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1. 《标准》的主要内容一、第 1 篇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统一规定(一)取消了将工程质量分为“优良”和“合格”两个等级的做法规定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及检验批的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不合格”的工程不得验收,不得使用;(二)适当提高了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合格”的质量标准,分项工程允许偏差的合格率不仅由原来的70% 以上改为 80% 及其以上,而且对最大偏差值进行了限制(不大于规定偏差值的1.5 倍) ;(三)在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检验中,增加了对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和对有关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项目进行抽样检验的规定第6章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的程序和组织在保留原有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建设行为主体单位的质量责任,以及质量监督机构在水运工程质量检验与验收中的责任二、第 2 篇 通用工程质量检验混凝土结构章中增加的混凝土构件表面缺陷及分级标准、构件分项质量标准、混凝土构件表面防腐蚀和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检测规定等,是本次整合修订所做的重大修订三、第 3 篇 疏浚与吹填工程质量检验基本沿用《疏浚与吹填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J324-2006)的内容。
四、第 4 篇 码头与岸壁工程质量检验对有关分项工程的质量检验标准进行了同步修订,还针对几年来个别工程所发生的位移滑坡事故,对码头的接岸结构和后方回填的施工及检验原则、施工程序、施工观测和现场监测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五、第 5 篇 防波堤与护岸工程质量检验增加了半圆体结构型式防波堤和护岸的标准,并结合深水防波堤和有景观要求护2 岸的施工经验及资料,对有关分项工程的质量要求进行了适当调整六、第 6 篇 道路堆场与翻车机房地下结构工程质量检验增加了地下管网和堆场主要构筑物的质量标准其中,翻车机房地下结构(包括地下廊道)的质量标准是本次整合新增加的七、 第 7 篇 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增加了观感质量的要求八、 第 8 篇 干船坞、船台与滑道工程质量检验对船坞的部分分项工程质量标准进行了修订,对船台与滑道的质量检验标准进行了大量增补九、 第 9 篇 船道整治工程质量检验补充了铰链排制作与铺设、钢丝网格护面和混凝土块体护面等分项工程,同时增加了观感质量要求,并适当提高了堤坝和主要混凝土构件的质量标准十、 第 10 篇 船闸工程质量检验补充了船闸各类闸阀及启闭装置的制作与安装标准;随着施工质量水平的提升,增加观感质量要求;适当提高了船闸主体和主要尺寸偏差的标准。
十一、 第 11 篇 航标工程质量检验本篇为新增加内容,主要包括:岸标、浮标、信号标志、航行水尺和遥测监控系统的制作与安装等十二、 附录共有 11个,其中有 6 个附录是本次修订新增加的,有水运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主要材料试验和现场检验抽样组批原测及检验项目、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检测规定、航道整治工程实船试航试验规定、航标助船综合效果测试规定、主要材料和现场检验抽样组批原则及检验内容和水运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资料统一规定附录 D 水运工程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检验性检测规定其中构件实体钢筋保护层的检测数量、检测方法和合格判定标准, 是根据一、二、三、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的资料、编写组对部分工程的实测资料和专题对批试验报告提出,并经试点工程验证附录 K 水运工程施工质量资料统一规定3 本附录将水运工程质量检验资料分为工程测量控制点验收、主要材料出厂质量证明和进场验收、原材料试验(检验)报告、施工试验检测报告、构件出厂合格证、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构件安装施工及验收、机械设备安装主要施工及验收、电气、控制系统设备安装主要施工及验收、管道设备等安装主要施工及验收记录和施工质量返工处理等记录,以及涉及工程安全与主要功能项目的检验与抽查资料等十三类。
