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香江卓越教育基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M****1
实名认证
店铺
DOC
85.50KB
约5页
文档ID:436661343
香江卓越教育基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_第1页
1/5

附件一:香江卓越教育基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鼓励先进,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香江集团设立本金为二百万的香江卓越教育基金,通过增值保值运作,将香江卓越教育基金的每年投资收益作为奖励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品学兼优的大学生特制定本办法一、评选范围本办法适用为入校一年以上就读于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二、评选条件参加评选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爱国爱校,积极上进,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2、 遵纪守法,文明诚信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受处分现象;3、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和组织各项集体活动;4、 思想品德好,责任心强,热心为同学服务,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工作成绩显著,受到师生的广泛好评;5、积极参加学术科研活动或者公益性活动;6、 学年内无补考、无重修,加权平均成绩75以上,单科最低成绩不得低于70分其中特等奖学金平均加权成绩为80分以上,单科不得低于70分)在同等条件下原则上优先考虑孤儿、单亲家庭贫困生及参加勤工助学的贫困生三、评优程序1、江西财大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在校内宣传香江卓越教育基金计划,吸引学生报名申请学院公布本院可申请的名额及条件;2、 个人申请——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香江卓越教育基金的申请表格、个人信息表;3、 班级推荐——按照本办法所规定的标准及条件班级民主评议产生,评选结果由班主任签字后上报学院;4、 院系初评——院系根据申请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参与活动、校纪校规等指标进行评审,院考评小组由院党总支书记负责,院学工小组并吸收部分师生代表组成评审小组,评选结果在评选会上公布并由院党总支书记签字。

5、 公示——在学校醒目处公示香江卓越教育基金初选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5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制作《香江卓越教育基金奖励学生情况汇总表》(一式两份,并附电子表格一份)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提交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备案;6、 香江卓越教育基金评审委员会审核7、 确定正式名单——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学金四、评选名额和奖励标准在三年内,香江卓越教育基金每年提取当年基金投资收益的50%,奖励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的15名在校学生其中:设特等奖学金一名,奖励金额为10,000元/人,该名学生还将与中国优秀民营企业家共进一次午餐;二等奖学金四名,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三等奖学金十名,奖励金额为3,000元/人;五、附则1、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及修订权归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所有;2、本管理办法自本教育基金正式成立之日起生效附件:香江奖学金申请表香江奖学金申请表本   人   情   况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照片(一寸)民 族 政治面貌 入学时间 身份证号 学 号 专业班级   曾获何种奖励 家 庭 情 况家庭户口A、城镇   B、农村加权平均成绩 家庭住址 在校表现                       班主任签名: 年   月   日申  请  理  由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资格审查意见学院意见:  香江基金会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公章)   年  月  日注:附成绩单原件 。

下载提示
相似文档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