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四节 会计监督 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 单位内部监督、外部监督(社会监督、政府监督)---对内部的再监督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是指为了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其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率,而在单位内部采取的一系列相互制约的、相互监督的制度和方法 (一)主体、对象(如:发票的审核) 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 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组织实施,对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建立及有效实施承担最终责任 (二)依据 (1)财经法律、法规、规章; (2)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或者补充规定; (4)各单位根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的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5)各单位内部的预算、财务计划、经济计划、业务计划等 (三)内容 1.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 3.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对实物、款项进行监督,督促建立并严格执行财产清查制度。
6.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经济活动,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处理 7.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对单位制定的预算、财务计划、经济计划、业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5.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 (1)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补充、更正 (2)对违反规定不纳入单位统一会计核算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 (3)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 (4)对认为是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单位负责人提出书面意见请求处理单位负责人应当在接到书面意见起l 0日内作出书面决定,并对决定承担责任 (5)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制止和纠正,又不向单位负责人提出书面意见的,也应当承担责任 (6)对严重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财务收支,应当向主管单位或者财政、审计、税务机关报告 2.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伪造、变造、故意毁灭会计账簿或者账外设账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请求作出处理。
4.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指使、强令编造、篡改财务报告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请求作出处理 (四)基本要求 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务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 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五)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责 1.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2.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单位负责人 其一,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不是单位负责人自己直接从事会计工作,而是必须通过有关制度委托、授权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按章办事,严格把关; 其二,单位负责人不能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这也是法律不允许的。
(六)单位内部会计控制 1.内部会计控制的概念—结婚账桌 内部会计控制,是指单位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2.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 3.内部会计控制的基本原则 (2)内部会计控制应当约束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会计控制的权力; (3)内部会计控制应当涵盖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应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5)内部会计控制应当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4.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 5.内部会计控制的方法 (1)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要求单位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 不相容职务,是指不能同时由一人兼任的职务,它主要包括:出纳与记账、业务与记账、业务经办与业务审批、业务审批与记账、财物保管与记账、业务经办与财物保管、业务操作与业务复核等 (2)授权批准控制要求单位明确规定涉及会计及相关工作的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内容,单位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
(3)会计系统控制 (4)预算控制 (5)财产保全控制要求单位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确保各种财产的安全完整 (6)风险控制 (7)内部报告控制 (8)电子信息技术控制 【例l一26】(判断)某企业为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决定将财产保管由从事总账会计工作的人员兼管 ) [答疑编号015010901: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 (七)内部控制 根据2008年6月28日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大中型企业小企业和其他单位可以参照本规范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该规范自2009年7月1日起实施 本节重点归纳总结: 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和对象; 2.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责和要求; 3.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一)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的概念 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是指政府相关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部门的职责权限,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行为、会计资料所进行的监督检查,这是一种外部监督。
我国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的主体是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政府监督实施主体、执法主体 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并不是面向所有单位的 (二)内容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检查的对象是会计行为,并对发现的有违法会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违法会计行为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行为 1.对单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检查 2.对单位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检查 3.对各单位会计核算情况的检查 4.对各单位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任职资格的检查 5.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的检查 (三)财政部门监督检查的形式 【例l—28】(单项选择)我国对各单位遵守会计法律制度的情况应实行( ) A.全面检查 B.重点检查 C.专项检查 D.定期抽查 [答疑编号015011001: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A (四)会计工作政府监督的要求 1.依法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行监督检查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2.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在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财政检查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得妨碍会计师事务所的正常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应当在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法律依据充分的情况下依法处理 3.各单位也必须依照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有关监督检查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一)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的概念---两个 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主要是指由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的审计、鉴证的一种监督制度 单位和个人检举会计违法行为,也属于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的范畴 从事社会监督的主体: 社会监督的对象:单位的经济活动 (二)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 1.依据《注册会计师法》承办的审计业务 (1)审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 (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审计报告,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
审计报告分为标准审计报告和非标准审计报告当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不附加说明段、强调事项段或任何修饰用语时,称为标准审计报告;反之,则称为非标准审计报告,包括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和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 除以上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外,注册会计师还可以办理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会计培训、代理企业注册登记、资产评估、税务代理、出具税务报表以及财务、税务、投资咨询服务等非法定业务 (三)对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检查 (四)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 区别: 1.两者的审计目标不同内部审计主要是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所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注册会计师审计主要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的真实性(或合法性)和公允性进行审计 2.两者审计独立性不同内部审计为组织内部服务,接受总经理或董事会的领导,独立性较弱注册会计师审计为需要可靠信息的第三方提供服务,不受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领导和制约,独立性较强 3.两者的审计职责和作用不同 内部审计的结果只对本部门、本单位负责,只作为本部门、本单位加强和改进经营管理的参考,不对外公开;注册会计师审计需要对投资者和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负责,对外出具的审计报告具有鉴证作用。
4.两者接受审计的自愿程度不同内部审计是代表总经理或董事会实施的组织内部监督,是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单位内部的组织必须接受内部审计人员的监督注册会计师审计是以独立的第三方对被审计单位进行的审计,委托人可自由选择会计师事务所 5.两者遵循的审计标准不同内部审计人员遵循的是内部审计准则;而注册会计师遵循的是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6.两者审计的时间不同内部审计通常对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