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粮收购检查实施方案—、检查对象本市辖区内所有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各类粮食收购主体,包括中储粮、中粮直属企业、外资和港澳台企业、外省跨境经营企业、市直企业和各类民营企业、个体粮庄等二、检查内容()粮食收购者的收购资格要对本辖区内所有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各类粮食收购主体开展一次全面核查核查重点:一是检查粮食收购者是否具备粮食收购资格,对没有取得粮食收购资格(暂不考虑收购量是否在50吨以下的办证前提条件)而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要移交工商部门处理;二是审核《粮食收购许可证》的有效期,如已期满,要督促其向原发证机关进行申请延续,逾期不申请的,予以注销;三是审核《粮食收购许可证》是否做到与工商登记同级办理,对不同级办理的,要通知原许可机关取消其收购资格,并督促其到与工商登记同级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重新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四是检查粮食收购者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是否有重大变化,对条件缺失的,要限期整改,对不再具备粮食收购资格的,应当予以暂停或取消收购资格;五是检查粮食收购者有无伪造、涂改、转让、出租、出借《粮食收购许可证》的行为,违者依照《粮食流通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予以查处各县集中开展收购资格核查工作应在2022年XX月底前完成,随后纳入常态监管。
二)最高库存量核定基本工作要依照《粮油经营企业库存量标准规定》的有关规定,对本辖区内所有粮油经营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具体掌握各企业近两年来每月的粮食经营量情况,以便及时核定企业的最高库存量企业月粮食经营量计算公式为:月粮食经营量二当月收购量+当月销售量+月平均库存量月平均库存量二(月初库存量+月末库存量)/2一旦我省启动应急机制,各县市区要及时逐企业核定落实最高库存量标准,并同步开展监督检查各县摸底调查工作应在2022年XX月底前完成三)成品粮(油)储备为确保应急工作需要,对承担各级成品粮(油)储备任务的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检查重点:一是成品粮(油)储备的数量是否真实,质量是否良好,储存是否安全;二是成品粮(油)储备代储点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实行专仓(垛)储存,专人负责,专卡管理;三是成品粮(油)储备代储点的成品粮(油)库存量是否高于成品粮(油)储备计划的1.5倍,是否做到在规定期内(夏季不得超过3个月,其它季节不得超过6个月)及时轮换该项检查应在11月底前完成四)跨省从事粮食收购的备案情况对跨省从事粮食直接收购或委托收购,未在收购所在地的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或未按规定报告粮食收购数量等情况的经营者,要停止其粮食收购活动,并视情节由发证机关暂停或取消其收购资格。
五)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要对纳入统计范围的各类粮食经营者执行粮食统计制度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重点企业要进行经常性抽查凡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经营台账保留时间不足3年,以及未按规定报送粮食经营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要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以相应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取消其粮食收购资格六)粮食经营者的其他收购行为要按照《条例》的规定,对未执行粮食收购质量标准、未及时支付售粮款,以及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等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暂停或取消粮食收购资格对中储粮直属企业违反有关要求,从事与储备吞吐轮换直接相关业务以外的其他商业经营活动,要加以制止,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及时报告三、检查方式首先由各县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普查,即对本辖区内所有粮食收购主体开展拉网式检查;市相关部门组织力量对全市各县市区进行复查,采用不打招呼方式深入收购企业或个体粮庄进行检查,以核定普查质量;同时要配合进行不同形式的检查各县要根据本地粮食收购主体数量和工作量情况合理制定普查工作方案和检查方式方法,对粮食收购主体做到无不检查、无一遗漏四、检查时间2022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时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发文之日起至XX月XX日为止,由各县组织本辖区普查;第二阶段从XX月乂日至XX月XX日为复查阶段;第三阶段自2022年XX月XX日至乂月底,为常规检查和督促整改阶段。
五、工作要求2022年秋粮收购形势比较复杂,监督检查工作头绪多、任务重各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把秋粮收购检查作为当前粮食流通的重点工作和监督检查的首要工作任务,将监督检查贯穿于秋粮收购工作的始终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由XXX任组长,XXX任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成员包括购销科、财会科、仓储科、行发科主要负责同志办公室设在监督检查科各县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统一领导检查工作要明确相关业务科(股)室的工作分工,监督检查职能科(股)要加强组织、协调,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实施,狠抓落实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工作部门协调机制,加强与价格、工商等部门的沟通,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对违反粮食收购价格政策和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进行查处二)周密制定检查方案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严密的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细化量化各个环节,确保检查方案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各县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于XX月XX日前报上级监督检查科三)严肃查处违法案件检查实施过程中,要对照检查内容逐项开展检查,并建立检查工作档案,翔实记载检查的时间、对象、内容、结果以及整改情况等内容,切实做到检查内容不缩水,检查工作不走过场。