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合同评审程序 工程项目合同评审程序 1、评审 1.1在投标或接受业主合同前,合约估算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对招标文件或合同进行评审,以确保: 业主的各项要求都有明确规定并形成文件; 对业主的各项要求都已理解; 与业主间的任何不一致通过协商都已解决; 具有满足合同要求的能力 1.2 当收到来自业主的口头要求时,接收人应准确理解业主的要求,妥善地形成文件并得到业主的认可 1.3评审的内容主要包括: 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 是否能够达到招标文件、合同中提出的技术、质量等要求,如物资供应能否及时到位,施工技术、检测手段、安全、环保等能否满足业主的要求; 工期能否保证; 是否具备履约的资源条件; 合同的价格能否接受,商务条款是否明确等 1.4合同评审的方式,可以是开会评审,也可以是传递评审 1.5合约估算部负责将评审的结果形成记录,评审记录将作为决定是否投标或签定合同的依据 1.6评审记录由合约估算部负责保存 2、合同交底 2.1合同签订后,合约估算部应对各方、各部门和各参建单位进行合同交底,将合同中与之有关的内容分别筛选、汇总、打印成合同交底书,就其中的重要事项和容易产生歧义的地方予以明确交代,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
2.2对履约中的理解不一致,一般性问题由合约估算部牵头同业主磋商解决,重大问题合约估算部应向项目经理汇报由项目经理同业主协商解决 2.3合约估算部负责保存合同交底书及有关记录 3、合同的修订 3.1合同的修订包括合同条款更改、设计变更、洽商和签证等 3.2一般的修订通过办理变更、洽商和书面签证的方式进行,负责办理变更、洽商和签证的单位应及时将上述记录传递给合约估算部和有关执行单位 3.3重大的修订(如合同条款更改,造成工期、合同价款、施工方案和资源配置较大变化的设计变更等)应按本手册第3.1条款进行评审,评审中应充分考虑: 更改后技术的可行性; 更改后对成本的影响; 更改后对工程质量、工程工期的影响; 更改后对材料供应、施工设备及其它现场条件的影响等 3.4一般修订的记录,办理单位负责将原件存档;重大修订的记录由合约估算部负责将原件存档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