第二 《标准》的基本规定及实施要点一、 《标准》的编制目的目的为统一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技术要求,加强水运工程质量管理, 保证工程质量二、《标准》的基本检验规定“基本规定”包括《标准》1.3 节的质量管理体系、 1.4 节的质量检验划分、检验合格标准、 1.6 节的检验程序及组织一)水运工程选用质量标准的原则: “水运工程建设的招投标文件、合同文件和工程技术文件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标准的规定”,合格是控制施工质量的最低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要求的工程,其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就得不到有效保证二)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水运工程施工现场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必要质量检验制度,这是保证项目施工质量的必要条件(附录A 中提出了具体要求),这表由总监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限期整治的结论三)施工质量控制:1、进场验收:材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抽样复试、监理检查认可2、工序检查:各工序进行质量监控十分重要,真正的质量是干出来的3、工序交接验收:分清上下工序的责任,及时发现并排除上一工序的施工缺陷四)施工质量检验与验收1、工程施工应满足合同约定和设计要求,施工中不得随意改变设计文件2、工程质量检验与验收应在施工单位检验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3、隐蔽分项验收:对于重要的地基与基础等隐蔽验收要求勘察设计单位参加验收,实际上是让勘察设计单位对现场的地质情况进行确认4 4、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应按主要检验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检验:一般检验项目则不起决定作用,根据不同的质量要求,允许有少量偏差或缺陷5、抽样检验、见证取样和平行检测:为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施工单位必须按本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见证抽样或见证抽样检验,监理单位必须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见证,并应按照《水运工程监理规范》和交通部有关质量监理规定的项目及数量要求进行平行检验6、实体检测7、检测资质:对于特殊项目的检测单位,可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选定,并经质量监督机构认可8、观感质量检查:对工程整体质量进行一次现场检验是很必要的,观感质量验收的目的在于直观地从宏观上对工程的安全可靠性和使用功能进行检验,通过观感质量验收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是一个不可缺少质量环节9、非正常验收⑴产生非正常验收的原因①施工质量低劣,达不到设计要求和标准规定而不合格;②由于抽样检验的偶然性而造成的误判;③试件丢失、 检验报告残缺 ,, 无法有效证明工程的施工质量而提出的有根据的怀疑。
⑵非正常验收的形式①返工更换验收;②检测鉴定验收;③设计复合验收;④加固处理验收只有在上述四种情况都不能满足的情况下才可以拒绝验收⑶加固处理验收的原则①加固处理必须以检测的结论为依据;②加固处理必须以严格遵循有关标准的规定;③加固处理必须的技术方案必须有可执行性;5 ④经济合理也是应考虑的原则之一三、《标准》基本规定重大修订的贯彻实施(一)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是水运工程建设各方共同的职责,水运工程建设各方应按照《标准》的相应规定做好质量控制、质量检验质量验收和质量管理工作工程质量是施工出来的,但仅仅靠施工单位一家也是不行的,工程质量需要所有与施工有关单位的密切配合,各单位和部门应按照《标准》的相应规定做好质量控制、质量检验质量验收和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标准》对质量管理有促进二)取消“良”和“合格”质量等级评定,不是降低质量标准,而是提高了质量要求对过大的偏差进行了严格限制,从而提高了符合标准的保证率,在修订“标准”过程中检测过个别工程用原标准评定为“优良”的项目,用新标准检验变成不合格三)质量控制时保证施工质量的必要条件,必须进一步加强, 对工程所用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检验与验收,应进一步加强施工过程工序质量的控制和检查。