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要严肃查处该立案的立案,该处罚的要坚决处罚,要把这次秋粮收购大检查作为开展执法办案突破、锻炼执法队伍、大胆开展办案实践的一次有力尝试为保证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市区要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落实监督检查机构、人员和经费四)加强指导和督查对这次大检查,将开展抽查和巡回检查,对组织领导不力、检查工作不认真、检查人员和经费长期不落实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将对各县市区开展情况进行逐县督查,并组织对重大举报案件的受理和查处,对检查工作不力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检查人员不能做到公正、廉洁执法的,要严肃处理五)及时报告检查情况为及时掌握各县市区检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推动检查工作有序开展,各县要做好检查工作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工作,要按时报送检查工作动态和有关数据,重大问题要立即报告在秋粮收购工作结束后,要在2022年XX月XX日前报阶段总结,2022年X月中旬报送本县市区秋粮收购检查工作总结关于加强2022年秋粮收购监管的工作方案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为保障粮食收购政策落实到位,保护粮食生产者利益,现就做好我县2022年秋粮收购监管工作,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2022年我县政策性粮食收购任务为15500吨,其中:普通早籼稻3500吨,优质稻12000吨;截止XX月XX日,早籼稻完成3315吨,优质稻完成9110吨,还需完成优质稻2890吨的收购任务为完成我县政策性粮食收购任务,现对我县秋粮收购工作进行如下布置一是调查了解确定粮源对我县粮食主产镇进行摸底,主动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加强联系,了解今年晚稻种植收获情况,确定秋粮收购粮源,为下一步工作做好准备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由粮食部门直属负责印制宣传标语,悬挂到粮食主产镇人员密集区,宣传粮食收购对种粮农户的优惠政策我县的优质稻定价比邻近县略高,充分利用我县粮食收购价格优势,加大对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的宣传力度三是做好秋粮收购仓储调配工作由于部分粮食主产镇仓容紧张,要进行异地存放,为确保完成我县的秋粮收购,经领导会同粮食部门直属库商定,由我县四个点负责秋粮收储工作,其他镇配合联系粮源并做好秋粮收购工作邻近粮食主产镇所收购的粮食需要调运到收储点所产生的运杂费,由粮食部门直属库适当补助运费四是做好收购工作粮食部门直属库要重点做好秋粮收购所需资金的筹备,对收购入库的粮食及时进行结算付清售粮款,各收粮点要及时将收购有关资料造册送乡镇财政部门。
做好检测仪器的检验、输送清理设备的检修、收购现场的设置以及人员培训和部署工作要提供力可能及的优质服务,把“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活动内容,表达在秋粮收购工作中,确保我县的粮食收购工作顺利完成二、组织领导为确保我县完成2022年下达的粮食收购任务,现成立秋粮收购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XXX、XXX、XXX、XXX三、工作任务(一)加强对稻谷生产者直接补贴收购的监督检查积极适应收购市场的形势变化,强化对种稻谷生产者直接补贴收购各环节的监督检查一是收购计划特别是调增计划是否与粮食种植面积相配,收购计划是否经过公示,《售粮计划单》是否存在边收边填甚至先收后补行为;二是粮食收购业务是否公平公正公开和留痕,是否价格上墙、标准上榜、样品上台,是否凭《售粮计划单》收购,收购实绩是否超出计划10%以上的情况,是否存在采用行政手段强迫稻谷生产者卖粮,粮食入库凭证资料是否完备并妥善保管;三是是否严格执行粮食收购入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以及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质量检验相关仪器设备是否按规定检定校验,入库粮食质量是否达到国标中等以上,是否存在“以次充好〞 “转圈粮〞 “以陈顶新〞 “掺杂使假〞情况,是否建立规范严格的质量管理档案;四是是否存在拖欠售粮款情况,是否存在不及时将收购有关资料造册送乡镇财政部门情况;五是是否将收购的粮食存放在不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仓库情况,是否使用存在安全隐患或已涉案的企业仓房储粮,造成储粮安全隐患。
二)加强对市场化粮食收购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新修订实施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做好粮食收购许可改为企业备案相关工作,做到规范备案管理、优化收购服务依法依规加大对粮食收购市场秩序的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引导多元主体入市收购,监督指导粮食收储企业严格遵守“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核查收储企业是否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公布粮食收购品种、质量要求、量(价)折扣规则、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等相关信息,强化为农服务意识,满足粮食生产者需要,让粮食生产者交“明白粮〞 “放心粮〞“舒心粮" 重点加强粮食收购活动现场监督检查,排查是否存在拖欠售粮款、坑农害农等行为在粮食收购中做到现款结算、不打白条密切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压级压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营造诚信经营、公平交易的市场环境三)加强秋粮收购工作组织各镇政府负责发动辖区内的稻谷生产者积极售粮,督促辖区内相关村委会核实稻谷生产者种植情况,组织村委会将粮食收购计划安排到稻谷生产者,督促所辖财政部门按规定及时向稻谷生产者支付补贴款直属库、各粮所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动群众,提高服务水平,加强秋粮收购组织工作,确保百分之百完成秋粮收购任务秋粮收购到2022年X月XX日止,上级部门将不定期的对我县粮食收购企业时间进行巡查,对各镇开展秋粮收购工作进行督导。
四、有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是深入贯彻认真落实有关决策部署,强化行政监管,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手段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坚持结果导向、问题导向,明确责任分工,高质量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二)分清压实各方责任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粮食安全实行同责的要求,严格执行粮食收储政策规定,切实规范粮食收储企业的收购行为,夯实收购企业的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及粮食和储备部门的属地监管责任,切实加强粮食收购过程中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的属地管理三)强化社会宣传和监督要广泛宣传粮食收购政策,引导收储企业主动守法、诚信经营,引导粮食生产者提高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畅通诉求渠道,用好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舆论宣传和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相关检查情况要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