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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絮胎、毡呢及无纺织物;特种纱线;线、绳、索、缆及其制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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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絮胎、毡呢及无纺织物;特种纱线;线、绳、索、缆及其制品 注释: 一、本章不包括: (一)用各种物质或制剂(例如,第三十三章的香水或化妆品、税号34.01的肥皂或洗涤剂、税号34.05的光洁剂及类似制剂、税号38.09的织物柔软剂)浸渍、涂布、包覆的絮胎、毡呢或无纺织物,其中的纺织材料仅作为承载介质; (二)税号58.11的纺织产品; (三)以毡呢或无纺织物为底的砂布及类似品(税号68.05); (四)以毡呢或无纺织物为底的粘聚或复制云母(税号68.14); (五)以毡呢或无纺织物为底的金属箔(第十五类) 二、所称“毡呢”,包括针刺机制毡呢以及纤维本身通过缝编工序增强了抱合力的纺织纤维网状织物 三、税号56.02及56.03分别包括用各种性质(紧密结构或泡沫状)的塑料或橡胶浸渍、涂布、包覆或层压的毡呢及无纺织物 税号56.03还包括用塑料或橡胶作粘合材料的无纺织物 但税号56.02及56.03不包括: (一)用塑料或橡胶浸渍、涂布、包覆或层压,按重量计纺织材料含量在50%及以下的毡呢或者完全嵌入塑料或橡胶之内的毡呢(第三十九章或第四十章); (二)完全嵌入塑料或橡胶之内的无纺织物,以及用肉眼可辨别出两面都用塑料或橡胶涂布、包覆的无纺织物,涂布或包覆所引起的颜色变化可不予考虑(第三十九章或第四十章); (三)与毡呢或无纺织物混制的泡沫塑料或海绵橡胶板、片或扁条,纺织材料仅在其中起增强作用(第三十九章或第四十章)。

四、税号56.04不包括用肉眼无法辨别出是否经过浸渍、涂布或包覆的纺织纱线或税号54.04或54.05的扁条及类似品(通常归入第五十章至第五十五章);运用本条规定,可不考虑浸渍、涂布或包覆所引起的颜色变化 总 注 释  本章包括一些具有专门特性的纺织品,例如,絮胎、毡呢、无纺织物、特种纱线、绳、索及其某些制品 56.01 纺织材料絮胎及其制品;长度不超过5毫米的纺织纤维(纤维屑)、纤维粉末及球结:10 — 絮胎制的卫生巾及止血塞、婴儿尿布或尿布垫及类似卫生用品 — 絮胎;其他絮胎制品:21 — — 棉制22 — — 化学纤维制29 — — 其他30 — 纤维屑、纤维粉末及球结  一、纺织材料絮胎及其制品 本税号所列的絮胎是把粗梳纺织纤维网或气流成网法纺织纤维网数层相叠,然后压紧以增强纤维的抱合力制得絮胎有时略加针刺以增强纤维的抱合力,在某些情况下,针刺能使絮胎固定在机织物或其他织物的衬布上 絮胎呈极为蓬松的柔韧海绵状,厚度均匀,其中的纤维很易分离,一般由棉纤维组成(脱脂棉或其他棉的絮胎)或由人造纤维短纤组成低级絮胎是由粗梳废料或扯松的废碎料制成,通常含有一定比例的球结或废纱。

絮胎不论是否漂白、染色或印花均归入本税号本税号还包括用少量粘结物质喷于表面以提高表面纤维抱合力的絮胎如与无纺织物相比,这类絮胎的内层纤维则是很易分离的 但应注意,用粘结物质处理并使之渗入其内层的絮胎,即使其内层纤维是很易分离的,也应作为无纺织物归入税号56.03 略加针刺固定在内部或外层纺织衬料上的絮胎,以及一面或两面用纸、纺织品或其他材料包覆(用线缝或胶粘)的絮胎,只要其未构成税号58.11的产品而仍具有絮胎的基本特征,仍应归入本税号 絮胎主要用于衬垫(例如,用于制垫肩、衣服衬里、首饰盒垫等,用于家具及烫衣机),用作包装材料或用于卫生方面 本税号还包括成匹或裁成一定长度的絮片以及本协调制度其他税号未列名的絮胎制品(参见以下不包括的货品) 归入本税号的絮胎制品包括: (一)用纱线螺旋形花纹覆面的成卷窗帘、门帘及类似防风帘,但不包括全部用纺织物包覆的产品(税号63.07) (二)絮胎制的卫生巾及止血塞、婴儿尿布或尿布垫及类似卫生用品,不论是否用针织或稀松机织的透孔织物包覆 (三)装饰用絮胎制品,但具有第九十五章所列物品特征的除外 不归入本税号的絮胎制品如下: (一)经过药物浸涂的或制成零售包装的医疗、外科、牙科或兽医用的絮胎及其制品(税号30.05)。

