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员工转岗制度内部员工转岗流程制度一、目的为了为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三、权责1、本制度制/修/废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2、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四、内容1、因工作需要或员工个人困难提出申请进行岗位调动2、公司因内部招聘发生岗位变动(在定员编制内因现有人员不足需要补充缺员的)3、富余人员转岗由于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对于部门有富余人员的,由人力资源部妥善安排到缺员部门五、转岗流程1、转岗员工应填写《员工岗位调动申请表》,如实填写转岗理由及相关信息;2、经申请人所在部门主管审核同意后;3、人力资源部审核,并填写申请人学历、教育培训、现岗位薪资等情况;3、接收部门主管审核同意并确认申请人岗位及主要工作职责;4、常务副总复核并提出参考试用薪资;(转正薪资根据转正考核情况核定)5、总经理审批并确认转岗后试用薪资;6、转岗员工有权知悉岗位变动后薪资情况,并签名确认是否同意转岗;7、表单送人力资源部存档,并与转岗人员重新签订人事合同六、转岗试用期考核1)转岗人员上岗后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用人部门主管对其进行工作绩效考核,考核合格者转正申请流程审批后正式上岗;考核不合格者(不满60分)退回人力资源部或经用人部门延长1-2个月试用期后,经考核仍不合格的退回人力资源部。
2)转岗人员上岗后在试用期内本人要求退回人力资源部,或者被用人部门退回人力资源部的,人力资源部会给予再次安排工作岗位机会,仍考核不合格的,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考虑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岗位调动申请表申请时间:年月日姓名现任部门现任职务转岗申请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