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注册问题一百问【关于企业名称】1、企业名称要冠以“西安”或“西安市”行政区划的,到哪里去办理核名? 答:企业名称查询友谊东路市工商局窗口直接办理,也可到区(市)县工商局窗口申请办理2、申请企业名称在哪种情况下不能预先(或变更)核准?答:①与已预先核准登记的企业名称相同或其它企业变更名称未满一年的原名称相同不予核准②与 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不予核准;③企业登记注册后,无特殊原因在 1 年内不得申请名称变更3、 申请企业名称核准的程序是怎样的?答:①填写申请表;②微机进行查重;③名称核准4、 申请企业名称核准须提交哪些手续?答:①填写好的申请表②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③全体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5、 经核准后的企业名称有效期为多久? 答: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有效期为六个月,有效期满,自动失效6、 能否用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答:不能7、 企业名称预先(或变更)核准超过有效期怎么办?答:企业预先(或变更)核准的名称超过6个月有效期即自动作废;如该名称未被他人申请核准,可 带上名称预先(或变更)核准通知书原件,到市工商局窗口重新申请办理8、 企业名称核准后,想撤销企业名称怎么办理? 答:由股东之一的经办人带上核名通知书原件,全体股东签署的撤销申请书、委托书,全体股东的身 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市工商局核名窗口办理。
9、 企业名称核准登记两个月后,可以申请企业名称变更吗? 答: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22 条之规定,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无特殊原因在一 年内不得申请变更10、 企业名称中含有“公司”二字的企业,一定是按照《公司法》登记的公司吗? 答:不一定企业名称中含有“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 字样的,属于按《公司法》登记的公司,此外应为按《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非公司企业11、 分公司名称需要预先核准? 答:不需要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14 条规定,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其 企业名称应当冠以其从属企业的名称,缀以“分公司”、“分厂”、“分店”等字样,并标明该分支 机构的行业和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或地名,但其行业与其所属的企业一致的,可以从略12、 符合什么条件的企业,其名称可以不含行政区划? 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名称可以不含行政区划: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工商总局登记注册的; 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 万人民币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另有规定的13、 企业名称中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所从事行业的,应当符合哪些条 件?答:应当符合如下条件: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个以上大类;②企业注册资本 1亿元以上或者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③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字 号不同。
14、 要把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放在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须满足哪些条件?答:必须具备三个条件:该企业具有法人资格;使用控股企业名称中的字号;该控股企业的名称不含 行政区划15、自然人的姓名可否用于公司字号? 答:可以该自然人必须是公司的投资人关于注册资本】16、一人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多少?其注册资本能否分期到位? 答:一人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 万元人民币,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章程规定的出资额17、有限责任公司(不含一人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能否分期到位?其最低限额是多少? 答:可以有限责任公司(不含一人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 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 可以在 5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不含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18、公司实收资本是什么? 答:公司的实收资本是公司的登记事项之一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3条规定,公司 的实收资本是全体股东或发起人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或股本总额。
19、公司注册资本中货币出资比例有何规定? 答:《公司法》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20、公司注册资本三万元,可否从事生产、批发、零售类业务? 答:无禁止性规定新修订《公司法》取消了按公司经营方式区分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但第26条 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部分行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应,当 从其规定”21、从事拍卖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多少万?答:根据《拍卖法》第12 条、13 条之规定,从事拍卖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从事文 物拍卖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 万22、设立广告公司,其注册资本有无最低限额的规定? 答:没有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按《公司法》第26条执行,只需3 万元即可23、开办典当行最低注册资本为多少万?须办理哪些前置许可? 答:根据《典当行管理办法》第8条,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 万元,但从事房地产抵 押典当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 万元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股东实缴的货 币资本须到公安机关、商务主管部门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典当经营许可证》24、连锁公司注册资本有何规定? 答:连锁公司注册资本依照《公司法》相关规定执行,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某些行业(如, 国际货运代理等)的公司注册资本有较高要求的,须从其规定。
