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抵债资产处置第三十八条抵债资产取得后应尽快处置变现,对我行产权明晰、手续完善、易于保管并有 升值空间的抵债资产暂缓处置,保留升值空间,对我行无产权或手续不完善的;不易保存、 管理;易损耗、易贬值的抵债资产及时进行处置,把抵债资产损失降到最低第三十九条抵债资产处置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原则上应采用公开拍卖方式进行处置拍 卖应采用有保留价拍卖的方式,保留价由风险资产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第四十条不适于拍卖的资产,可在充分引入竞争机制的基础上通过协议转让、招标处置、 委托销售、打包出售等方式一次或分次处置第四十一条 审查(审批)抵债资产处置方案时,要重点审查资产处置是否及时,处置过程 是否公开、公正、合法、合规,处置价格、付款方式是否合理等第四十二条抵债资产处置完毕后,处置款项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收回;由于款项筹措等 原因需要推延的,要重新订立合同并收取相应的违约金分期收回的处置款项回收期最长不 得超过1年第四十三条抵债资产原则上不准自用,抵债资产确需自用的,必须按照先报批、后使用的 原则,根据本行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报经批准转入固定资产后方能使用,并按有关会 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第四十四条抵债资产原则上不得出租。
对确需出租的抵债资产,必须按抵债资产处置流程 审批办理已出租的抵债资产要加强管理,指定专人至少每季度对出租资产进行现场检查,记录使用情 况,防止抵债资产因出租出现毁损、贬值等情况租赁合同到期后原则不得续租,不得因资 产出租影响处置第四十五条抵债资产变现后,不足偿还贷款本息的,必须坚持“先收贷款本金,后收贷款 利息的原则”处置抵债资产取得变现收入按下列顺序分配:(一)支付处理抵债资产所需的税金及处置费用;(二)偿还借款人所欠贷款本金;(三) 偿还借款人所欠贷款利息;(四)变现收入偿还借款人所欠贷款本金及利息后仍有剩余的,可按借贷双方事前签订的有 关协议处理,作为本行的当期收入或退还借款人第四十六条抵债资产变现后收入不足以偿还借款人所欠贷款本金的部分,又无法继续追偿 的,其差额损失部分按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第四十七条处置流程(一) 申请由风险资产集中管理岗提出处置预案申请,提交抵债资产处置预案报告,签订 处置意向书,撰写抵债资产处置预案报告处置预案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抵债的基本情况、 入账时间、入账金额;抵债资产现状、抵债资产保管及认定情况;处置预案可行性分析;处 置方式、购买对象、价格、税费的分担情况、预计损失、付款方式等。
申报处置的抵债资产资料还英包括抵债资产接收时的申报审批资料;拟处置抵债资产清单及 图片;拟处置抵债资产权属证明及评估报告二) 审查、审议合规风险管理部对处置预案的可行性、必要性、合规性及相关材料进行 审查,对抵债业务处置的全过程以及先关法律未见的合法性、有效性依法进行审查,经审查 同意后,在“抵债资产接收、处置预案申报审批表”相关意见栏内签署具体意见,并由经办 人、负责人、合规风险管理部签章,提交风险资产管理委员会审议风险资产管理委员会对处置抵债资产申请申报材料、处置价格的合理性及预计损失情况进行 审议,并对预计处置损失做出具体的财务安排,出具风险资产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提交行长审批(三) 审批抵债资产接收预案经风险资产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本行行长进行审批, 在“抵债资产接收、处置预案申报审批表”审批意见栏内签署具体意见、签字并加盖公章四) 实施处置方案处置方案申请经审批同意后,由风险资产集中管理岗根据处置预案确 定的方案,按相应才操作程序实施,直至完成处置方案所达到的目标抵债资产处置后,合规风险管理部应及时对相关资料进行归档1、拍卖的归档资料主要有: 拍卖成交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评估报告、公证书、公告复印件、委托拍卖合同、移交 单、会计入账凭证等资料。
2、协议转让的归档材料主要有:转让协议书、评估报告、会计入账凭证等相关资料五) 账务处理1、 处置收入低于记账价值但等于或高于贷款本金时,其净收入与计帐价值的差额冲减当期 利息收入2、 处置收入低于记账价值及贷款本金,同时贷款本金不低于记账价值时,其净收入与贷款 本金之间的差额应冲销呆账准备金;贷款本金与记账价值的差额,作冲减当期利息收入处 理3、 处置收入高于记账价值以及贷款本金,且贷款本金低于或等于抵债资产价值时,其净收 入与记账价值的差额,作增加当期利息收入处理其净收入与记账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冲销呆账准备金5、 处置收入高于抵债资产的记账价值及贷款本金,同时贷款本金还高于抵债资产记账价值 时,其净收入与贷款本金之间的差额部分作增加当期利息收入处理,贷款本金与记账价值的 差额作增加当期呆账准备金处理6、 处置收入高于记账价值但又低于贷款本金,其净收入与记账价值的差额作增加当期呆账 准备金处理第七章抵债资产出租第四十八条抵债资产原则上不得出租第四十九条对确需出租的抵债资产,必须按抵债资产出租流程办理,风险资产集中管理岗 对已出租的抵债资产要加强管理,至少每季对出租资产进行现场检查,记录使用情况,防止 抵债资产因出租出现毁损、贬值等情况。
租赁合同到期后原则上不得续租,不得因资产出租 影响处置第五十条风险资产集中管理岗应综合考虑市场同类资产的有关情况、抵债资产所处位置、 使用价值、出租期限长短等因素,确定租金价格,并由风险资产管理委员会审议审批 第五十一条交通工具、低值易耗品类抵债资产不得出租第八章抵债资产的核算第五十二条本行以抵债资产取得日为所抵偿贷款的停息日应在取得抵债资产后,及时进 行账务处理,严禁违规账外核算第五十三条抵债资产当即变现的,其变现所取得的净收入,要按会计制度规定处理对高 于抵债资产计价价值部分可按借贷双方事前签订的贷款合同或协议中的有关规定,作为本行 的当期收入或退还借款人第五十四条取得抵债资产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应从抵债资产的价值中优先扣除,并以 扣除有关费用后的净值作为计价价值计入待处理抵债资产第五十五条取得不能当即变现的抵债资产,应根据其计价价值的大小,冲减贷款本金与应 收利息,并按实际情况做好抵债资产待变现利息的核算其中:冲减贷款本息不足的,不足 部分作为呆账或坏账按规定进行核销;冲减贷款本息有结余的,结余部分暂作为本行的负债, 待抵债资产变现后再按借贷双方事前签订合同或协议的有关约定,作为本行的当期收入或退 还借款人。
第五十六条取得不能当即变现的抵债资产按规定变现后,其变现净收入,应按规定冲减抵 债资产的计价价值,冲减后的差额按财务制度规定作好账务处理第五十七条抵债资产在变现前所发生的与之相关的收入或支出,分别计入营业外收支第九章附则第五十八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五十九条本办法由XXX银行负责解释、说明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