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安全生产管理一.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规定: 1.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消防法规和“安全第一,避免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思想、知识、技能、教育、强化劳动纪律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 3.修编并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和管理制度 4.编制并执行反事故措施筹划特别要针对单薄环节和频发事故与恶性事故,把防触电伤亡,大幅度减少误操作,避免重要设备损坏和洪水灾害等事故作为重点 5.做好事故的调查分析和记录报表等工作 6.认真开展安全达标活动和安全达标复查工作 二.安全生产管理实行措施 (一)安全组织管理 1.各电厂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工作 2.电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各电厂厂长担任组长,副厂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专职技安员、专职治安员构成 3.各电厂(涉及分厂)设专职安技员1人,车间、班组设兼职安全员1人,构成三级安全管理网,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二)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 1.各电厂厂长是各厂“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厂的安全生产负责;下属副厂长、各部门负责人、总值、值长、班长分别对所管辖范畴的安全负完全责任,是所管辖范畴内的安全负责人、防火负责人、治安保卫负责人。
年初与局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层层贯彻,最后贯彻到班组、个人 2.电厂的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严格制度和执行各自岗位责任制,上下左右全方位的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作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并在生产的同步做到筹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五同步”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各电厂应按照颁有关规程制度(条例、措施),结合本厂实际,制定本厂的现场规程制度(措施、细则、补充规定等)制定现场规程制度的原则如下: 第一.部规定统一执行的规程,如《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业事故调查规程》等,原则上应遵循执行,电厂仅就某些实行细则加以补充和解释 第二.部颁典型规程,如《发电厂检修规程》《电气设备避免性实验原则》《继电保护及系统自动装置检查规程》《电气仪表检查规程》以及多种运营规程,各电厂应结合本厂设备实际实际制定,经专业审查,批准后执行 第三.部颁供现场参照执行的有关管理制度,如《电业培训制度》《设备评级措施》《备品备件管理措施》等,电厂应结合实际制定 (四)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值班制度是强化安全管理的组织措施,对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组织考核、事故解决有重大作用。
2.建议各级领导及技术骨干构成的总值班制,保证电力生产持续作业,安全生产指挥系统任何时候不能间断当班总值是全厂安全生产、治安保卫、防盗、防火、防洪、防自然灾害值班的总负责人 3.建立值长值班制度,领导指挥运营、安全生产、事故解决 4.建立治安巡逻值班制,由专职治安员轮流在厂房重点部位昼夜巡逻值班,加强节假日的四防工作 5.抓好班前会和班后会班前会:接班(动工)前,结合当班运营方式.工作任务,做好事故预想,布置安全措施,解说安全注意事项;班后会:总结当班工作和安全状况,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等不良现象,并作好记录 6.积极开展安全日活动检修班每周,运营班组每个轮值进行一次安全日活动,活动内容应环绕安全工作,联系实际,有针对性,并作好记录车间领导应参与并检查活动状况 7.各电厂应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总结事故教训及安全管理上存在的单薄环节,结合分析安全趋势,研究避免事故的对策 (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必须健全和坚持平常的、定期的、专项的安全检查制度 2.安全检查内容每次有所侧重,根据季节不同检查内容规定可不同,重要检查如下几种方面:查安全思想,查规章制度执行状况,查设备缺陷、隐患,查管理工作漏洞,查安全教育状况,查劳动纪律,节假日查四防工作的单薄环节。
3.检查要避免走过场对查出的隐患一定要认真整治,按照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定经费,由各厂生产技术部门编制整治筹划,经厂长批准后执行六)反事故措施与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筹划的编订制度 1.电厂编制并执行反事故措施筹划,特别要针对单薄环节和恶性事故,把避免触电伤亡、大幅度减少误操作、避免重要设备损坏和洪水灾害等事故作为重点 2.各电厂生产技术部负责编制本厂全年及季度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劳保措施的筹划,经厂长批准严格执行,需要报局批准项目的,经上级批准后执行 3.安全技术、安全劳保措施的范畴涉及:改善劳动条件,避免伤亡事故,改善及完善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危险标示,定期进行机电设备避免性实验,加强机电设备的保护、保养及按筹划大、小修,工作场地保持整洁,差距畅通,布置合理,消防设备完备,个人防护用品对的使用以及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推广先进自动化安全技术装置,有关事故、障碍等异常状况的避免对策以及已掌握的设备缺陷及不安全状况需改善,不符合法规,也许引起事故的必要改善等项目 4.应将安技、劳保措施分别纳入大修、技改筹划、培训、运营规程修编等筹划之中加以安排实行,并保证一定经费。
(七)宣教与培训制度 1.搞好安全宣教是实现安全生产避免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各电厂、必须根据实际状况采用多种形式(职工大会、班组会、专项分析会、板报)及时对职工进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安全知识及治安保卫、防火、防洪的教育,使每个职工切实树立“安全第一,避免为主”的思想,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搞好本职工作 2.新职工入厂后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由各电厂生产技术部负责对其进入厂教育(政治思想和优良老式教育,遵纪守法和文明礼貌教育,有关规程制度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然后再由各电厂车间负责新工人进一步学习现场安全规程,安全技术基本知识及操作规程,最后转入班组进行上岗前的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教育、现场示范、教育,经考试合格才准予见习上岗 3.本厂职工脱离工作岗位持续一种月及以上者,在恢复工作前应进行安全规程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才准予上岗各电厂班组应认真贯彻执行省颁地方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公司劳动安全条例》,并每年考试一次,合格者方准予在岗 4.对因违背现场操作规程.安全规程的人员,应增长不定期考试每年运用枯水期举办短期安全技术培训班,进行广泛系统的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对特殊工作作业人员应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八)考核和奖惩制度 1.我局对各电厂实行年度目的考核,按照目的考核的规定,对各电厂实行奖惩 2.各电厂应按国家各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厂实际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 3.奖励要和安全责任制密切挂钩在奖金分派上对安全责任大,奉献大的要实行倾斜政策,如运营人员高于其她人员,重要工种高于一般工种,工作条件艰苦的高于一般的,一线人员高于管理、后勤人员等 4.局主管部门及各电厂应近经济责任制的规定,把所属单位实现安全目的和发生事故的状况作为考核和奖金分派的根据之一 5.在安全生产中应贯彻重奖重罚的原则,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明显奉献的集体和个人,应予以重奖;对于在工作中严重失职,违章指挥等导致事故者,应予以重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者,由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