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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A版】解密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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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A版优质实用文档解密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战后中日关系”系列(5)1972年9月29日,中日两国政府发表联合声明,结束两国之间的不正常状态,正式建交今年是中日邦交正常化40周年,40年来中日关系因诸多问题起起伏伏,今年中日关系步入“不惑之年”,中日两国又因钓鱼岛问题再次激化摩擦如何妥善和理智地处理、至少是有效地控制中日之间的矛盾,成为摆在两国面前的难题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回顾40年前中日邦交正常化的历程,反思这一过程中的利弊得失,将为我们提供处理当前中日关系的借鉴中日邦交正常化过程回顾70年代初期,中方为实现中日邦交正常化可谓用尽心思为争取田中访华进行会谈,中方与日本政界人士沟通阐明中方立场时就尽量压缩邦交正常化的前提条件,对于当时双方立场差距过大的钓鱼岛主权问题、《日美安保条约》等问题则采取了搁置态度;同时为了争取日方的支持,主动放弃了战争赔偿的要求而与田中政府进行邦交谈判中,中方又作出了诸多让步邦交谈判前奏,中方压缩邦交正常化的前提条件,搁置钓鱼岛主权争议等问题1970年代,中国的国际安全和国际地位出现重大变化一方面,中苏交恶,毛泽东担心苏联入侵,选择与美国进行接触,中美关系从此解冻;一方面中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地位。

这两方面为中日关系的改善提供了可能1971年,中方抓住日本内阁更迭、对华政策调整的契机,采取“以民促官”的民间外交,陆续邀请日本政界人士访华,探索恢复中日邦交正常化的途径1972年4月,日本民社党委员长春日一幸访华会谈后双方发表联合声明,中方尽量压缩中日邦交正常化的前提条件到“必要的最小限度”,即集中于“台湾问题”的“中日复交三原则”: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日台和约”(“日台和约”规定了战后日本与台湾的“外交”关系,并同时断绝了日本与中国大陆的官方关系,由此而成为中日邦交正常化的重大障碍,编者注)是非法的、无效的,必须废除对于双方立场距离过大而无法妥协以达成共识的钓鱼岛主权争议、《日美安保条约》等问题,采取了回避的搁置态度中方为争取田中访华作放弃赔偿等诸多让步,周恩来对日承诺:不会让田中首相为难的中日之间政党外交紧锣密鼓地进行,日本政治家频频访华,毛泽东根据这样的形势作出判断:“到了火候,要抓紧周恩来根据毛泽东的指示,派外交部日本处处长陈抗随中国农业代表团访日,转告孙平化:争取面见田中,当面转达周恩来的“只要田中首相能到北京当面谈,一切问题都好商量”的口头信息。

孙平化领命于7月22日面会大平外相,向日本政府转达了周恩来对首相和外相的访华邀请和“决不让田中首相为难”的承诺《回顾与思考:从解密的日本外务省档案看40年前的中日邦交正常化》,林晓光,《领导者》20GG第六期)中日政党在频繁交流中交换双方意见,也取得一些的共识,为了田中首相访华提供基础,而中方为了争取田中访华作出诸多让步1972年7月25日晚,中日友协会长廖承志会见了日本公明党委员长竹入义胜竹入以中日邦交正常化在日本国内面临很大困难为由对中方施加压力,要求中方接受“认可日美安保条约、不废弃日台条约、维持日台交流”三项条件,声称如果中方不接受这三项条件,不仅中日邦交正常化难以实现,连主张推进这一政策的田中内阁恐怕也难以为继,如果田中首相在这一问题上不能统一国内意见,就不得不考虑内阁总辞职、解散众议院、提前举行大选是年7月27~29日,周恩来连续三天在人民大会堂会见竹入在7月27日下午的第一次会谈中,周恩来对竹入几点要求而作出的回答:“(田中首相)到了北京不发表联合声明就失去了访华的意义,为了让田中首相、大平外相能安心地来到中国,(联合声明)(1)可以不涉及日美安保条约;(2)1969年佐藤和尼克松发表的联合公报也不涉及;(3)日方声明尊重复交三原则。

