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址:法学名家观点导读课程之法理学讲义一、名家名著导读课程的缘由1、 司考是一门考试,考试必须有标准答案而纷繁复杂的法 学,特别是理论法学中,几千年鲜有定论,如法律与道德 的关系问题就争论了三千多年矛盾解决方案是法学名家 (出题人)的观点就是司法考试的标准答案2、 名家名著的导读还有利于关注热点时事和法治趋势,能让 法律人真正做到“与时俱进”3、 《法理学基本问题》(法律出版社)中的重要观点法理学体系图:法的 本体 论一、法律是什么?1、法律的定义2、法律的特征3、法律的本质二、法律有什么 用?1、法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2、法的作用的局限性3、法律的价值三、法律何以有 用?1、法的形式效力2、法的实质效力法的 演进 论四、法律是怎样生 成的?1、法律的起源规律2、法律的形成方式(立法、判例和习惯)七、法律是怎样发 展的?1、法律的历史类型法的 运行 论五、法律是如何表 现出来?1、法的内在构成(权利与义务、法律要素)2、法的表现形式(法律渊源)3、法律与语言(2010年大纲新增考点)六、法律怎么用?1、法的实施(执法和司法)网址:2、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3、法律续造(2010年超纲考点)法与 社会八、法律有哪些学 说?1、自然法学派2、规范法学派3、社会法学派、法律是什么?1、法律的定义(1)争议的焦点:法与道德之间有无本质上的必然的联系。
法和道德是分 离的法律实证 主义以社会实效为首要定义要素法社会学和法现实主义以权威性制定为首要定义因素分析主义法学法与道德是相 互联接的非实证主 义理论以内容的正确性作为法的概念的唯 一定义要素传统的自然法派以内容的正确性作为法的概念的一 个必要因素,同时也包括社会实效 性要素和权威性制定要素阿列克西“一般来说,近代以前的法在内容上与道德的重合程度极高,有时浑然一体……近现代 法在确认和体现道德时大多注意二者重合的限度,倾向于只将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转化为法 律义务,注意明确法与道德的调整界限据此引文及相关法学知识,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2010年卷一第91题)A. 在历史上,法与道德之间要么是浑然一体的,要么是绝然分离的B. 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是可以转化的C. 古代立法者倾向于将法律标准和道德标准分开D. 近现代立法者均持“恶法亦法”的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立场 【万国答案】 B2、 法律的特征(1) 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2) 法是由公共权力机构通过制定、认可、解释形成的3) 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调整机制3、 法律的本质(1) 法律的意志本质:法所体现的国家意志是统治阶级的意志2) 法律的社会经济属性:法的物质制约性。
3)法律的阶级意志属性二、法律有什么用?1、法的规范作用(1)指引作用是指法对本人行为起到导向、引路的作用指引作用对象是每个人自己 的行为2011 年可能考点】根据法律规范的行为模式,分为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其中, 义务模式对人们的行为的指引是确定的指引,而权利模式对人们行为的指引是有选择的指引 即不确定的指引2)评价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人们对他人行为的评价标准所起的作用评价作用对象是 他人的行为3)预测作用是指人们根据法律可预先估计人们相互间将怎样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等 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预测作用对象是人们的相互行为4)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律的实施,使法律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教育作用对象 是一般人的行为5)强制作用是指法可以用来制裁、约束违法犯罪行为法的强制作用是法律其他规 范作用的保证其作用对象是违法犯罪者的行为2、法的社会作用(1)维护阶级统治的作用(2)管理公共事务的作用3、法的作用的局限性(1)人的因素① 从社会调整的手段上看,法律只是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调整手段之一② 从调整的范围上看,法律作用的深度和广度是有限的③ 法律是为人制定的,而法律也是由人来制定的,并且是通过人来实施的,因此,人 的认识水平和相应的道德、文化素养等都会制约和影响法律作用的发挥。
2)社会因素① 法律以社会为基础 ,法律不可能超出社会需要去“创造”社会在这个意义上,法 律的创制形成依赖于客观经济关系以及相应的社会条件② 同样法律作为社会规范之一,它的运行必然受到其他社会规范以及相应的社会条件 和环境的制约,在不同的社会条件和社会环境中,法律发挥作用的程度是不同的3)法律的自身因素 合法而不合理漏洞或“滞后性”语言表达力的局限4、法律的价值法的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法的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在2008 年大纲修订过程中已经被 删除,但是由2010年真题进行了考察, 2010年超纲考点 )(1)事实判断是一种描述性判断,是关于客体实际上是什么的判断,而价值判断是一 种规范性判断,是关于客体应该是什么的判断法律作为一种规范,它是立法者从自己的价值体系出发,做出的关于人应该如何行为的判断,故,法律规范为价值判断2)根据三段论的推理规则,如果大前提是价值判断结论必然为价值判断,故在法律 实施过程中,一定主体依据法律规范所作出的实体结论为价值判断3)在法律的实施过程中,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总体上属于事实判断,但是认定案件事 实离不开证据,一个证据有无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需要相关主体做价值判断。
