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环境法律政策的沿革及现状 1.环境问题的变迁 (1).1960-1970年代:严峻的公害问题 ・四大公害问题等、产业型公害的加剧 ・居民反对运动的激化 ・地方公共团体的条例制定 (2).1980年代:向城市生活型公害蔓延 ・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方式的改变,环境负担逐渐增大 ・污染源向各个方面多元化扩散→汽车交通公害、生活用水排放污染 (3).1990年以后:由公害对策向环境对策转变、区域性环境问题向全球型环境问题转变 ・气候变暖、臭氧层、生物多样性等全球范围的环境问题 ・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资源循环社会、低碳社会、自然共生社会 2.环境法律体系 3.跨领域的(综合性)法律 4.物质循环(废弃物、再生利用) 5.排污的防止(公害对策) 6.生物多样性的保护 7.全球气候变暖的对策 (1).1960-1970年代:严峻的公害问题2○战后复兴的经济高速增长和迟来的公害对策・ 经济复兴第一优先重化学工业的发展使环境负担增大・ 产业基础建设优先污水、废弃物处理、城市公园等的推迟・ 企业也在不充分的公害对策下扩大业务○重大公害问题的发生・ 水俣病(1956年正式确认:公害的开端)、神通川的痛痛病(1955年确认)、新泻水俣病(1965年确认)・ 严重的空气污染(四日市联合工厂的哮喘病(1960年))・ 水质污浊(赤潮损害渔业)、严重的地面沉降○公害反对运动的高涨、公害纷争的激化・ 江户川造纸厂排水导致渔业受害和冲突事件(1958)・ 针对设立联合工厂的反对运动、针对建设富士山收费公路的反 对运动应对公害问题的行政措施3u地方行政的开拓性努力 • 地方政府率先于国家推行强有力的公害措施 • 制定公害防止条例(东京都1949年、大阪府1954年、京都府1971年) • 与企业达成公害防止协定• 公害对策基本法的制定(1967):旨在推行有计划的综合性措施,但其中 存在协调经济方面的条款。
• 公害国会(1970):成立了公害相关14部法案规制的强化、经营者责 任的明确化、地方行政权限的强化等 • 设置环境厅(1971)• 空气污染・水质污浊的对策:由地区指定型规制向全国规制转变 • 规则标准的强化、全国统一规制(地方上强化规制的明文化) • 无过失责任制u国家级公害对策的体系化u环境・公害政策的发展○ 地方行政的开拓性努力・ 因公害问题在居民运动中饱受非议的地方行政率先于国家自主 地采取措施・ 东京都工厂公害防止条例(1949)等(当时没有进行定量限制)・ 与企业达成公害防止协定→补全法律、条例○ 制定法令后也将规制权限移交给各个都道府县的知事・ 国家负责制定规章制度框架、全国统一标准,补贴地方政府・ 地方上行使,地方自主制定必要的规制标准(追加标准、补充标准)地区的环境监察(空气质量、水质、噪音程度等的测定)对于工厂等的规制(控制废水、废气等的排放)公害纠纷的处理等职能产业公害大致解决城市生活型公害也有大幅度改善4(2).1980年代:向城市・生活型公害的蔓延5○ 战后高度增长的终结和环境问题的变化・以石油危机(1973-74,1978-82)为契机向低增长转变・产业型公害的减少→城市・生活型公害的显现・国民生活变得富裕且便利性提高。
价值观的个性化・多样化・谋求自然环境保护和较舒适生活环境的行动○ 新环境政策的开展・强化汽车尾气排放的规制(日本版马斯基法1978)・琵琶湖、濑户内等内海・湖泊的总量控制,氮・磷的控制(1979~)・环境影响评价的确立却没达到法律制定的程度(1981国会提出1997成立)・创造与自然相和谐,安逸的城市空间「日本环境政策的评论」(OECD1977) 「日本在多数公害防治的战役中打了胜仗,可在提高环境品 质的战争中还没有取得胜利」 提高环境的舒适性(amenity)的课题(3).1990年以后:由公害对策向环境对策转变6○ 随着公害对策的开展,严重的公害逐渐减少 ○ 然而,目前的这种后发型・对症疗法的举措,并不能解决因大量生产・ 大量消费・大量废弃型社会活动而引起的城市生活型环境问题○ 谋求环境负担的减少以及较为舒适环境的创造 ○ 对于全球气候变暖的对策等全球范围的环境问题之应对,环境行政的新 框架尤为必要1993年制定环境基本法环境基本法① 基本理念(享受和继承环境的恩泽,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积 极推进全球环境保护)② 环境基本计划的制定(展望21世纪中期的长期目标以及为实现目 标而实施的政策)③ 设置环境审议会2.环境法律体系1.跨领域的(综合性)法律环境基本法、环境影响评价法 2.物质循环(废物・再生利用)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基本法废弃物处理法容器包装再生利用法、家电再生利用法、绿色购买法等 3.排污的防止(公害对策)空气污染防止法、水质污浊防止法、土壤污染对策法等 4.自然环境保护自然公园法、生物多样性基本法、外来生物法等 5.全球气候变暖关于推进全球气候变暖对策的法律 6.其他有关公害健康受害补偿等法律关于石棉健康被害救济的法律关于解决水俣病受害者的救济问题与水俣病问题的特别措置法3.