(二)用各种物质或制剂〔例如,香水或化妆品(第三十三章)、肥皂或洗涤剂(税号34.01)、光洁剂及类似制剂(税号34.05)、织物柔软剂(税号38.09)〕浸渍、涂布或包覆的絮胎,其中的纺织材料仅作为承载介质 (三)纤维素絮纸及其制品(一般归入第四十八章) (四)理发师用的梳条形粗梳棉(例如,理发师“絮胎”)(税号52.03) (五)通过绗缝或其他方法用一层或几层纺织材料与胎料组合而成的被褥状纺织产品,但税号58.10的刺绣品除外(税号58.11) (六)服装用衬垫(税号61.17或62.17) (七)人造花、叶或果实及其零件(税号67.02) (八)演戏用的假发、假胡须及税号67.04的其他制品 (九)节日(包括狂欢节)用品或其他娱乐用品、圣诞树装饰品及第九十五章的其他物品(例如,玩偶头发) 二、长度不超过5毫米的纺织纤维(纤维屑)及纤维粉末 “纺织纤维屑”由长度不超过5毫米的纺织纤维(蚕丝、羊毛、棉、化学纤维等)构成它是从各种整理工序中,尤其是丝绒的剪绒过程中获得的废料,也可从纺织丝束或纤维切割工序中获得纤维粉末是从废料中获得的,或是把纺织纤维磨成粉末获得。

纺织纤维屑及粉末即使经漂白、染色,或纤维经人工卷曲,仍归入本税号 这些产品具有广泛的用途(例如,与其他纤维混合纺成纱线、制仿麂皮、作墙纸的涂料或装饰品、作为香粉或“化妆品”的底料) 但加香料的纺织纤维屑及粉末不归入本税号(税号33.07) 切勿将本税号的纤维屑与用碎布料制成的用于填塞被褥或靠垫等的毛屑相混淆,后者应归入第五十章至第五十五章中适当的“废料”税号中 三、球结 它们是由蚕丝、羊毛、棉花、化纤短纤等制的尺寸规则的小圆球(有时为椭圆球),一般夹于两个圆盘间轧制而成它们可以漂白或染色,用于纺制仿手纺纱等的花式纱线 56.02 毡呢,不论是否浸渍、涂布、包覆或层压:10 — 针刺机制毡呢及纤维缝编织物 — 其他毡呢,未浸渍、涂布、包覆或层压:21 — — 羊毛或动物细毛制29 — — 其他纺织材料制90 — 其他  毡呢通常是把数层纺织纤维(通常是粗梳纤维网片或气流成网法纤维网片)相互叠层制得层叠网片先要经湿润处理(一般用蒸汽或热肥皂水处理),然后施以重压及磨擦或打呢,使纤维相互连结,成为厚度均匀的呢片毡呢远比絮胎结实,其纤维很难分离,而且明显不同于绒缩机织物(一般归入第五十章至第五十五章)。

