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抗旱预案及编制 1 总那么 1.1 编制目的 依据本地区旱灾情况、抗旱能力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对抗旱工作的要求,提出编制抗旱预案的目的 1.2 工作原那么 按照中央水利工作方针和新时期治水新思路的要求,明确编制抗旱预案的工作原那么要表达以人为本,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等 1.3 编制依据 明确抗旱预案编制的依据,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关于加强城市抗旱工作的意见等部门规章和文件;地方性相关法规;地区(或流域)社会经济开展规划、水利开展规划、水资源规划等 1.4 预案分类及适用范围 抗旱预案分为地方总体抗旱预案,城市(城区)专项抗旱预案和流域专项抗旱预案三类 地方总体抗旱预案主要用于指导所辖行政区域的城乡全面抗旱工作,分省级、地级、县级三个层次编制; 城市(城区)专项抗旱预案主要用于指导城市城区范围内的抗旱工作; 流域专项抗旱预案主要用于指导流域内跨行政区域的抗旱水量调度工作。
2 根本情况 简述本地区与抗旱工作相关的自然地理和社会经济等根本情况 2.1 自然地理情况 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国土面积、主要河流和湖泊、气温、降水量、蒸发量、径流量等 2.2 经济社会开展情况 行政区划、人口、国内生产总值(GDP)等;耕地面积、播种面积、有效灌溉面积,种植结构,粮食产量等 2.3 水资源开发利用概况 水资源总量、开发利用现状及相关情况等 2.4 旱灾概况 本地区旱灾简况,旱灾开展规律和趋势;旱灾对城乡人民生活、工农业生产、生态与环境以及经济社会开展的影响;典型干旱年旱灾简况,包括旱灾发生主要原因、影响情况和主要抗旱减灾措施评价 2.5 抗旱能力 本地区主要抗旱工程和非工程体系建设情况 3 指挥体系及职责 3.1 指挥体系 明确抗旱指挥机构的组成及办事机构设置 3.2 职责 明确抗旱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以及抗旱指挥机构的办事机构在抗旱工作中的职责 4 预防及预警 4.1 预防 4.1.1 旱情信息监测及报告 明确旱情信息监测内容、监测单位及报告制度流域抗旱预案要明确跨行政区域的水量、水质监测控制断面和监测单位 4.1.2 预防措施 明确旱情发生前的防范措施,如抗旱设施的检查维修、抗旱水源调度方案、节水限水方案的制定等相关措施。
4.2 预警 4.2.1 干旱预警 明确各类抗旱预案的预警等级标准 (1)地方总体抗旱预案的干旱预警等级主要参考农业旱情旱灾评估标准中的旱情评定指标来确定,同时要考虑区域内城市干旱缺水情况一般分为四级,即Ⅰ级预警(特大干旱)、Ⅱ级预警(严重干旱)、Ⅲ级预警(中度干旱)和Ⅳ级预警(轻度干旱) (2)城市(城区)专项抗旱预案的干旱预警等级按照城市干旱标准中的城市供水预期缺水率确定分为四级,即Ⅰ级预警(特大干旱)、Ⅱ级预警(严重干旱)、Ⅲ级预警(中度干旱)和Ⅳ级预警(轻度干旱) (3)流域专项抗旱预案的干旱预警等级,由编制单位根据流域特点和流域的抗旱任务确定 4.2.2 干旱预警发布 明确干旱预警信息的发布单位、内容、程序、方式和范围等 Ⅰ~Ⅳ级干旱预警颜色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