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工作流程第一部分 工作流程表 一 规划、建委等部门报建办理流程表第一节 提供选址意见书办理流程第二节 定点及规划设计要点办理流程第三节 审批规划总平面图及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流程第四节 规划设计条件流程第五节 规划施工审查办理流程第六节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审批单流程第七节 初步设计审查批复办理流程第八节 建设联合审批办理流程第九节 施工图审查办理流程第十节 招投标办理流程第十一节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第十二节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办理流程表 二 办理预测绘工作流程表第十三节 预测绘办理工作流程表 三 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领取预售许可证流程表第十四节 预售许可证办理工作流程表 四 按揭及备案工作流程表第十五节 按揭及合同备案工作流程表 五 办理实测绘工作流程表第十六节 实测绘办理工作流程表 六 办理栋证产权流程表第十七节 栋证办理工作流程表 七 办理产权证流程表第十八节 产权证办理工作流程第十九节 准购单办理工作流程第一部分 报建工作流程选址意见书表一 规划、建委等部门报建办理流程定点及规划要点规 划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单体方案审查会方案审查会总平面图 初步设计审查会单体报建图审查施工图审查中标通知书招投标会议建设联合审批定位红线图放线回单建筑核面并联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审批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任务单竣工测量质监站备案、档案馆备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执法队验收第一节 提供选址意见书流程(15个工作日)1、 建设单位申请用地函件、工程简要说明;2、 建设用地规划申请表;3、 有意向位置的地形图(1/500-1/2000)2份;4、 开发公司须持有房地产开发资质;5、 转让地须有转让方原土地红线资料(1992年以后征用的土地还须附有用地规划许可证等);6、 选址意见书申请表;7、 其他;8、 上述资料规划局综合处窗口进窗;9、 规划局用地处经办人审批;10、 现场踏勘;11、 经办人审批后上报;12、 用地处处长审批;13、 主管局长审批;14、 返窗口出选址意见书。
第二节 定点及规划设计要点流程(15个工作日)1、 建设单位申请用地函件、工程简要说明;2、 建设用地规划申请表;3、 有意向位置的地形图(1/500-1/2000)2份(图含道路上线资料);4、 拍卖地须持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5、 拍卖地须持有市国土局拍卖函件;6、 开发公司须持有房地产开发资质;7、 转让地须有转让方原土地红线资料及转让协议(1992年以后征用的土地还须附有用地规划许可证等);8、 其他9、 上述资料报规划局综合处进窗;10、 规划局用地处经办人初审;11、 现场踏勘;12、 经办人审批后上报;13、 用地处处长审批;14、 主管局长审批;15、 返窗口出定点及规划设计要点通知单、规划蓝线图、建设用地规划申请审批表等文件资料;16、 建设单位持此通知单、规划蓝线去国土部门办理用地调查红线手续第三节 审批规划总平面图及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流程(12个工作日)公司总工室:根据规划设计要点通知单,由具有相应设计资格的设计单位编制出规划用地总平面设计方案(免审总图的例外),且已取得国土部门用地调查红线的建设单位,须向市规划局申报审定总平面设计方案及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手续。
1、 建设用地规划定点通知单或签有意见的规划总图及以上阶段所有资料;2、 国土部门及勘测成果;3、 与用地单位的协议或合同及国土部门的有关报表(呈报表、审批表、会签表等);4、 1/500规划总平面图4份(在范围可用1/1000);5、 拍卖地须持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6、 建设用地规划总图及说明;7、 建设用地规划申请表(跳阶段必备);8、 国土局土地拍卖中标通知书;9、 utocad14格式电子介质(光盘或软盘)的总平面图;10、长沙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指标复核表;11、并联审查通知单;12、上述资料规划局综合处进窗;13、规划局用地处经办人初审;14、用地处处长审批;15、各相关处室会签;16、总工程师审批;17、主管局长审批;18、报市政府审批;19、核发规划总平面图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副本、审批单第四节 规划设计条件流程(15个工作日)1、 建设单位申请报告及拟建工程项目示意图;2、 土地红线或国有土地使用证,九二年以后征用的土地须附有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定点及规划要点通知单,已审定的规划总图复印件(均须持原件核对);3、 1/500-1/2000工程位置地形图1份(申报市政管线工程需2份普测图或地形图),且用铅笔在地形图上标明拟建工程的位置;4、 其他;5、 上述资料报规划综合处进窗;6、 规划建管处经办人审批;7、 处长及主管局长审批;8、 规划综合处窗口出规划条件通知单。