四)水运工程建设各方必须按照《标准》相应规定重视并认真进行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项目的抽样检验和验证性检验工作,各单位切实加强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主要功能项目施工质量的控制、检验和验证性检验验证性检验是赋予建设单位和质量监督单位的权利(尚方宝剑) 《标准》的这一规定旨在督促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认真做好有关试验检验四、关于《标准》的术语(一)全数检验:多用于原材料、构配件、设备、检验批和自然件,需对其质量特征值进行定量检验的检验项目1、工程所用的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由于均按进场验收批进行检验的,此时的“全数检验”是按检验批的批次逐批进行检验(包括检查出场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抽样复检报告)的含义2、在施工过程需要按检验批进行试验检测和测量的项目,如地基处理、混凝土强度和耐久性指标等此时的“全数检验”是指按检验批数量逐批进行检验的含义3、在施工过程需要逐件记录并逐件检查的重要项目,如沉桩控制指标、灌注桩的沉渣厚度、机电设备主要性能参数(如电压、电流)等,此时“全数检验”是指按6 工程的自然件数逐件进行检验的含义对于“全数检验”的检验项目,施工单位应按《标准》规定提出逐批或逐件的检验资料监理单位应按相应规定逐批或逐件检查确定或抽样检验。
二) “全部检验”:多用于其质量特性进行定性检验或随机的少量抽查复核的项目,如对外观、基本做法要求和需做宏观控制和检验的检验项目对于“全部检验”的检验项目,施工单位应按《标准》规定提出检验记录监理单位应进行宏观检查,必要时可少量抽查复核第三 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检验一、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检验1、现场试验室(第2.1.1.3 )从事混凝土结构及构件施工的单位应建立现场试验室,并应通过有关方面的验收不具备建立现场实验室条件时,应提前选定具有相应能力等级的试验检测单位,并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的认可2、混凝土拌合( 2.1.1.4 )混凝土应采用搅拌机拌和,大中型工程宜采用自动化搅拌站集中拌和搅拌站和搅拌机投产前应对生产控制工艺、检测设备、计量器和配料偏差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确认3、模板设计( 2.1.1.5 )模板应进行设计,大型承重模板的施工工艺及主要施工图应经监理工程师确认4、专业工种操作人员资质(2.1.1. (六) 2.1.1.7 )从事钢筋焊接的操作人应经考试合格钢筋正式焊接前,应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性能检验,合格后方能正式生产从事预应力的操作人员应经考试合格预应力张拉设备和仪表应定期配套标定并配套使用。
5、主要设备、计量、仪表(2.1.1. (四) 2.1.1.7 )同上二、模板工程质量检验7 (一)模板及支撑的质量检验1、模板应进行设计、大型承重模板的施工工艺及主要施工图应经监理工程师确认2、模板及支撑的材料及结构必须符合施工技术方案和模板设计的要求,模板及支撑安装必须稳固牢靠在实施中应注意要点为:⑴混凝土结构的模板及支撑应进行设计或验算,并有模板设计图⑵大型承重模板的施工工艺及主要施工图应经监理工程师确认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方案应有模板及支撑的设计及施工的内容结构复杂的模板应制定详细的模板施工技术方案,应对模板的材料、制作、安装、使用和拆除工艺等提出具体要求,应明确模板及支撑安装与拆除的施工顺序和安全技术措施等⑷模板及支撑的设计应结合工程结构或构件的形式和施工方法充分考虑施工环境荷载大小、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保证模板及支撑的刚度和稳定性,满足混凝土构件的体型、构造及分层、分块等要求与钢筋和混凝土的施工工艺相适应,便于钢筋的绑扎、安装和混凝土的浇筑与养护等⑸施工前应对照模板施工图对混凝土的结构模板及支撑进行检查,对关键部位不仅要观察检查,对主要尺寸还应进行尺量检验二)模板脱模剂的质量检验1、脱模剂的选择:在结合工程特点和使用环境选用便于脱模、不污染混凝土表面的脱模剂,为使混凝土外露面的颜色一致,结构外露面模板的脱模剂应采用同一品种。
同时还应注意,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脱模剂(废机油)不得使用2、脱模剂涂刷⑴涂刷均匀,以防止脱模时产生粘皮⑵涂刷不宜过厚,过厚易流坠,污染钢筋和混凝土接茬处3、模板制作和安装的质量检验《标准》第 2.1.2.3条 第 2.1.2.7条和地 2.1.2.8条是模板制作及安装质量的要求,在实施中要抓好模板的拼装和结构处理、模板制作和安装的尺寸及偏差4、预埋件、预留孔(洞)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