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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行与分行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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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行与分行的区别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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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行与分行的区别应该是指在当地直接成立法人资格的银行 , 这样一来, 国内的银行是母行,国外的法人银行是国内银行的子行 , 我想在当地成立法人资格的银行,与成立分行相比,可以开展的业务更广泛吧 在中国就是这样的,外资银行成立法人银行的话,就可以做所有居民的人民币业务,如果不是法人的话,就不能做 觉得有些费解的是,难道之前中资银行的海外分行都没有法人资格吗?没有法人资格,那这些分行又如何能被允许在当地经营?自己理解是有法人资格才能被允许在当地经营拥有分行资格也可以做业务的,当地监管机构对法人银行和分行的监管要求是不一样的,两者可以开展的业务也是不一样的文章里不也说 "而更早在伦敦落户、拥有分行、子行双牌照的银行,则可以在这两种身份之间灵活腾挪" 肯定是有的中资行既在英国成 立了法人银行(既子行),又有”中国XX银行伦敦分行”外资银行进入东道国市场的战略变化随着放松管制和金融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外资银行对东道国市场的参与程度越来越深,参与战略也不断变化,从最初追随母国客户 的跨国业务到现在主动寻求本地市场的盈利机会,外资银行开始趋向于更好地开发东道国市场,与东道国客户建立牢固关系,发展零售 业务。

战略的变化同时反映在进入形式的变化上纵观国际趋势,外资银行进入东道国市场一般经历了代表处T分行T新设子行,以及通 过当地并购设立子行的演变历程自上个世纪 90 年代以来,子行已成为外资银行进入新兴市场的主要方式,以分行形式进入的比例相对 较低据国际清算银行2005年第四季度分析报告,从亚洲、拉丁美洲和中东欧地区三大新兴市场经济体系看,后两者的子行占外资银行 的比例在 60%至80%之间,有些国家甚至接近 100%亚洲地区很多国家传统上只允许设立分行,但随着开放度日渐加大和监管能力逐 步提高,很多亚洲国家的政策也在发生变化外资银行在新兴市场国家设立子行更多地是通过购买当地银行股份而非成本更高的新设投资,且方式日趋灵活,包括全额购买、购 买特定业务领域、合资等,新兴市场国内银行的重组和私有化也给外资银行提供了以并购方式进入本地市场的机会一些最初主要通过 设立分行进行全球扩张的国际大银行(包括花旗,荷兰商业银行,汇丰,荷兰银行,德意志银行等)纷纷调整战略,在新兴市场国家有 选择地购买当地银行,并维持所购买银行的子行形式(即便是全额购买)通过当地并购设立子行的主要好处在于可以规避东道国的市场 准入要求,同时能够迅速获得从事零售业务必须的营业网点。

对外资银行来说,子行或分行的选择本质上是基于成本收益基础上的商业考量据BCBS组织的中央银行工作小组2003年春季对 全球40家投资于新兴市场的金融机构的调查表明,选择子行或分行时的主要考虑因素为银行的扩张战略、业务性质、所需资本、融资方 式以及东道国的监管环境(包括子行和分行的法律和监管差异)其中,直接影响成本与收益的东道国监管环境成为决定性因素,不仅影 响外资银行的进入形式,还影响其投资金额和进入地点等子行和分行准入标准的主要区别在于对子行要求单独的注册资本金,而分行则要求由母行提供一定数量的存款数额,通常子行资本 金要求的数额更高由于分行属于母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主要监管责任在母国,且分行通常不参加本国的存款保险制度因此,各国 在对分行的准入审核时,通常都会充分评估母行对分行的持续支持力度和母国的全面并表监管责任,以及是否愿意主动提供重大信息, 以此作为分行准入的重要标准有的国家还要求在申请材料中说明是否加入母国的存款保险制度和保险程度几乎所有允许同时设立子行和分行的国家对两者的业务范围都进行了区分外资子行的业务范围和监管要求通常与国内银行一致 对分行来说,主要是对其资金来源和规模进行限制,不允许吸收当地居民的零售存款(对零售存款的定义各国标准不尽相同),但通常对 分行的资金运用不进行限制,如贷款业务。

而且由于分行贷款规模限额的计算是建立在母行资本金的基础上,因此通常比子行贷款规模 还要高此外,通常只允许子行从事非银行业务,如证券业务子行与分行并存的情况较为普遍从国际上情况看,大多数国家允许同一家外国银行同时设立法人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具体有以下四种情况:一、允许子行、分行并存,业务范围、监管指标没有差别,主要有:德国、英国、卢森堡、匈牙利、巴林、南非、韩国、香港、澳 门、法国、意大利、菲律宾、日本(实际都是分行);二、允许子行、分行并存,业务范围、监管指标有差别:法国:子行和分行的业务范围由监管当局确定法国对子行要求较高,在业务范围上限制较多;对分行业务范围限制较少菲律宾:持有全面牌照银行可以同时设立子行和分行分行业务范围比子行宽;对分行按法人监管,有营运资金、资本充足率、贷 款集中度要求美国:分行不可以吸收零售存款监管标准基本一致,但具体操作中根据子行和分行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管澳大利亚:不允许分行接受首笔 25 万澳元以下的存款三、不允许子行、分行并存:泰国:不可以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必须先设立分行后才能发展到经营全面业务的子行;子行不能上市越南:目前尚未允许外国银行设子行哈萨克:不允许设分行。

马来西亚:不允许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四、没有明确规定的国家:主要有巴拿马和印尼有关国家的最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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