贾律师在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辩护意见中写到:“首先,被告人刘某只是为了满足其上网 玩耍的欲望,实施了秘密窃取少量财物的行为,主观恶性不大;其次,本省盗窃罪的追诉限 额为800元,而被告所窃财产评估价值仅为1,050元,社会危害性较小;再次,被告人刘某 仅从这次盗窃中分得200元,收益较少故被告人刘某的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 主观恶性小,依法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关于该意见,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2010 年卷一第55题)A. 辩护意见既运用了价值判断,也运用了事实判断B. “被告人刘某的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主观恶性小,依法应当减轻或 免除处罚”,属于事实判断C. “本省盗窃罪的追诉限额为800元,而被告人所窃取财产评估价值仅为1,050 元”,属于价值判断D. 辩护意见中的“只是” “仅为”、“仅从”这类词汇,属于法律概念万国答案】 BCD正义平等地对待他人的观念形态,即把个人应得的东西归予个人实体公正指案件事实真相的发现和对实 体法的正确适用司法程序具有正当性和合理性,当事人在司法过程中受到公平的对待秩序秩序是法的基本价值秩序是法的其他价值的基础现代社会所言的秩序还必须接受正义的规制。
自由法律是自由的保障,自由是判断法 律善恶的标准之一自由是有限度的、有范围的,而这个限 度和范围由法律来设立本书补充】1)伤害原则【社会及他人利益】在《论自由》一书中,密尔把人的行为分为自涉行为和涉它行为前者只影响自己的利 益或者仅仅伤害到自己,后则影响到别人或者伤害到别人密尔认为只有伤害别人的行为才 是法律检查和干涉的对象,未伤害任何人或仅仅伤害自己的行为不应受到法律的惩罚,简言 之,社会干预个人行动自由唯一的目的是自我保护,只有为了阻止对别人和公共的伤害,法 律对社会成员的限制才是合理的,可以证成的2)法律家长主义【行为人自身利益】法律家长主义原则也称父爱主义,其基本思路是,禁止自我伤害的法律,即家长式的法 律强制是合理的家长式的法律强制是指为了别强制者自己的福利、幸福、需要、利益和价 值,而由政府对一个人的自由进行的法律干涉如禁止自杀、禁止决斗、强制戒毒等法律法 规都是该原则体现3)冒犯原则【社会道德伦理】 冒犯原则的基本思路是:法律禁止那些虽不伤害别人但却冒犯别人的行为是合理的这 里的冒犯行为是指使人愤怒、羞耻或惊恐的淫荡行为或放肆行为,如人们忌讳的性行为、虐 待尸体、亵渎国旗。
这种行为公然侮辱公众的道德信念、道德感情和社会风尚,因此必须受 到刑事制裁5、法律的价值的冲突及其解决(2009 年大纲新增考点)优位原则自由〉正义〉秩序平衡原则处于同一位阶上的法的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兼顾各方利益比例原则在适合达到目的的多种手段中,应该选择对人民权利侵害最小的手段,又称“最 小侵害原则”2008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残疾 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便利和优惠残疾人可以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 辅助器具盲人持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盲 人读物邮件免费寄递国家鼓励和支持提供电信、广播电视服务的单位对盲人、听力残疾人、 言语残疾人给予优惠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2010 年卷一第92题)A. 该规定体现了立法者在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问题上的价值判断和价值取向B. 从法的价值的角度分析,该规定的主要目的在于实现法的自由价值C. 该规定对于有关企业、政府及残疾人均具有指引作用D. 该规定在交通、邮政、电信方面给予残疾人的优待有悖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万国答案】 BD二、 法律何以有用?1、 法的形式效力和效力位阶(2010年试题是该书的原文摘录) 以主体为标准,分为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
司法审判中,当处于不同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在某个问题上有不同规定时,法官可以依据下列 哪些法的适用原则进行审判?(2010 年卷一第52 题)A.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B.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C. 新法优于旧法D. 法溯及既往【司法部答案】ABC2、 法的实质效力【2011年可能考点】法律实效=法律实施+法律效益 法律实效的取得的理由是法律的正当性和法律的信仰!三、 法律是怎样生成的?1、 法律的起源规律(1) 法从原始社会的道德、宗教规范和习惯中孕育出来,经历了同这些规范浑然一体到相分化并相分离的发展过程2) 法的产生经历了一个从个别调整到一般规范性调整,再到法的调整的发展过程3) 法的产生经历了一个由习惯到习惯法,再到制定法的发展过程原始社会规范法律产生的方式在人们共同的生产和生活中自发形成由国家制定和认可反映的利益和意志原始社会全体成员的利益和意志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保证实施的力量由社会舆论、传统力量、氏族部落领袖 的威信保证实施由国家强制力保证适用的范围同血缘的氏族部落成员法律适用于国家主权所及地域内的所有居民2、法律的形成方式1)立法——通过创制形成法律2)判例——通过裁决形成法律(遵循先例)3)习惯——通过认可形成法律四、 法律是如何表现出来?1、 权利与义务(1) 法律权利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可以自主做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手 段。
2011年可能考点】没有权利就没有法律2) 权利的特点:①权利的本质由法律规范所决定,得到国家的认可和保障;②权利主体 具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性;③权利与利益紧密相连;④权利总是与义务人的义务相关联离开 了义务权利不能得到保障3) 法律义务指的是由法律规定的行为人为或者不为某种行为的必须性4) 义务的特点:①义务所指出的是人们的应然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