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煤鸿骏铝电公司自备电厂规章制度发布通知2021年制度发布第08号自备电厂?霍煤鸿骏铝电公司自备电厂平安事件分析报告管理制度?,已于2021年5月25日通过审核,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厂 长:刘振敏 二00九年五月二十八日规章制度控制表制 度名 称霍煤鸿骏铝电公司自备电厂平安事件分析报告管理制度制 度编 号MDHJZB-A06-08-2021-05版本签 发日 期下次评估时间起草人部 门审 核分管领导审核签发人是 否修 订20212021. .2021. .董建华田怀珍包宝良刘振敏新建20212021.052021.05田怀珍田怀珍包宝良刘振敏是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1、依据中电投集团公司和蒙东能源集团?平安事故管理规定?修订解释部门霍煤鸿骏铝电公司自备电厂平安生产质量监督部实施及完善执行人霍煤鸿骏铝电公司自备电厂平安生产质量监督部主任霍煤鸿骏铝电公司自备电厂平安事件分析报告管理制度1. 综述 本制度规定了平安分析报告的目的、适用范围、职责、工作内容、要求与程序2. 目的为加强平安生产管理,确保霍煤鸿骏铝电公司自备电厂〔以下简称“自备电厂〞〕及相关单位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厂内平安情况和平安生产信息。
总结事故教训,研究事故规律,查找和分析不符合项,有针对性地制定纠正措施,预防和减少危及平安生产事件的发生制定本管理制度3. 适用范围本制度所指平安事件为在自备电厂管辖区域内的生产事件,适用于在自备电厂管辖区域内的平安生产事件的管理4. 职责4.1 平安生产质量监督部〔以下简称“安监部〞〕是自备电厂平安事件的归口管理部门对以下工作负责4.1.1 依据发电事业部平安事件管理制度,制定本企业平安事件管理制度,除按照发电事业部要求将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机组非停及以上运行事件、人为责任的一类障碍、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等纳入其管理制度中外,还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将设备和人为责任异常、二类障碍、人身未遂列入事件管理4.1.2 平安事件发生后,依据本企业管理程序,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事件进行应急处理,防止事件的扩大和蔓延4.1.3 依据本企业和上级平安事件管理制度,组织或参加事件的调查与处理属于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机组非方案停运及以上运行事件、人为责任的一类障碍、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等,必须及时准确地进行跟踪分析,根据事件的进展,向蒙东集团安生部和发电事业部填报平安事件报告单;属于其它事件者也要按照本企业平安事件管理制度进行内部调查分析。
4.1.4 在对平安事件进行调查、分析的根底上,对不符合项采取纠正措施,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那么完成?霍煤鸿骏自备电厂平安生产事件追踪落实反应单?,直至不符合项闭环4.1.5 对本企业平安事件实施闭环管理,监督基层单位平安事件管理工作,监督纠正措施的落实4.1.6 及时转发上级及发电事业部的平安事件报告单,组织学习讨论,并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纠正措施,认真落实4.1.7 根据本企业发生的平安事件规律和特点,完善本企业的事故应急预案4.2 所辖基层单位职责4.2.1 依据上级与电厂平安事件管理要求,协助或组织有关事件的调查、分析与处理,落实不符合项纠正措施,直至不符合项关闭4.2.2 组织学习发电事业部及上级平安事件报告单,并结合实际落实有针对性的纠正措施,完善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5. 工作内容、要求与程序5.1 报告原那么5.1.1 平安事件的报告一般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报告和从上到下逐级调查了解的方式,必要时自备电厂安监部、发电事业部与上级单位可越级直接向基层单位对事件细节做进一步了解调查5.1.2 自备电厂所辖基层单位凡发生异常、未遂及以上事件时,填写事件报告单,报告安监部相应专业专工。
5.1.3 属于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机组非方案停运及以上运行事件、人为责任的一类障碍、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等必须向发电事业部平安生产处与蒙东能源集团安生部报告5.1.4 发生重特大平安事件,除了同时向集团公司平安监督部门和发电事业部平安生产处报告外,还应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政府部门报告5.2 报告方式、时间和内容平安事件的报告采取初步报告、跟踪报告、分析报告三种方式跟踪报告和分析报告均应填写书面的事件报告单5.2.1 初步报告5.2.1.1 平安事件发生后,凡构成二类障碍、人身轻伤以上的事件,责任单位必须在1小时之内报告安监部相关专业专工、主任,安监部相关人员主持或参与事件分析会检修热工专业应及时打印相关参数趋势图,事件分析会前报送安监部相关专业专工5.2.1.2平安事件发生后,由当值值长把事件的简要经过以口头的方式向发电事业部调度汇报;安监部主任将用 、电传、邮件等方式报揭发电事业部平安生产处平安主管属于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机组非方案停运及以上运行事件、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等要同时报告蒙东能源集团公司调度发生人身死亡和3人以上重伤事故、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等重特大平安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揭发电事业部平安生产处,在12小时内报告集团公司平安监督部门。
