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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钢放射性比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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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钢放射性比活度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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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废钢铁中禁止夹杂放射性废物GB4223-2004 )废钢铁的放射性污染按以下要求控制:----废钢铁的外照射贯穿辐射剂量率不能高于0.46μSv/h;----废钢铁的表面放射性污染水平检测值,不能超过0.04 Bq /cm2 ;β表面放射性污染水平检测值,不能超过0.4 Bq /cm2 ;----废钢铁中放射性核素比活度禁止超过GBl6487.6 的规定比活度( specific activity),也称为比 放射性 ,指放射源 的放射性活度 与其质量之比,即单位质量产品中所含某种核素的放射性活度4.2 废钢铁的表面 α、β放射性污染水平为:表面任何部分的300 cm2的最大检测水平的平均值 α不超过 0.04Bq/cm2,β不超过 0.4Bq/cm2放射性核素比活度限值核素比活度(Bq/g) 59Ni 3x10 3 63Ni 3x10 3 54Mn 0.3 60Co 0.3 65Zn 0.3 55F e 300 90Sr, 3 134Cs 0.3 137Cs 0.3 235U 0.3 238U 0.3 239Pu 0.1 241Am 0.3 152Eu 0.3 154Eu 0.3 94Nb 0.3 不明成分的 β- γ混合物0.3 不明成分的 α混合物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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