周恩来还询问了竹入,田中新政府是否真的充分理解中国政府主张的复交三原则竹入回答说是的周恩来再追问:“你的意思是说尊重中国方面的立场?”竹入回答说,从客观上说,是尊重中国方面的立场由于竹入说明田中首相“理解”“中日复交三原则”就是“尊重”之意,但有一个问题,主要是第三条说“日台条约”是非法的,无效的,必须废除,这是个难题竹入认为:只要日中恢复国交,日美安保同盟针对中国的效力将不复存在;一旦日中发表联合声明并建立邦交,“日台和约”即自然失效周恩来听后表示同意,随后表示中日联合声明将不直接触及“日台和约”此外周恩来介绍了“毛主席说要放弃赔偿要求”:“毛主席说放弃赔偿要求4亿美元左右,现在不是什么大数额,但让人民负担不好联合声明里也可以写上放弃要求赔偿权竹人听后称“万分感谢”周恩来回说:“这是当然的我们决不出难题为了早日恢复邦交还是早一点来好《战后中日关系文献集》,《周恩来总理和日本公明党竹人义胜委员长关于中日邦交正常化会谈的要点》)但国人期待赔偿“人手一台电视”,政府下发文件要国人“从大局出发”接待好田中一行1972年中下旬,周恩来制定了就赔偿问题向国民作说明的提纲,这一提纲被作为指示在各地传阅。

从9月上旬开始到10月,各地根据周恩来的的指示以及有关尼克松访华的毛泽东的指示,开始进行宣传不过当时大部分国人还不清楚关于战争赔偿的问题,而知道相关规定的一部分人则期待着“可以要求赔偿”、“人手可以得到一台电视”1972年8月底,周恩来指示外交部起草《关于接待日本田中首相访华的内部宣传提纲》,并向群众做口头宣传和解释,要求大城市在9月20日前、其他16个城市在10月以前做到家喻户晓这个宣传提纲强调说,“一些干部群众见到太阳旗就满腔愤慨……但是,日本人民也是日本军国主义侵略战争的受害者,过去的侵华罪行不能由日本人民负担……要从大局出发,理解邀请田中访华的意义,认真准备,做好接待田中一行的工作《中国对日政策与中日邦交正常化:1949-1972》,罗平汉,时事出版社,20GG年正式谈判日方提出要求删除“中国放弃请求权”的“权”字,触怒周恩来,但中方最终接受中日正式谈判时,在第一次外长会谈上,高岛益郎外务省条约局长按照准备好的“日中联合声明的对中说明要项”进行说明,其中有一条,“坦率地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对我国要求赔偿的(以下2字脱落,编者注)”,但是因为“日台条约”已经放弃了赔偿请求,所以要求删除“中国放弃请求权”的“权”字。

《中日关系:从战后走向新时代》,[日]毛里和子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GG年,P63)高岛的这一说明触怒了周恩来,周在随后的谈判中批驳了高岛关于放弃战争赔偿的说法,他说:“高岛在上午外长会谈中的发言,我认为不是田中、大平先生的本意你们条约局长说蒋介石已在‘日台和约’中宣布放弃要求赔偿的权利,所以主张在这次联合声明中就不必再提赔偿问题了,这个说法使我们感到诧异和震惊!遭受战争损失的主要在中国大陆,蒋介石是逃到台湾、在《旧金山和约》之后签订‘日台条约’的,那时他已经不能代表全中国,放弃赔偿要求是慷他人之慨我们放弃赔偿要求,是从两国人民的友好关系出发,毛主席主张不要日本人民因负担赔偿而受苦,我向日本朋友传达,而你们的高岛先生反过来不领情,说蒋介石已经不要了这个话是对我们的侮辱,绝对不能接受!我是个温和的人,但听了这个话也不能忍受随后,田中首相当场表示:“拜听了放弃赔偿的发言,充分理解了周总理的话,中方从大处着眼,本着互让的精神处理问题,超越恩仇的立场令人感动,日方坦率地评价中方立场,并再次表示深切的谢意日方确有国会、自民党内部的问题,日方困难源于和中国政治体制不同,日本不是社会主义,会出现反对中日邦交正常化的意见,但相信能够克服。