第五节 规划报建图审查办理流程(15个工作日)1、 规划设计条件审查通知单及上阶段所有资料;2、 建筑平、立、剖面图(透视效果等),建筑总平面图及有关技术经济指标的设计说明书;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及要求取得的有关协议和批复文件;4、 Autocad14格式电子介质(光盘或软盘)的报建图;5、 其它;6、 上述资料报规划综合处窗口进窗;7、 建管处经办人外勘;8、 建管处经办人审批;9、 建管处处长审批;10、规划局总工审批;11、主管局长审批;12、综合处窗口出报建图审查意见第六节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审批单流程(30个工作日)1、 报建图审查通知单及以上阶段所有资料;2、 工程平、立、剖面等建筑施工图3份,定位红线图3份;(7个工作日)3、 长沙市规划局办理并联审查审批单;(10个工作日)4、 长沙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复核表;(5个工作日)5、 放线回单(定线回单);(7个工作日);6、 市政规划调查红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审批表及要求取得的有关批复、签章等(市政类)及上阶段所有资料;7、 其它;8、 上述资料报规划局综合处窗口进窗;9、 规划局建管处经办人审批;10、建管处处长审批;11、总工程师审批;12、主管局长审批;13、综合处窗口出工作联系单;14、缴纳报建费;(1)、规划局工作联系单;(2)、规划局信息中心面积复核表;(3)、规划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4)、规划局审批已审批的报建图一套;(5)、计委备案证明;(6)、人防核费通知书;(7)、中标通知书;(8)、工程质量申请书;(9)、白蚁防治登记表;(10)、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意见书15、综合处处长签字;16、换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审批单。
第七节 初步设计审查批复办理流程(15个工作日)1、 公司总工室根据已审总图负责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2、 报市建委勘设处进窗;3、 勘设处初审后预定会议召开时间;4、 通知开会部门及人员包括(建设方、设计单位);5、 组织召开初步设计审查会;6、 根据会议要求设计院进行修改及回复;7、 返勘设处经办人审批;8、 处长审批;9、 报总工审批;10、出初步设计审查批复第八节 建设联合审批办理流程(8个工作日)1、 总工室负责提供全套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2、 填写申报表建委联审办窗口进窗;3、 建委组织各职能部门召开联合审批会(内审建设方不参加);4、 根据会议要求补充资料;5、 经办人出联合审批意见后上报;6、 处长审批;7、 总工审批8、 窗口领取建设联合审批意见书 第九节 施工图审查办理流程一、各建设单位、开发企业必须按建设部、省建设厅文件要求及时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符合资质要求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并提交如下资料:1、 初步设计批复及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初步设计文件;2、 建设联合审查意见书;3、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4、 符合国家规定深度和内容要求的全套施工图、工程勘察报告及相关计算资料;5、 湘建[2004]393号文规定需要审查的其他资料;二、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1、 施工图设计文件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合格书1份;2、 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电子文档光盘1份;3、 节能计算书1份,节能设计总说明;4、 长沙市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六份;5、 市建筑节能办公室认为需要的其他备案材料;三、审查机构在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开发企业或由其委托审查机构应将审查结果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施工审查备案需提交以下资料: 1、上述第一条规定的资料;2、施工图审查备案表;3、施工图审查合格书;4、委托审查合同(协议书);5、法规、规章规定需提供的其他文件;6、 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提交的资料齐全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手续四、所有建设工程在施工招投标之前应进行施工图备案手续第十节 招投标办理流程(25个工作日)1、 准备工作联系单、立项批复、自行招标资格证书;2、 上述资料市建委进窗确定招标方式;3、 招标办经办人与招标办主任拟定招标形式;4、 填报施工报建申报表、招标办确认;5、 确定踏勘、签疑、开标时间;6、 准备招标书及答疑记要;7、 交易中心走流程;8、 召开招投标会议,确定中标单位;9、交纳各项费用,领取中标通知书 第十一节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20个工作日)一、施工许可申请;需提交的资料1、 市规划局规划工作联系单;2、 发改委立项批文或项目备案表及招标方式的批复;3、 施工许可申请表;二、进入招投标程序(见第十节)三、凭中标文件和规划工作联系单到建委窗口核实建安造价和农民工工资首付保障金,领取施工报建工作联系单、监理合同备案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核实表、施工单位计划生育登记表等表格。
四、按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质监、安监、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备案、项目资本金、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施工图审查等手续五、申领施工任务单;1、 需提交资料:⑴、中标通知书(原件);⑵、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表;(原件);⑶、施工报建工作联系单(须办完表中所列的各项手续);⑷、经过备案的施工合同复印件;⑸、经核对原件的项目经理证复印件;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核实表⑺、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2、 现场踏勘(市场处或建筑执法队);符合条件的,在承诺期限内核发施工任务通知单;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并根据不同情况作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