25、公司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或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所,提交的验资报告应载明 哪些内容?答: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管理规定》第19条第5 款,验资报告应当说明转增数额、公司实施转增的 基准日期、财务报表的调整情况、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转 增前后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实际情况、转增后股东的出资额26 验资报告的有效期多长,其内容格式有何要求? 答:验资报告有效期为三个月,验资报告内容格式按国家工商总局财、政部2001 年1067 号文件要求 执行,并应符合《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27、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中无形资产出资比例有无规定?答:《公司法》取消了对无形资产出资比例不得高于注册资本20%的限制,但明确规定注册资本中货 币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28、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3万元,按照首期出资至少占注册资本20%的规定,首期出资是否只需 6000 元?答:不对《公司法》第26条明确规定,首期出资至少要达到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3 万元29、《公司法》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中货币出资的比例不得低于30%,如果办理分期到位,首期出资 中的货币出资比例是否也应达到30%以上? 答:《公司法》未对首期出资中的货币出资比例作限制,只要求公司注册资本中的货币出资比例达到 30%。
30、对投资公司是否有注册资本最低限额200万的规定? 答:没有设立投资公司,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按《公司法》相关规定执行31 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有哪些?答:股东的出资方式应当符合《公司法》第27 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4 条的规定,可以用货 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 出资,但是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32、公司对外投资额可否超过净资产的50%? 答:新《公司法》取消了公司累计对外投资额必须在净资产50%以内的限制,改由公司章程规定33、申请公司登记时,能否提供外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答:企业申请登记时提交的验资报告,只要是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都有效不,受验资机构地域限制但 须在主管工商机关备案34、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修改章程,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是否一定经股东会作出 决议?对以上事项作出决议时,表决程序应该是怎样的?答:①不一定要经股东会决议根据《公司法》第8条11款,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 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
②股东会对以上事项作出决 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关于公司及分支机构设立】35、 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是否须由国务院授权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审批?答:①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无须国务院授权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审批②发起人人数应当在 人以上200人以下,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以发起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可分期到位,首次 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 以在五年内缴足36、 股份有限公司由哪一级工商局登记?答:《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8 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由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登记37、 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该遵循什么样的法定程序?答: 《公司法》第103 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 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 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38、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文书应包含哪些内容?答:A.会议的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临时、年度)B.会议的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 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股东到会情况;C•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D•议案的表 决情况:持赞同意见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E.发起人盖章、签 字或董事会成员签字。
39、 家庭成员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有何要求?答:家庭成员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除按正常程序提交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家庭成员财产分 割协议,若不能提交财产分割协议或者不能证明其财产分属,则应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条件进行 登记40、一个自然人最多能投资设立几个公司?该一人公司能否对外投资设立一人公司? 答:根据《公司法》第59 条“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 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之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公司,该一人公 司不能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责任公司41、一人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与一般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外观上有何区别? 答:一人公司的营业执照上载明了“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42、新修订《公司法》实施后,公司章程中哪些内容可由公司自订? 答:凡《公司法》中明确指出可由公司章程自订的内容,均可由公司自订,但须符合《公司法》相关 规定43、一人公司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是否只承担有限责任?答:不一定《公司法》第64 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 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4、股东的身份证明指的是什么? 答:股东的身份证明是指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法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45、申请分公司设立登记,应在哪里办理?答:(一)在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股份公司、集团公司、以及在名称中使用“集团”字样的企业(不 含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参股公司)、市政府批准的国资公司、企业名称中不含行政区划或者不含行业(经营)特点的企业在市工商局办理;(二)以下在市区内设立的分公司在市工商局办理:①在两区 以上设立分公司的连锁企业②依法从事跨两区以上的垄断经营业务的公用企业③注册资本在亿以 上的专业投资公司(含信托投资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三)其余分公司可在市工商局或所在地的 区(市)县工商局、直属分局登记46、 连锁经营企业设立的条件? 答:应由总部、配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