实际上,尽管田中首相在访华之前就已经从多个渠道得知中方准备放弃对日索赔,但内心仍然有所疑虑,准备跟中方“当面确认”放弃索赔的承诺,甚至做好了“如果中方要求赔偿就立即回国”的心理准备直到听周恩来当面表示中方准备放弃对日索赔才放下心来,表现出愿意妥协、推进谈判的积极态度因为中共中央早在1960年代就讨论了对日索赔问题,并决定放弃索赔要求所以周恩来总理交给竹入的关于中日联合声明的八条三项方案,其中之一就是中国放弃战争赔偿要求《回顾与思考:从解密的日本外务省档案看40年前的中日邦交正常化》,林晓光,《领导者》20GG第六期)但是最终中日联合声明中并没有写上“权”字:“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至于当年中方为何接受了日方这一建议,仍有待新的资料解密中方要求日方明确表述侵华战争的侵略责任,日方只是表示“深刻的反省”在正式谈判时,中方要求日方首先在国际法的意义上明确日本发动和进行侵华战争的侵略责任但日方回避了侵略责任的明确表述,只是表示对于过去通过战争给中国人民带来的重大损害进行深刻的反省为说服中方,大平外相特意就此作了详细的解释,他说:这里的“责任”一词并不包含具体的、特别的意味,而是应该理解为对于伴随加害事实的责任进行充分反省的意思,也就是造成了损害,感到了责任,进行深刻反省的意思。

中国外长姬鹏飞对大平的解释表示同意,因为在中方看来,重要的是日方有无为侵略战争道歉的意识和姿态,至于道歉使用什么样的词句、达到什么样的程度,主要靠日方自身的反省和觉悟,不是施加外部压力就能解决的问题;尤其是不能因为对文字和语词的表述进行过多讨论,而偏离了实现中日邦交正常化的大方向双方经过协商所达成的联合声明文本是这样表述的:日方痛感过去日本国通过战争给中国国民重大损害的责任,并进行深刻的反省尽管这一表述没有明确的“侵略”字样,也没有提到日方应该给予中方赔偿的责任或义务,但毕竟是战后以来,日本政府在与各国发表、签署的共同声明或双边协定等国际法文件中,第一次明确承认了日本的战争责任,并表示要进行深刻的反省遗憾的是,日本政府并没有把在中日联合声明中的书面承诺转化为如何在政策措施上切实履行这一责任,如何在社会上、思想上进行深刻反省的制度性、自律性的法制化规定《回顾与思考:从解密的日本外务省档案看40年前的中日邦交正常化》,林晓光,《领导者》20GG第六期)日方坚持“日台和约”,中方不承认但为“照顾日方困难”联合声明中可不提在谈判过程中,“日台合约”成为谈判中的焦点日方态度很明确,强调“日台和约”是经过日本政府批准、国会审议通过的,具有“合法性”、“有效性”,不能刚性地首先宣布废除,但可以作为中日邦交正常化的后果之一而自然终止,以避免日本国内“亲台势力”的激烈反对。

对于日方的提案,周恩来一再着力提出了中方的最后底线:中日邦交正常化是第一位的目标,必须全力以赴实现之,和约放到下一步考虑;中日邦交正常化三原则是必要先决条件,不能含糊:“我们同意大平外相关于中日建交,日蒋断交,‘日台和约’自然失效的意见中日要建交,日本就要如同大平外相所说和蒋介石‘断交’,‘日台条约’自然失效如果把《旧金山和约》、‘日台条约’都拿来作为法律依据,(中日邦交正常化)问题就无法解决因为承认这些,蒋介石就是‘正统’,我们却成为‘非法’的了我们可以在日方承认和充分理解中方提出的‘中日邦交正常化三原则’的基础上照顾日方的困难,在联合声明中不提‘日台和约’,但不能要求我们承认‘日台和约’的存在与合法;更不能说什么蒋介石已在‘日台和约’中放弃了索赔的权利我们在‘中日邦交正常化三原则’的基础上照顾日方的困难,日方也应该考虑我们的立场日方不希望损害日美同盟,周恩来:尊重你们与美国的关系,中日邦交不会让美国为难日美安保条约问题,是日本最为关切的问题之一日本担心中国坚持以往反对日美同盟的政策立场日方虽希望实现中日邦交正常化,但不能有损日美同盟因此日本建议在联合声明里写入“日中邦交正常化不影响各自同友好国家的关系”,言下之意是日中邦交正常化不能影响日本同美国、苏联等国家的关系。

对此,周恩来表示:“大平外相谈到日本同第三国关系问题,我们可以不去接触它中日关系的改善决不是排它的,我们尊重你们与美国的关系,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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