求 114.6 吊篮部件报废及整机报废要求 124.7 入网与退网 125 吊篮标准安装与安全施工管控要点 135.1 吊篮标准安装 135.2 超过一定高度和非标架设吊篮 155.3 其它安装和施工使用 15附录 A(规范性)吊篮安拆责任明确书 17附录 B(规范性)吊篮日常检查表 18附录 C(规范性)吊篮施工各方管理人员确认单 19附录 D(规范性)吊篮专项施工方案确认单 20附录 E(规范性)吊篮验收移交单 21附录 F(规范性)吊篮操作规程/安全承诺书 22附录 G(规范性)吊篮退场验收移交单 23参考文献 24I建筑吊篮安全施工管理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建筑吊篮安全施工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吊篮标准安装与安全施工管控要点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用高处作业吊篮(以下简称“吊篮”)的安全施工管理维修现场用无动力吊篮的安全施工管理参照本文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5976-2006 钢丝绳夹GB 6095-2009 安全带GB/T 8918 重要用途钢丝绳GB/T 19155-2017 高处作业吊篮GB 24543-2009 坠落防护 安全绳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202-2010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305-2013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3 术语和定义GB/T 19155-201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吊篮安装拆卸人员 Installation dismantlement personnel of temporarily installed suspended access equipment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有效期内的证件,并接受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和技术交底的指定人员3.2吊篮安装拆卸辅助人员 Auxiliary Personnel of temporarily installedsuspended access equipment经过高处作业及吊篮设备安装拆卸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基础技术指导,持有“吊篮安拆辅助工安全教育证”,能安全协助完成吊篮安装拆卸工作的指定人员。
3.3操作者 Operator5经过高处作业及吊篮设备的专业安全教育培训和必要的技术指导,持有“吊篮操作工安全教育证”,接受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和技术交底后,能安全操作吊篮的指定人员3.4吊篮库管理平台 Management Platform of temporarily installed suspended access equipment用于公示合格单位、合格设备、合格人员、检测报告,便于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查验吊篮、数据统计与共享的线上管理系统3.5有效的防坠落装置 Effective anti-falling device经由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对防坠落装置的标识标牌、冲击载荷系数、下降距离、平台倾斜角度等全部项目检测合格,并将该检测报告上传到“吊篮库管理平台”的安全装置注:防坠落装置在本文件中主要是指“安全锁”,其检测报告有效期为12个月3.6现场检测 Construction Site Inspection and Testing吊篮按审核通过的专项施工方案安装后,经由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依据JGJ 305-2013对吊篮安装状况进行现场合格确认,并按照吊篮整机编号将检测报告上传到“吊篮库管理平台”的过程。
3.7再入场 Back into Service用于租赁、自用的合格吊篮设备,每次进入施工现场的过程3.8合格设备 Qualified Products按照 GB/T 19155-2017 的要求生产,再入场性能和质量符合本文件要求,防坠落装置在标定有效期内,在“吊篮库管理平台”可查询到整机档案的吊篮3.9合格单位 Qualified Companies依据本文件,在吊篮生产、租赁/自用、安拆、施工操作等环节所涉及的单位,具有安全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健全、人员满足要求、具备严格履行危险性较大工程能力,并在“吊篮库管理平台”建立企业、设备和人员档案的单位4 总体要求4.1 可追溯性要求4.1.1 吊篮追溯要求a) 整机档案应符合下列要求:· 符合4.2.1要求的生产单位生产的整机吊篮,应有纸质或电子的发票、出厂证明、整机合格证、整机出厂标牌、提升机出厂标牌、安全锁出厂标牌以及完整有效的定型检测报告;· 已建立档案的吊篮整机应有终身唯一的、覆盖从出厂至报废全周期的设备编号;· 档案可追溯整机出厂至报废的时间、手续文件、品牌、规格型号、定型检测报告;· 已到报废年限的吊篮整机编号应封档不再启用。
b) 提升机、安全锁、电控箱的档案应符合下列要求:· 未到报废年限需要更换提升机、安全锁、电控箱的,应采用原整机生产单位的同品牌、规格型号的提升机、安全锁、电控箱,在提供发票及出厂证明、合格证、检测报告(安全锁),经实物验收合格后,予以更换并记录档案,更换的提升机、安全锁编号不变;· 查询档案可追溯提升机、安全锁、电控箱从出厂至更换、报废的时间、手续文件、品牌、规格型号、定型检测报告及历年鉴定报告c) 整机出厂标牌、整机电子标牌功能与编号应符合下列要求:· 整机出厂标牌应由生产单位贴于电控箱门板内,注明生产企业、出厂编号、出厂日期、规格型号;· 整机电子标牌应标注品牌、统一编号,显示提升机、防坠落装置编号,所有编号应与“吊篮库管理平台”备案设备编号相同,宜联网采集管控工作时长,并对恶劣天气施工、平台X或Y轴倾斜施工、平台超载施工等不安全状态的操作进行管控;· 整机电子标牌应由“吊篮库管理平台”依据档案统一编号并统一定制,产权单位应将整机电子标牌镶嵌在电控箱外侧,编号应全国唯一,编号规则见图1;· 通过查询吊篮整机电子标牌的编号,可在档案中查询到相应的出厂编号及信息图1 吊篮整机电子标牌编号规则d) 提升机标牌与编号应符合下列要求:· 提升机出厂标牌应由生产单位镶嵌在提升机外壳,注明生产单位、出厂编号、出厂日期、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 提升机产权单位编号应由吊篮库管理平台依据档案统一编号,由产权单位镶嵌或刻录在提升机外壳;· 提升机编号规则见图2。
