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虚一逃”的常见手段及案件查处技巧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公司成立、存在、经营的基础 所谓“两虚一逃”就是《公司法》 中所指的公司虚报注册资本和股东虚假出资、股东抽逃出资的三种违法行为 “两虚一 逃”违法行为,扰乱市场秩序,引发商业欺诈等犯罪行为,破坏市场交易安全和社会信 用体系, 严重危害社会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 因此, 及时发现、 准确定性、 严厉查处 “两 虚一逃”违法行为已成为工商部门登记监管工作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一、“两虚一逃”的常见手段“两虚一逃”类案件的手段多变、形式很多,但核心法则都是公司未取得或丧失了 对资产的拥有或控制,背离了资本确定、不变和维持的原则以下是执法人员在办案过 程中总结出的一些常见手段:(一)虚报注册资本的常见手段 虚报注册资本是指公司在工商部门办理注册、 变更登记时使用虚假证明文件等欺诈 手段虚报其注册资本以骗取公司登记的违法行为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是证明 注册资金到位的主要依据,所以此类违法行为都围绕如何取得验资报告展开常见手段 有: 1、某些中介机构在代办工商营业执照、登记中,一切程序由其操办,并收取公司 一定的费用, 甚至可以在零出资的情况下直接由中介公司代办。
此类情况目前非常普遍 2、出资人把资金在验资账户中循环进出,获取银行进账单后验资,达到虚报注册 资本的目的; 3、出资人将银行借款等往来款项不及时入账,以分次提取现金、再缴回银行账户 等方式获得银行进账单,达到虚假增资的目的; 4、伪造或变造银行收款凭证,然后再欺骗会计事务所获得验资报告; 5、虚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然后通过这些项目转增资本骗取验资 报告; 6、利用关联的企业之间相互投资虚增注册资本二)虚假出资的常见手段 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 股东未按公司章程规定交付或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 币、实物或未转移财产权的违法行为常见手段如下: 1、利用本公司的其他银行账户将资金以借款名义借给股东,然后以股东名义作为 投资追加注册资本,但实际上,公司未将资金交付给借款的股东,股东本身并未增加任 何实际投资; 2、以实物方式出资时,评估时高估作价再作为出资; 3、以房屋、车辆、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出资时,未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或已经办理手续但实际未交付;4、 利用资产评估增值虚假出资如出资人对其拥有的房屋或土地使用权申请评估, 将评估结果的增值部分计入了资本公积科目,并做转增实收资本的会计处理,并申请验 资。
5、一些财务制度不健全的公司,由于经营中未将公司与股东资金严格分开,也往 往出现虚假出资的情况,如案例一案例一:吕某虚假出资案T公司在日常经营中,未建立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T 公司经营活动所积累的资金都存于其股东吕某的银行卡中吕某在向公司的一次增资 时,从其上述的银行卡中,向公司账户转账因这些增资款本身就是T公司的资金,吕 某本身并未增加实际投资,故构成虚假出资的行为三)抽逃出资的常见手法 抽逃出资是公司发起人、股东实缴出资已全部到位,但在公司成立后又将其出资抽 回或转移的违法行为常见手法如下: 1、以预付款、购货款等名目在注册后抽走公司的货币出资,此方式一般抽逃时间 与注册日期接近, 长期挂其他应收款, 挂账方多为股东或关联方, 理由多为采购原料等, 或抽逃资金后不做账,货币资金账实不符; 2、虚增利润,后以分配利润名义直接从公司提走货币资,如:不提或少提法定盈 余公积以增加可分配利润; 3、以借款进行验资,公司成立后将公司资金用于偿还借款; 4、用假购物收款收据入账,虚构“购买存货和固定资产”事宜,如案例二;或者 将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的部分在企业成立后抽走部分或全部, 然后用其他非货币资产补 账(事实上不存在或者高估价格); 5、出资人以虚假的股权转让的形式从公司提取资金; 6、通过对投资者的反投资、捐赠、提供抵押担保等形式进行抽逃。
