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医院内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 的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2.1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范围内2.2申办医院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2.2.1医院内动火作业:在医院内进行的电焊、气焊、气割、 切割、磨光等产生明火的作业2.2.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进入设备内部;进入专用管道、地 沟、地井、烟道;进入专用贮料池等,进行检验、检测、维修、 养护等2.2.3破土作业:医院内进行的内部地面开挖、掘进、钻孔、 打桩、爆破等2.2.4临时用电作业:医院内一切临时用电的作业2.2.5高处作业:按照《高处作业分级》 (GB/T3608— 93)标准规定的各种作业2.2.6起重吊装作业:在医院内进行安装、拆除、维修等作业2.2.7抽堵盲板作业:因检修或其他作业须抽堵盲板的作业2.2.8断路作业:医院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 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2.2.9医院内部规定的其他需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3职责与分工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医院内各项作业安全 管理制度的监督执行相关部门:全院职工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保障各项作业安 全实施。
4内容与要求4.1各项作业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4.1.1申办医院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程序4.1.1.1 由作业或被作业部门提出指定专人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提出申请4.1.1.2安全作业许可证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签发并进行监督, 注重时效性4.1.2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内容4.1.2.1安全作业许可证应注明作业内容和作业的起止时间4.1.2.2应规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和作业区域4.1.2.3需通知的相关部门和具体的防护要求4.1.3安全作业许可证的使用要求4.1.3.1严格遵守作业的起止时间,如超时应及时补办相应手 续4.1.3.2对作业区域应有明确的警戒标识4.1.3.3防范措施应告知所有作业人员, 并按规定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4.1.3.4 作业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和做其他工作4.1.3.5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按防范标准清理作业现场, 通知相 关部门撤除警戒标识,并及时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汇报作业完毕4.1.4作业涉及到医院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时应进行风险评 价和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二零一五年一月永春县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