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授信审批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 **** 农商村镇银行 (以下简称本行 )总行 授 信审批委员会工作程序和决策行为, 明确工作职责, 提高授信业 务审批质量及审批效率,根据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及本行 信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总行授信审批委员会 (以下简称信审会) 是集体审 批授信业务的专门机构,接受行长的监督和指导第三条 信审会按照本行高级管理层 (或行长) 确定的授权 权限, 审议超过总行营业部和一级支行审议、 审批权限的 授信业 务 以及问题授信项目的风险化解、 抵债资产的接收 、处置和信贷 资产转让 等事项, 业务范围包括贷款、 贴现、 票据承兑等表内外 授信业务(以下称项目) 第四条 信审会遵循审慎高效、相互制约、 权责一致、 投票 表决的工作原则第五条 本规则适用于总行信审会项目的审批 (审议)工作第二章 授信审批委员会组成及职责第六条 信审会由主任委员、 副主任委员和审批委员 (以下 统称“信审会委员” )组成,委员人数和委员产生方式由行长办 公会决定 信审会主任委员由行长指定, 副主任委员由主任委员 指定。
第七条 信审会履行以下职责(一)审查、审议项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有关政策及本行 的相关规定;(二)审查、审议项目是否符合报审操作流程,是否符合授 权相关规定;(三)审查、审议客户的经营管理及资信状况,以及客户第 一还款来源的充足性和担保措施的有效性;(四)审查、审议项目的风险及风险防范措施;(五)审议问题授信项目的风险化解方案;(六)审议抵债资产的接收、处置及信贷资产转让方案;(七)受理其他授信相关事项第三章 授信审批委员会委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 信审会委员的权利(一)出席信审会会议,对审议项目发表意见,并独立进行 表决;(二) 就审议项目向调查、 审查部门和报审机构相关人员问 询;(三)查阅履职相关档案资料;(四)与履职相关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 信审会委员的义务(一)按时出席信审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和本 行相关规定, 对报审事项发表意见, 对审批结果承担相应的审批 责任;(二)遵守本行保密规定, 不得泄露项目涉及的商业、 技术 等秘密,不得泄露信审会会议讨论内容及表决情况等秘密;(三)与履职相关的其他义务第四章 授信审批委员会办公室第十条 信审会办公室设在授信审批部, 负责信审会日常事 务。
第十一条 信审会办公室主要职责(一)准备上会资料,整理拟上会议题,并及时报主任委员 审定;(二) 负责信审会会议的会务工作, 负责信审会会议召开相 关事项的通知、资料发送等工作;(三)负责会议记录;(四)根据审批权限的要求,向信审会委员、主任委员、行 长及董事会报告项目的审议和表决情况;(五)草拟报告、批复或通知;(六)负责整理会议相关材料,并归档保存;(七)协调和落实信审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五章 授信审批委员会会议第十二条 信审会会议安排包括会议时间、 审议项目以及参 会人员等内容:(一)会议时间信审会会议实行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周四 为信审会例会日 因故不能按期召开例会时, 主任委员可择日安 排召开会议当审议项目较多时, 另行增加会议时间; 遇有重大 紧急业务等特殊情况时,可随即召开会议二)审议项目信审会办公室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提出项 目审议顺序的建议,报主任委员审定三) 参会人员 信审会参会人员包括信审会委员和列席人 员信审会委员因故不能出席的, 须向主任委员请假并征得同意 列席人员包括项目报审机构相关人员、 总行调查人员和审查人员 以及会议记录人员等 列席人员对涉及自身职责的相关问题进行 情况介绍和情况说明, 接受信审会委员问询, 对项目不具有表决 权。
信审会委员或其近亲属与审议项目的客户有直接业务关系, 或与其法定代表人、 高管人员有近亲属关系, 或存在其他可能影 响公正审批的利害关系,信审会委员应主动向主任委员申请回 避,也可由其他委员、 会议列席人员提出回避建议, 由主任委员 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其是否回避第十三条 信审会办公室按照主任委员审定的参会人员及—4 —上会项目, 做好会议通知, 并将相关资料提前一个工作日发送各 位信审会委员,或提供相关材料到电子文档阅读场所第十四条 信审会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信审会的会议记录 和会场服务工作 会议记录人员应详尽、 准确地记录信审会会议 情况 会场服务人员应做好会议现场安排, 并负责统计和宣读表 决结果第十五条 到会委员必须达到应到委员的三分之二 (含) 以 上时,信审会会议方可召开第十六条 信审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 主任委员不能出席 会议时, 可委托副主任委员主持 当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均不 能主持会议时,信审会延期召开信审会的会议议程如下:(一)汇报信审会依次由报审机构人员、 公司业务部或风 险管理部调查人员、 授信审批部审查人员汇报项目调查、 审查相 关情况二)问询信审会委员向汇报人问询项目相关情况。
