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第三章-报检员

嘀嘀
实名认证
店铺
PPT
28.50KB
约15页
文档ID:261936095
第三章-报检员_第1页
1/15

第三章 报检员l1、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实行报检员凭证报检制度,报检员报检时应主动出示其报检员证l2、对报检员日常的报检行为事实差错登记管理制度1第一节 报检员资格l参加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并成绩合格的人员可取得报检员资格,并获得报检员资格参加报检员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的下列条件:l1、自理报检单位拟从事报检业务和已从事报检业务的,但尚未获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报检员资格证的人员l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l3、具有良好的品行l4、具有高中或者中等学校以上的学历l5、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l获得报检员资格证后2年内没有从事报检业务的,报检员资格证自动失效2l(二)不具备报检员资格考试者3第二节 报检员注册l1、只有获得报检员资格证的人员,方可申请报检员的注册l2、报检员注册应当由报检单位向备案或注册登记的检验检疫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掌握记忆)l(1)报检员注册申请书l(2)拟任报检员所属企业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登记证书l(3)拟任报检员的报检员资格证l(4)检验检疫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4l3、不予注册:(重要考点)l(1)报检员资格证失效的l(2)被吊销报检员证不满3年的l(3)已在检验检疫机构注册为报检员且未办理注销手续的5第三节 报检员管理l1、报检员证不得转借、涂改。

l2、一个报检员不得同时兼任两个或两个以上报检单位的报检工作l3、报检员证的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届满30日前,报检员应当向发证检验检疫机构提出延期申请,同时提交延期申请l检验检疫机构对报检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其报检员证有效期延长2年经审核不合格的,报检员应当参加检验检疫机构组织的报检业务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其报检员证有效期延长2年未申请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且未通过培训考试的,不予延长其报检员证有效期;6l4、报检员遗失报检员证的,应在7日内,向发证检验检疫机构递交情况说明,并登报声明作废l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报检员所属企业应收回其报检员证,交当地检验检疫机构,并以书面形式申请办理报检员证注销手续l(1)报检员不再从事报检业务的l(2)企业因故停止报检业务的l(3)企业解聘报检员的l(4)报检员调往其他企业的l6、自理报检单位的报检员可以在注册地以外的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本单位的报检业务,并接受当地检验检疫机构的管理7l单选题l以下关于报检员证的表述正确的是( )lA、报检员证可转借他人使用lB、报检员证的有效期为3年lC、报检员应在报检员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期申请lD、报检员须经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延长报检员证有效期8l7、检验检疫机构对报检员在办理报检业务过程中出现的差错或违规行为实行差错记分管理。

l(1)计分方法:l 一次记分的分值,依据差错或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分为12分、4分、2分和1分四种(详见附件4-1“记分事项与分值”)l记分周期为一年度,满分12分,从报检员证初次发证之日起计算一个记分周期期满后,记分分值累计未达到12分的,该周期内的记分分值予以消除,不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l在同一批次报检业务中出现两处或以上记分事项的,分别计算、累加分值l注销后重新注册或变更个人注册信息换发报检员证的,原记分分值继续有效l报检员对记分有异议的,可当场或在3日内提出申诉,经检验检疫机构复核,如报检员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检验检疫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取消或变更原记分l记分后,报检员应立即纠正差错或违规行为9l(2)监督管理l 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满12分,暂停报检资格3个月l 同一记分周期内,暂停报检资格期间或期限届满后,被再次记满12分的,暂停报检资格6个月l暂停报检资格期限届满后,原记分分值予以清除,重新记分至该记分周期终止l暂停报检资格期间不得办理报检业务由检验检疫机构暂时收回报检员证,无法收回的,检验检疫机构将予以公告l 暂停报检资格期限未满不得办理报检单位变更手续,不予出具报检员证注销证明l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报检资格,吊销报检员证l1、不如实报检,造成严重后果的;l2、提供虚假合同、发票、提单等单据的;l3、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涂改检验检疫通关证明、检验检疫证单、印章、标志、封识和质量认证标志的;l其他违规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规定,情节严重的。

10l多选题:l1、对于某报检员以下行为,检验检疫机构可取消其报检资格,吊销报检员证的有( )lA、未如实申报入境法检货物的最终目的地,致使货物无法落实检验检疫lB、报检时提供虚假的“无木质包装声明”lC、买卖入境货物通关单lD、转借报检员证的lE、涂改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11l多选题:l报检员从事报检工作应接受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以下表述正确的有( )lA、自理报检单位报检员可在注册地以外的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本单位的报检业务lB、检验检疫机构对报检员的管理实施差错登记制度lC、报检员应在报检员证有效期届满7日前向发证检验检疫机构提出延期申请lD、报检员遗失报检员证的,在补办期间不得办理报检业务12第四节 报检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l一、报检员的权利l1、对于入境货物,报检员在检验检疫机构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内办理报检,有权要求检验检疫机构在规定的期限或对外贸易合同约定的索赔期限内检验检疫完毕,并出具证明l2、对于出境货物,报检员在检验检疫机构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内办理报检,有权要求检验检疫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检验检疫完毕,并出具证明l3、(与报检单位的权利一样)l4、报检员如有正当理由需撤销报检时,有权按有关规定办理撤检手续。

l5、6、(与报检单位的权利一样)13l二、报检员的义务和责任l1、办理业务时出示报检员证l2、向本企业的领导传达并解释出入境检验检疫有关法律法规、通告及管理办法l第3、4、5点与报检单位的义务责任是一样l6、报检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擅自涂改、伪造或变造检验检疫证(单)14l7、对于需要办理检疫审批的进境检疫物,报检员应与报检前提醒或督促有关单位办妥检疫审批手续,或准备提供隔离场了解检疫结果,适时做好除害处理,对不合格货物按检疫要求配合检验检疫机构做好退运、销毁等处理l8、对出境检疫物的报检,报检员应配合检验检疫机构,帮助检验检疫机构掌握产地疫情,了解检疫情况和结果l9、对入境不合格的货物,应及时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通报情况,以便整理材料、证据对外索赔对于出境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货物要搜集对方的反映,对有异议的货物要及时向检验检疫机构通报有关情况。

下载提示
相似文档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