跨领域的(综合性)法律①环境基本法(1993年)显示了环境政策基本理念的法律以1992年里约热内卢的地球峰会为契机包括公害、自然环境保护的全球环境问题的指定领域规定了可持续发展、预防原则、污染者负担原则等制定了环境基本计划并推进其实施由放射性物质引起的空气污染、水质污浊、土壤污染, 在原子能基本法等相关法律里有另行规定 ▼环境基本计划(基本法15条) 大致每隔五年修订目前为第三次计划(2006年)综合性计划型政策实施大纲题目“由环境治理开拓通往富足的新道路” 【重点领域】・单个领域 ①全球气候变暖对策②物质循环的确保与循环型社会的构建③城市良好空气环境的确保④环境保护上健全水循环的确保⑤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的减少⑥生物多样性的保护・跨领域⑦在市场中环境价值并被积极评价体系的建立⑧环境保护的人文创造・地域建设的推进⑨以长远的视角完善科学技术・环境信息・政策手法等基础4.物质循环(废弃物、再生利用)①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基本法(2000年)背景:废弃物排出量的增加废弃物填埋处理场的困境、二噁英问题 3R(Reduce,Reuse,Recycle)废弃物的产生抑制、循环利用、适当处理热回收也包含在循环利用内。
②废弃物处理法 90年代大规模非法倾倒问题突出→强化非法倾倒的规制排出者责任(企业)的强化 ③容器包装再生利用法、家电再生利用法、绿色采购法市町村分类回收的负担增加塑料垃圾的再生利用困难→焚烧5.污染排出的防止(公害对策)①空气污染防止法、水质污浊防止法等 环境标准——期望标准、行政目标排出标准——被限制的标准总量控制标准——仅靠浓度限制无法实现 直接处罚制度——无事前命令,一旦违法即向警察检举追加标准、补充标准——根据地方自治体的实际情况设 定严于国家的标准 ②土壤污染对策法(2002年)随着90年代开始的城市工厂迁移、关闭,污染情况凸显发现污染时的高额治理费用,房产价格下跌→弃置场所 的増加难以查明污染者时的对策实施困难,基金额度少③关于解决水俣病受害者的救济问题与水俣病问题的特别措置 法(2009年) 1956年正式确认 1968年国家首度承认 ・胎儿可通过母体感染发病原因——氮肥水俣工厂排出含有有机水银的废水,人们因食用被污染的 鱼贝类引起中枢神经系统障碍原告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胜诉然而,“水俣病并没有就此完结”水俣病症状认定: (1)感觉障碍(2)动作失调(3)手足协调失常(4)视野 缩小(5)视觉障碍(6)听觉障碍(7)其他——多钟症状同时发生→在如此 严格的认定标准下,认定患者达3000人。
水俣病关西诉讼最高法院判决(2004年)——以识别舌尖上的2点感觉 异常等为条件的认定标准⇔ 但是国家并没有考虑重新审定标准的想法 ・2009年7月 通过制定《关于解决水俣病受害者的救济问题与水俣病问题的特别 措置法》,给未认定的人支付疗养费、补助费,来试图解决问题12④关于石棉健康被害救济的法律(2006年)对因长期接触石棉而受到微量污染造成健康损害的救济以前用于喷在矿物产品、汽车刹车、绝缘体和防火墙等上在研究阶段被认为具危险性,但仍被继续使用吸入石棉,可导致间皮癌和肺癌等的发病1975年石棉的喷涂被禁止近年,在大机械制造商久保田的工厂2005年度造成死亡109人2005年6月久保田前神崎工厂(兵库县)周边的一般居民也受到波及▼法的内容创立基金、支付医疗费・疗养津贴・丧葬费等2008年法律修正后,向死亡者家属支付抚慰金 136.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生物多样性是什么?与文化相关理解其含义的人仅有20%左右严重的淡水、半咸水里的鱼类灭绝 在日本有36%灭绝濒危物种——青蛙、青鳉 ▼生物多样性的三个危机(国家战略)①人类活动引起的生态系的破坏、物种的减少・灭绝②人类积极开发的减少带来的影响 深山的荒废 ③外来生物等引起的生态系的扰乱 ①生物多样性基本法(2008年)议员立法、以COP10的召开为契机制定②外来生物法(2004年)属于外来生物(海外起源的外来物种),其带来的危害波及 或者有可能波及生态系、人的生命健康、农林水产的,被 认定为“特定外来物种”。
限定于活着的生物,并且包括 个体,卵、种子、器官等 ▼控制措施 ①原则上禁止饲育、栽培、保管以及搬运 ②原则上禁止进口 ③禁止野外放养、栽培以及播种对于违反者将处以拘役、罚金▼来自中国的外来物种 台湾猴(特定外来物种)草鱼(需注意外来物种) 7.全球气候变暖对策①地球温暖化对策推进法(1999年) 以行政、民生部门为主的对策产业领域:《节约能源法》、经济团体联合会的自主行动计划 《京都议定书目标达成计划》(2005年) 除了减排以外,期望通过碳排放量交易、森林吸收源对策实现目标②地球温暖化对策基本法案(2010年经内阁会议决定,审议中)・数值目标 到2020年比1990年减少25%以上到2050年比1990年减少80%以上・主要实施政策 国内碳排放量交易制度地球温暖化对策税可再生能源全量固定价格收购制度原子能发电的推进然而,受核电事故的影响,需检证能源对策→目标、内容大幅度更改的 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