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缺药品信息直报系统操作说明江苏省卫生厅药政处2013年3月目 录1、登录界面 32、县级监管 42.1登录后的界面 42.2 新增 52.3编辑 62.4删除 72.5上报 73、市级监管 83.1县级短缺药品上报 83.2市级短缺药品上报 91.登录界面登陆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首页,点击辅助系统最下栏的“短缺上报”菜单,进入登陆界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与基本药物监管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相同)点击【登录】按钮2、县级监管 2.1登录后的界面如下 点击菜单【短缺药品上报】—【县级短缺药品上报】 显示如下图1) 查询条件2) 功能按钮2.2 新增点击【新增】按钮,显示如下图带红星(*)的是必填项1) 药品名称【选择】按钮,药品名称可以手工输入,也可以从字典表中读取,读取时,把规格、型号也一起带出来2) 计量单位【选择】按钮,计量单位可以手工输入,也可以从字典表中读取3) 短缺原因分几种,如果是选择其他原因的,则在下面会出现一个文本框,可以输入其他的具体原因字符数不能超过500个(中文不能超过250个)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返回到药品列表,如下图2.3编辑 选择要编辑的药品,点击【编辑】按钮。
如下图编辑完毕,点击【保存】按钮2.4删除在药品列表中选择要删除的记录,在前面的复选框中打勾,点击【删除】按钮,如果选择的记录中有非”待送审”状态的药品,则删除失败,只有选择的药品全部是”待送审”状态,才可以删除成功2.5上报 选择待上报的药品,点击【上报】按钮,此时,信息已上传到市级监管平台上报过的药品信息不能再次编辑、删除、上报3、市级监管市级监管登录后有两个菜单,分别是【县级短缺药品上报】和【市级短缺药品上报】3.1县级短缺药品上报可以查询所管辖区域的区县上报的短缺药品信息,并可以导出数据的EXCEL表格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分析、综合研判后,将本市的短缺药品信息上报省卫生厅(县区报的信息不可直接转报)3.2市级短缺药品上报功能与区县上报相同,只是上报省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