图2 提升机编号规则e) 防坠落装置标牌与编号应符合下列要求:· 出厂标牌应由生产单位镶嵌在安全锁外壳,注明生产单位、出厂编号、出厂日期、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 产权单位编号应由吊篮库管理平台依据档案统一编号,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刻录在提升机外壳;· 产权编号规则见图3图3 防坠落装置编号规则4.1.2 吊篮项目负责人追溯要求4.1.2.1 单项危大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一次性由相关单位委派指定总承包单位、外装施工分包单位、监理单位指定的人员应具有相关资格证件租赁单位、独立安拆单位的安全负责人应持安全员 C2 证上岗4.1.2.2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在危大工程履行过程中的所有签字应被视为相关单位行为,所签文件应按危大工程存档文件管理其电子档案及扫描电子版文件可作为追溯责任的依据和证据4.1.3 专项施工方案追溯要求4.1.3.1 吊篮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应依据施工项目的结构相关图纸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编制,且包括下列内容:a) 工程概况:危大工程概况和特点、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b) 编制依据:编制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标准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c) 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d) 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检查要求等;e) 设计计算技术:计算书、相关施工图纸及节点详图;f)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包括相关人员姓名、职务、工作职责及联系)、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急处置措施、监测监控措施等;g) 劳动力计划: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员名单及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资格证书;h) 编审人员:方案编制、审核人员名单及学历、专业、职称、职务等;i) 验收要求: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人员等。
4.1.3.2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分包单位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监理单位项目监理部,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并加盖执业资格注册章涉及分包单位施工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4.1.3.3 超危大或非标工艺的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专家组成员应从省、市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危大工程专家库选择,人数为单数且 5 人以上4.1.3.4 参加专家论证会人员应包括专家、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4.1.3.5 专项施工方案的验收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牵头,监理单位、外装分包单位、安装单位、租赁单位、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在验收移交单签字确认4.1.3.6 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项目部的相关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交底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所有被交底人员应履行签字手续4.1.3.7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管,对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组织限期整改;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指定专人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定期巡视,做好巡查记录,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建立巡查档案174.1.3.8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施工方案,对不按专项施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