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项目一次性告知单项目备案需提交的材料:一、 《北京市非政府投资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原件)二、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三、 国土、规划部门意见(特殊行业需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复印件)1、 新征地项目: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划意见2、 自有土地项目:应提供国有土地证、规划意见3、 购置厂房项目:应提供厂房销售合同或厂房产权证;出售方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规划意见书4、 租赁厂房项目:应提供厂房租赁合同;厂房销售合同或厂房产权证;出租方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规划意见书四、 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诺书(原件)五、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六、法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七、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应提供银行资金证明(存款证明、授信证明)(原件)八、项目申请报告(原件)(胶装)九、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说明: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均出自项目申请报告)(原件)1.项目建设内容、生产线及产能情况、项目所属产业链环节及工艺情况,技术先进性有关情况;2.项目行业现行政策及行业准入分析,声明该项目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1号)、《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年版)》等产业准入要求;3.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包括收入、利润、税金、创新情况等;4.项目能源资源的利用情况说明;5.项目环境及生态影响、社会影响分析;6.合法利用土地或房产的情况说明;7.符合城市规划的情况说明等内容。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按顺序整理成册,均需加盖项目单位公章提交至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开发区东二街一号楼905室(吉林森工金桥大厦东50米)同时提交电子版及扫描件(电子版及扫描件提交说明见下页)提交的材料所需模板、表样从北京市通州区中小企业窗口服务平台→文件下载中下载备案项目电子版及扫描件提交说明1、备案申请表、项目申请报告均需提交word文档电子版2、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园区出具的立项请示,均需提交原件扫描件(PDF格式)3、真实性承诺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国土使用权证、规划意见、厂房租赁合同、厂房销售合同、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说明等,均需提交每页盖章后的扫描件(PDF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