三)审议审议时, 委员应围绕项目展开讨论, 发表意见 会议主持人应首先让其他委员发表意见, 不得对审议项目发表引 导性意见四) 表决 出席信审会的委员填写 《授信审议意见表》 (见 附件一),一人一票书面记名表决 表决意见分为 “同意” 和“不 同意”两种1.同意的委员要确认项目名称、业务品种、金额、期限、利 率、担保方式等要素,并可提出其它意见2.不同意的委员要明确理由 对资料不全或有重大情况需进一步确认的项目, 委员可提出 续议的建议,经主任委员同意后暂不表决,另行上会审议五)公布结果信审会办公室会务人员统计表决结果,并 当场公布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 (含 )以上委员表决“同意” ,为 通过;否则,为未通过六)审定前置条件对审议通过的项目, 信审会委员在信 审报告外另提出授信前置条件或调整授信前置条件的, 主持会议 的委员负责归纳总结审议结论意见, 组织讨论委员提出的授信附 加条件,形成授信补充或调整的前置条件第六章 会 签第十七条 会签是信审会会议的一种特殊方式,如遇有重大 紧急业务等特殊情况, 无法及时召开信审会会议时, 经信审会主 任委员和一票否决人同意, 可采取信审会委员会签的方式进行审 议。
第十八条 采取会签审议方式不得改变信审会规则,委员人 数、委员回避、项目表决等均应执行信审会会议的相关规定第十九条 会签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信审会办公室提出会签建议;(二)依次报信审会主任委员和一票否决权人审定;(三)经批准采取会签方式,信审会办公室将项目调查、审 查报告及《授信审议会签意见表》 (见附件二)送各位信审会委 员,并介绍相关情况;(四)收取各位委员的表决表,汇总表决结果;(五)将表决情况向主任委员报告,并通报其他委员第七章 授信审批委员会决议的签批与签发第二十条 信审会办公室将表决结果附《授信审议意见表》 等材料报主任委员确认 会议审批通过的项目, 报行长或被授权 人批准, 由行长或被授权人行使一票否决权 对超过高级经营管 理层权限的关联交易和大额授信项目, 由行长签批后, 报董事会 审批第二十一条 信审会办公室根据下列规定, 及时将项目批复 或通知以“成都农 **** 农商村镇银行批委员会决议”形式印发:(一) 信审会审批未通过的项目, 以及信审会通过且行长或 被授权人、董事会未否决的项目,由信审会主任委员签发;(二)信审会审批通过的项目,被一票否决权人否决的,由 一票否决权人签发;(三) 信审会审批通过需要报董事会的项目, 被本行董事会 否决的,由行长签发。
第二十二条 信审会审议未通过的项目, 各支行不得在权限内另行办理或变相办理# —第二十三条 信审会办公室及时将项目的调查报告、 审查报告、信审会会议记录、 《授信审议意见表》 、《授信审批委员会审 批决议表》(见附件三)以及项目的批复或通知文件等资料整理 归档,并确定专人保管未经主任委员同意,任何人不得查阅、 复印第八章 复 议第二十四条 信审会审批未通过的项目, 报审机构提出充分 理由申请复议的,经主任委员同意,可进行复议信审会审批通过的项目, 被一票否决权人或本行董事会否决 的项目,报审机构提出充分理由申请复议的,经主任委员同意, 可进行复议第二十五条 复议项目的报审流程, 按照项目正常报审流程 进行第二十六条 同一项目只能复议一次,复议仍未通过的项 目,从通知之日起半年内不得再次提交信审会审议第九章 变更决议条件第二十七条 信审会印发的 “成都农 **** 农商村镇银行批委 员会决议”,因项目情况发生变化等原因造成决议无法落实、执 行的,由报审机构以请示的方式报信审会审议第二十八条 变更决议条件的项目报审流程, 按照项目正常 —8 —报审流程进行第十章 附 则第二十九条 本规则由成都农 **** 农商村镇银行定、 修改和 解释。
本规则“三分之二 (含)以上”计数规则得出的计算结果, 如不为整数的, 委员人数按 “计算结果的整数位加一” 原则确定 如委员总数为 7 人,三分之二为 4.67 人,则必须到会 5 人方能 召开信审会会议;同样,到会委员 5 人,三分之二为 3.33 人, 则必须 4 人同意,项目方为通过第三十条 总行营业部和一级支行授信审批委员会议事规 则参照本规则由总行另行制定第三十一条 本议事规则自 2010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附件: 1.授信审批意见表2 .授信审批会签意见表3.授信审批委员会审批决议表附件1成都农****农商村镇银行批意见表报审机构项目 名称审议日期申报情况申报 金额申报 利率申报期限申报担保情况审 议 意 见同意备注不同意原因委员签字:年 月 日填表说明:1. 委员表决时,在同意和不同意栏直接打勾;2. 表决意见为“同意”,即表示委员对授信金额、授信期限、利率以及担保条件等 主要要素进行了确认;3.表决意见为“不同意”时,委员要表明理由附件2成都农****农商村镇银行批会签意见表报审机构项目 名称审议日期申报情况申报金额申报 利率申报期限申报担保情况会签事由审 议 意 见同意备注不同意原因委员签字:年 月 日填表说明:1.委员表决时,在同意和不同意栏直接打勾;2.表决意见为“同意”,即表示委员对授信金额、授信期限、利率以及担保条件等主要要素进行了确认;3.表决意见为“不同意”时,委员要表明理由附件3 成都农****农商村镇银行审批委员会审批决议表报审机构授信项目名称审议日期项目申报情况申报金额申报利率申报期限申报担保情况参会情况应到人数实到人数缺席人数会议决议情况冋意票数不冋意票数授信 审批 委员 会审 批决议主任委员签字:年 月 日决议有效性会议出席人数及表决符合《成都农商业银行授信审批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 》(成农商银发〔2010丨号)相关规定,本决议有效。
授信及放款 基本条件(转后页)(此表共2页,此页为第1页)(承前页)授信及放款 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