案例二:Y某抽逃出资案2006年5月份,L公司为了申请建筑三级资质决定将 注册资金从100万增加到700万元,其中Y某增资300万元,由于手头资金紧张,Y某 就从朋友处借款了150万元,用于增资L公司在工商部门办理完变更登记后,Y某从 鸿立公司账上取出150万元,归还借款人,构成抽逃出资150万元的行为而L公司以 购买机械设备475.9万元入账,该记账凭证后附有一份“投入机械设备”的清单,该清 单后附有发票扫描件,其中恰有150万元发票是伪造的二、“两虚一逃”案件的查处“两虚一逃”违法行为存在隐蔽性较强、违法行为多样化的特点在2010至2011 年我局查处的 “两虚一逃”案件中,有2起为知情人举报案件,1 起为服务行业消费 维权多部门联合检查行动中发现, 而不是在企业监管过程中主动发现的 查处此类案件, 对办案人员经济、财务、会计、法律、各行业特点等多方面综合知识要求较高在实际 办案过程中往往涉及人员、单位多,调查取证困难,耗费时间较长,查处难度较大一)把好企业年检关,有针对性的上门实地检查 工商部门在登记、企业年检、日常监管过程中注重的是书式资料的审查,难以核实 其真伪 但是如果由于人员、 经费、 时间等各种条件制约, 做到户户上门也是不现实的。
因此,有针对性的对重点行业、企业进行检查,往往能取得重要突破两虚一逃”的 违法行为往往发生在以下企业: 一、因业务开展需要取得资质、许可而大幅度增加注册资本的企业,例如担保、建 筑、园林绿化、爆破等行业; 二、未开展业务或业务量较少的企业(可从损益表上看销售收入); 三、对开展业务的资金需求量不大,但注册资本较大的企业,如物业公司等 这类案件应当把注意力放在注册资本较大的企业身上因为注册资本金较小,完全 可以通过提现的方法来逃避检查一旦资金离开了银行,变成现金,这类案件就断了线 索查不下去了最好查已经经营了一段时间后增资的企业,查起来比较好处理(二)调查取证要讲究技巧 两虚一逃类案件调查取证较难,应讲究取证技巧在没有掌握直接证据的情况下, 当事人一般不会积极配合,从正面取证相当困难因此,可以先从外围展开调查先以 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为名,检查财务报表,询问财务人员等经过外围调查,取得一定的 线索后,由执法人员进入企业全面收集证据,并有针对性地询问相关人员,要求其提交 相应证据案例三:D公司虚报注册资本案D公司从事园林绿化行业,2010年8月,当事人将 注册资本由200万元增加到1000万元(后经调查,为获取园林资质而增资)。
执法人 员在检查公司账务资料时发现, DF公司各股东于2010年7月14日共计汇款800万元到 公司账上,7月15日就预付给其业务伙伴徐某苗木款770万元, 依经验判断, 此笔资金 有很大虚报嫌疑,但根据公司内可查的财务资料、凭证无法确定其行为违法,当事人也 表示公司资本没有问题,所购苗木均在山上,可以随时去看此时,在公司内部取证已 无可能,只能展开外围调查,因当事人资金流动均从银行账上往来,执法人员决定到银 行查询D公司各股东及有关人员的账号在D公司增资前后一段时间内的转账情况 根据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工商部门对个 人账户无查询权力,执法人员与公安部门协同,由公安部门查询后将结果告知我局执法 人员,结果一目了然,当事人增资800万元都是中间人胡某从他人处借来,先存在D公 司的各股东账上,再从股东账上汇到公司账上,随后从公司账上汇到徐某账上,又从徐 某账上转到胡某自己账上,再由胡某还给借款人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当事人及中间人 对办理登记中借款垫资又归还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主动提供了其他有关证据此案的关键不在财务凭证里,而在查当事人的银行往来。