毡呢通常用羊毛或其他动物毛作原料,也有用这些动物毛与其他天然纤维(例如,植物纤维、马毛)或化纤的混合纤维作原料 毡呢可用于制衣、帽、鞋、鞋底、钢琴音锤、装饰制品及花哨物品等,也可作各种专门的技术用途,例如,作隔热或隔音材料等 本税号还包括用以下方法之一制的针刺机制毡呢: 一、用凹口针在无底布的纺织纤维短纤(天然纤维或化学纤维)网片上进行针刺; 二、将这类纺织纤维针刺穿过纺织底布或其他材料底基而得针刺后纤维把底布(基)基本掩盖起来 针刺工艺使不毡合性植物纤维(例如,黄麻)或化纤也可制成毡呢 针刺工艺仅是辅助其他粘合方法的针刺纤维网,应作为无纺织物归类(税号56.03) 本税号还包括那些基本特征是由一层纺织纤维网组成的缝编织物,其纤维抱合力是由于引用了纤维网本身的纤维而不是由于使用了纺织纱线而得以提高的由于用针引着纤维穿过纤维网,因而在织物表面形成一排排的链式针迹这类织物有些可以有一层长毛绒面(不论是否割绒),也可用纺织底布、其他材料的底布予以加强至于缝编针织工艺,详见第六十章的总注释 本税号包括成匹毡呢或从大幅毡呢裁剪下来但未经其他加工的长方形(包括正方形)毡呢(例如,某种抹布或毯子),不论是否折叠或包装(例如,作零售包装),但协调制度中其他税号已具体列名的货品除外。

毡呢可以经染色、印花、浸渍、涂布、包覆、层压或加强(例如,用纺织线或金属丝加强)只要仍具有毡呢产品的基本特征,毡呢可以在一面或两面用纸、纸板、纺织物等覆盖(例如,缝上或粘上) 但本税号不包括归入第三十九章或第四十章的下列产品: (一)用塑料或橡胶浸渍、涂布、包覆或层压并且按重量计所含纺织材料在50%及以下的毡呢,或者完全嵌入塑料或橡胶中的毡呢; (二)泡沫塑料或海绵橡胶与毡呢合制的板、片或带,其中纺织材料仅起增强作用的(参见第三十九章总注释的“塑料与纺织品的复合制品”部分及税号40.08的注释第一款) 本税号包括通过正常毡合方法制成后再用焦油或类似物质浸渍制成的油毛毡 本税号不包括: 1、用各种物质或制剂〔例如,香水或化妆品(第三十三章)、肥皂或洗涤剂(税号34.01)、光洁剂及类似制剂(税号34.05)、织物柔软剂(税号38.09)〕浸渍、涂布、包覆的毡呢,其中纺织材料仅作为承载介质 2、马鞍座布及鞍垫(税号42.01) 3、第五十七章的毡呢地毯及其他毡呢的铺地制品 4、税号58.02的簇绒毡呢 5、刺绣毡呢,成匹、成条或成小块图案的毡呢刺绣品(税号58.10)。

6、通过绗缝或其他方法用一层或几层纺织材料与胎料组合而成的被褥状纺织产品,但税号58.10的刺绣品除外(税号58.11) 7、以毡呢为底料经涂布或覆面的铺地制品,不论是否剪切成形(税号59.04) 8、用橡胶、皮革或其他材料涂布、包覆或层压制得的作针布用的毡呢,以及专门作技术用途的其他类似织物(税号59.11) 9、用研磨粉或粒盖面的毡呢(税号68.05)或用粘聚或复制云母盖面的毡呢(税号68.14) 10、由全部被沥青或类似材料包覆的数层纺织纤维制成的建筑用板(税号68.07) 11、用毡呢衬背的金属箔(第十五类) 56.03 无纺织物,不论是否浸渍、涂布、包覆或层压: — 化学纤维长丝制:11 — — 每平方米重量不超过25克12 — — 每平方米重量超过25克,但不超过70克13 — — 每平方米重量超过70克,但不超过150克14 — — 每平方米重量超过150克 — 其他:91 — — 每平方米重量不超过25克92 — — 每平方米重量超过25克,但不超过70克93 — — 每平方米重量超过70克,但不超过150克94 — — 每平方米重量超过150克  无纺织物是将纺织纤维定向或随意取向粘合而成的片状或网状织物。

所用纤维可以是天然纤维或化学纤维,也可以是短纤(天然纤维或化学纤维)或化学长丝,还可以原地成网 无纺织物有各种生产方法,其生产过程通常分为三个阶段:成网阶段、粘合阶段及整理阶段 一、成网阶段 有四种基本方法: (一)用粗梳或气流成网方法将纤维形成薄片这些纤维可以是平行排列的、十字交叉的或随意取向的(干法成网工艺); (二)将喷出的长丝定向、冷却并直接成网,或者将喷出的长丝凝固、洗涤并直接制成湿网(射流喷网工艺); (三)将纤维悬浮或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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