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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地悲剧与社会改革路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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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地悲剧”与社会改革路径研究    曾祥炎(湖南科技大学商学院,湖南湘潭411201)Reference:公共地的存在并不必然导致“公共地悲剧”人类社会历史变迁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在一定条件下,公共领域的存在有利于增加社会产出,加快社会历史变迁的进程,公共领域的多与少应由所处社会发展阶段产品供给不足的程度决定中国能否释放新一轮改革红利,在于能否实现利益关系的调整,使公共领域的范围趋减以适应社会的发展要求Keys:公共地悲剧;社会改革路径;公共领域F301.1:A:1000?176X(2013)04?0015?06一、问题的提出Hardin[1]的“公共地悲剧”(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描述了这样的场景:一片公共草地向n户牧民完全开放,每户牧民都可以在这片草地上自由地放牧,同时也可以自主决定放牧的数量gi(i=1,2,…n),由于牧民i在私利的驱动下存在增加gi的偏好,最终结果是这片草地上的实际放牧量G=∑ni=1gi远远大于其最佳放牧量该理论说明,如果没有产权约束,公共事物中的自由会给人们带来毁灭性的影响,有限的公共资源与无限的个人欲望必然会导致资源的过度使用。

新制度经济学根据科斯定理[2]对此提出的解决方案是:防止“公共地悲剧”发生的办法就是明晰产权关系或对产权人建立约束机制,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在新制度经济学看来,只要产权关系明确地予以界定,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就不可能发生背离而一定会相等,也就不会存在公共资源的过度使用从科斯定理出发,新制度经济学家把私有产权提升为经济发展的首要因素,“私有产权神话”由此而生而当将这一“神话”的适用范围结广至整个社会生产时,一个直截了当的结论是:为了使全社会的总福利水平或租金值最大化,首要条件是清晰地界定各种形式的产权20世纪80年代末“华盛顿共识”(Washington Consensus)将这一“神话”运用于社会改革的具体实践,使其影响达到了极致私有产权神话”体现了新制度经济学在产权问题上的极端化思维,从而对人们所处利益环境的两个方面,私有产权与公共领域(公共地)这里所说的私有产权与西方现代产权理论所说的产权概念含义基本一致而公共领域主要是指Brazel认为的因物品产权界定不完全而导致的“不完全的分离使得一些属性成为公共财产,进入公共领域”收稿日期:2013-01-24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攻关项目“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长效机制研究”(11JZD018);湖南科技大学人才引进启动基金项目“中国迈过‘中等收入陷阱’的产权制度研究”(E51204)作者简介:曾祥炎(1975-),男,湖南新宁人,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宏观产权理论研究。

E?mail:yangyan9408@163.com之间的关系缺乏全方位的科学认识秉承自由主义传统、倾向于微观与效率分析方法的新制度经济学,为了片面地反对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在科斯定理、Tullock[3]的寻租理论、“公共地悲剧”与外部性等理论的支撑下,质疑公共领域存在的经济合理性,向人们灌输“私有好、公共坏”的基本观念在他们看来,对公共领域的监管可能导致寻租,而放弃监管又可能导致“公共地悲剧”,唯有私有化,公共领域外部性的内在化才有可能使资源有效使用并导致财产价值的上升极端思维的“私有产权神话”在如下方面遇到了难题:(1)在一些情况下,私有产权可能导致交易成本增加从而使一些资源难以得到符合全社会需要的使用,甚至出现闲置未用的情形,而相反,若产权模糊反而能降低交易成本使整个社会受益比如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就是在产权模糊的背景下实现的2)从历史的发展过程看,工业化初期往往需要公共领域的广泛存在比如前苏联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实现了阶段性的高速经济增长,东亚国家是在“强政府”模式下创造了人类历史上最高的经济增长速度,英国与美国在发展之初也实行了强有力的国家干预主义在工业化初期,英美国家主要通过两种手段来实现对资本的偏袒性产权保护:一是通过将国内土地、劳动力资源等非资本的生产要素部分地置于公共领域并攫取其租金为资本服务。

二是构建宗主国与殖民地国家间的“双重产权”制度,通过海外掠夺来保护本国资本的利益3)私有产权难以保证社会公正,政府干预下的公共领域是实现社会公正最重要的途径之一,发达国家的福利政策就是政府通过各种“权利束”的使用,形成公共领域再分配的结果事实说明,在一定范围内,公共领域是实现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条件二、“公共地悲剧”的再思考与以往学者主要思考科斯定理能不能解决“公共地悲剧”不同,这里主要考虑的是:公共地是否必然就是悲剧?在一个社会中,如果存在一些产权界定不清的公共地使公共资源被置于公共领域,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这种公共领域的存在将会由于公共资源的过度使用而导致社会生产最终崩溃很显然,新制度经济学家在这里只考虑到社会生产达到甚至超出最佳产量y另一种情况,即社会生产远未达到最佳产量y,其实这种情形在许多后发展起来的国家广泛存在假设社会生产y由投资量K、技术水平A以及产权制度R决定,即y=f(K,A,R)其中R∈[0,1]表示私人与生产性资源的疏离程度:若R=0,说明是完全的私人产权制度,私人控制了所有生产资料并能支配社会生产出来的所有产品;若R=1,则是纯粹的国有制度,资源完全被置于公共领域;若介于二者之间(0

由于现实中R=0与R=1这样的极端情况实际上并不存在,可以通过约定r-、r-分别表示私人与生产性资源的疏离程度较低与较高时的两种产权安排,进一步假定产权制度安排存在三种近似形态:(1)0≤R

2)拥有0≤R

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处于一种无序状态,社会生产会经常遭到破坏,生产不可能达到y*,这实际上是一种极端的情况,当下社会并不存在2)公共领域+计划机制这种情况下,生产性资源的产权安排为r-

一般意义上说,市场越发达,被置于公共领域的社会资源就越少,反之则相反[5]黄少安和赵建[6]认为,由于投资处于市场环境下,主要是由“看不见的手”来指挥的,同时社会生产性资源又部分地被政治制度置于公共领域,生产者完全可以通过寻租来获取资源,因而使置于公共领域的资源成为有成本优势的交易方攫取的财富[6]与产权制度0≤R

因此,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若社会生产没有达到y*,产权安排r-≤R≤r-比产权安排0≤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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