从验资报告入手,查找所 有资金的来源,并根据银行转帐的线索,将整个资金流动的过程全部复原这里面主要 是看银行对账单、银行入账凭证、转账的单据,无论是贷记凭证还是支票,只要是通过 银行转账的,都可以查到来源和去向查资金流向一定要全面,不能仅仅选取其中的几 段,也不能仅看几个股东的资金流,查看了所有资金的流动后,再对比源头的资金所有人和结尾的资金所有人之间的关联性,一般此类案件都是资金从哪里来,然后又回到哪 里去 此案中,当事人以预付苗木款给其业务客户的名义和方法,掩盖了其归还垫资款得 事实还有些企业为了规避法律制裁,在资金流出时会签订一个虚假的借款合同、或工 程合同,用一个假的合同,以借款、付工程款的名义来掩盖归还垫资款的行为对这类 以合法形式来掩盖非法目的行为,我们可以通过检查对方企业借款的目的、使用情况、 实地检查工程项目等方法寻找到相关证据,来否认这个合同的合法性,揭示真相三)查账方法 因为两虚一逃的违法行为的实施大多在企业财务资料中作了反映, 因此办理该类案 件的查账方法是此类案件的重点 我们常用的查账方法步骤为: 1、审阅检查财务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否有原始凭证、原始凭证 和记帐凭证有无矛盾、是否存在涂改等异常迹象; 2、核对。
核对帐帐、帐实、帐表是否一致,核对银行对帐单、客户往来清单同本 单位数据是否一致等; 3、分析通过核对不同科目之间的比率关系,来验证该比率是否异常,通过对该 公司历史数据及公司与同行业正常情况比较判断某一科目的数据是否异常 需要强调的是, 部分企业管理制度不健全、 法制观念淡薄、 财务文件存在伪造可能, 我们就不能完全采信此时,需要到外围收集相关资料 针对具体情况可按如下方法操作: 1、 虚报注册资本和虚假出资的查账方法 对于货币形式的出资,重点检查企业验资时的银行进账单或现金缴款单、银行对账 单、银行询证函必要时,还要检查企业验资前一段时间各银行账户大额资金的流出情 况,检查与资金流出有关的合同、收据、借款协议、购货发票等,也可找收款方调查, 以确定这些资金流出是否存在问题 对于不需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的非货币资产的出资, 如存货、机器设备、 非专利技术 等,检查账目中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看是否有相应的记载及原始凭据; 检查资产的交接清单,看出资的股东与被投资企业是否办理了资产交接手续;要检查资 产评估报告,如果作价明显偏高也属虚假出资;检查企业仓库存货实物帐,看投入的存 货是否入库、领用、销售;可现场盘点用以出资的固定资产,看这些实物资产是否真实 存在;以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出资时,看是否签署了转让合同,合同规定是双方共有 还是被投资企业独有等情况。
对于需要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的非货币资产的出资,如房屋、土地使用权、车辆、专 利技术等主要检查出资的股东是否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将产权过户到被投资企业 此 外,还要检查评估报告、资产交接清单、资产入账情况、并可以进行实物盘点 2、抽逃出资的查账方法 初步判断是否抽逃资金可以采用两种方法:一,检查企业验资前后的银行对账单, 看验资后一段时间内是否有大额资金划出,检查大额资金划出有关的购货合同、借款协 议、收款收据、购货发票等,必要时可找收款方调查取证;二,检查企业近期的资产类会计科目,看是否有与抽逃注册资金有关的虚挂资产,因为资金抽逃后为了把帐做平, 一定相应的虚挂一项或几项资产 企业注册后抽走货币资金在会计账目上通常反映为: 虚挂货币资金、 应收预付款项、 长短期投资、虚购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 对于抽逃资金后虚挂货币资金的,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划出银行存款后不做账 务处理,长期虚挂银行存款;另一种是提取大额现金后,一直虚挂大额现金可检查近 期的银行对账单、盘点企业现金,如货币资金帐实差额较大,且无合理的理由,可初步 判断为抽逃资金 对于抽逃资金后虚挂应收预付款项的,一般也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其他应收款科 目虚挂借款,可以检查借款协议、收款收据以及有无合理的利息收入,也可直接向借款 人调查取证; 另一种是在预付账款科目虚挂预付购货款, 可以检查购货合同、 挂账时间, 也可直接向收款方调查取证。
利用负债类的反向挂账也是同样道理,比如其他应收款科 目体现在其它应付款科目的借方、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