5.2.1.3 初步报告内容应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单位、事件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设备损坏的初步情况、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限制事件开展采取的措施;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等详见附件一5.2.2 跟踪报告:5.2.2.1 平安事件发生后20小时内,由事件的责任单位填写?平安事件跟踪报告单?〔附件二〕,并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安监部,经安监部专业专工补充、确认和审核,报主管平安生产的厂领导批准后,在事件发生24小时内以邮件或 的形式把跟踪报告报蒙东集团公司安生部和发电事业部平安生产处5.2.2.2 根据事件的进展,将事件的阶段情况填报?平安事件报告单?,按时间顺序填写不同的序列号5.2.2.3 主要设备故障,应在设备具备检查条件6小时内,先将检查的简要情况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发电事业部平安生产处,发电事业部在设备具备检查条件8小时内报集团公司平安监督部门5.2.2.4 对于重大设备事故,每日早8时前,以电子文档形式将事件进展情况及采取的措施、进度安排等报揭发电事业部平安生产处,发电事业部每日8时30分前报集团公司平安监督部门5.2.3 分析报告:5.2.3.1 各单位要加强对每一起事件的管理跟踪,认真分析产生不符合项的根本原因,及时纠正。
在平安事件处理结束后的20-32小时内,将最终的?平安事件分析报告单?〔附件三〕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安监部,经安监部专业专工补充、确认和审核,报主管平安生产的厂领导批准后,报发电事业部平安生产处发电事业部在平安事件处理结束后的24-36小时内,将最终的?平安事件分析报告单?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报集团公司平安监督部门5.3 报告要求5.3.1 凡上报蒙东能源集团安生部及发电事业部平安生产处的平安事件报告由安监局部类建档,以便跟踪落实纠正措施5.3.2 填写事件报告必须按报告格式的规定执行,严禁擅自改变报告格式及结构;要求准确、及时、完整,杜绝以任何理由隐瞒、谎报、拖延报告应由责任单位、有关部室填写的内容不得空白,在发送报告时有关部门和领导要签署姓名5.3.3 主管平安生产的行政副职是自备电厂平安事件报告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平安事件报告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基层单位平安第一责任者是本部门、本单位平安事件管理工作的直接负责人5.3.4 设备的平安事件报告单由自备电厂平安生产技术管理部〔简称“生技部〞〕负责填写,主管领导负责审定,安监部负责上报5.3.5 发生人身伤亡平安事件,其报告由自备电厂安监部负责填写,主管领导负责审定,安监部负责上报。
5.3.6 发生人身伤亡事故、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除按上述要求填报报告单外,事故处理完毕后,还要按照?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要求,填报有关事故报告表5.4 受托方平安事件报告5.4.1 受托方在生产现场发生人身平安事件,委托方和受托方均要上报主管单位,由发电事业部平安生产处整理后报集团公司平安监督部门5.4.2 发生受托方责任的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等时,由委托方填写相应平安事件报告,委托方负责审核,并报蒙东能源集团安生部和发电事业部平安生产处5.5 自备电厂内部认定的未遂、异常及以上事件报告准那么及程序5.5.1 事件报告的准那么属于厂内认定的未遂、异常及以上的不需上报蒙东集团公司发电事业部的事件5.5.2 事件报告的程序5.5.2.1 确认为异常及以上事件,由安监部平安专业专工向责任单位发出事件填报通知;责任单位在事件处理结束后12小时内,应填写?平安事件分析报告单?〔附件三〕,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生技部和安监部专业专工,经生技部专业专工和主任审核后,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安监部平安专工,经安监部审定后,报主管厂领导批准检修公司各专业部发生的事件,同样报生技部专业专工审核,然后再发送安监部审核。
待主管厂领导批准后,由安监部相应专工发送至各部室、分厂和检修公司,各基层单位收到事件报告单后,立即由平安第一责任人签发,平安专工传达,组织学习讨论待纠正措施全部落实执行后,填写?平安事件追踪落实反应单?〔附件四〕报安监部备案5.5.2.2 确认为未遂及以上事件,由安监部平安专业专工向责任单位发出事件填报通知;责任单位在事件处理结束后12小时内,应填写?平安事件分析报告单?〔附件三〕,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安监部专业专工,经安监部审定后,报主管厂领导批准检修公司各专业部发生的事件,同样报安监部审核待主管厂领导批准后,由安监部相应专工发送至各部室、分厂和检修公司,各基层单位收到事件报告单后,立即由平安第一责任人签发,平安专工传达,组织学习讨论待纠正措施全部落实执行后,填写?平安事件追踪落实反应单?〔附件四〕报安监部备案5.6 事故原始资料保存和收集管理5.6.1 机组主、辅设备异常运行时,由值长或安监部专业专工下令,热工人员打印相关报警信息、相关参数趋势曲线等,立即交安监部专业专工,其他任何人不准取走异常记录5.6.2 发生设备损坏事件时,当值值长立即汇报安监部专业专工、主任,对设备损坏情况进行拍照,任何人不得破坏现场。
5.6.3 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当值值长必须在1小时内报告安监部主任发生事故的现场,除救护伤员所必须外,没得到安监部门许可前,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现场相关当事人必须按安监部门的要求,到指定的地点,用指定的方式汇报事故情况5.6.4 发生火灾事故时,当值值长立即汇报安监部专业专工、主任,火灾事故现场除控制火场进行隔离和现场扑救所必须外,没得到安监部门许可前,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现场5.7 有关运行人工记录5.7.1 设备事故及异常状态时,运行人员在当值值长的统一按排下,应认真细致地将有关操作和汇报、联系工作记录在值班记录中,按安监部的具体要求,由值长在当值交班前将有关〔值班记录、启停机记录、操作票、联系单、特殊措施等〕记录〔或复印件〕交安监部5.7.2 发生设备事故后,当值值长应及时通知安监部有关人员,当值值班人员或现场作业人员和在场其他有关人员不得自行决定下班或离岗,必须尽快如实提供现场情况和写出事故原始材料,不得互相串通情况,将材料交给安监部后,经允许方可离开5.8 检修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