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公司技能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实施细则1 目的指导、规范员工取证和换证工作,确保技能人员持证上岗,坚持对员工“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2 适用范围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部门2.1 编制依据释义持证上岗是指从事具有从业资格要求的技能作业人员,上岗前须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达到岗位任职要求2.2 上岗证是指由技能操作人员所在单位签发的岗位资格合格证书2.3 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操作证”)是指由特种作业人员单位所在地政府部门签发的资格合格证书2.4 职责分工人力资源部a) 负责公司技能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归口管理;b) 负责内部上岗证考核结果的审查和发证、换证工作;c) 负责组织实施外部培训、取证工作;d) 负责公司技能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2.5 安全环保部a) 负责指导公司特种作业的取证管理;负责对申请特种作业证取证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报送评审,并对其实施培训、取证工作;b) 负责公司特种作业取证的检查和考核2.6 所属单位、部门a) 负责技能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工作的日常管理;b) 负责内部上岗证的取证培训及考核工作;c) 协助组织实施外部培训、取证工作,并对申请特种作业证取证人员进行资格审查;d) 负责本单位、部门技能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备案、归档工作。
2.7 目标与原则确保特种作业人员100%持上岗证、操作证上岗2.8 确保非特种作业人员100%持上岗证上岗2.9 技能作业人员在未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之前,不得独立从事该工种作业,不得作为该工种的作业负责人2.10 持证上岗培训管理技能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培训,具备相应技能岗位的业务知识,经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2.10.1 技能培训考核包括理论考核和实操考核两个方面:a) 理论考核:由公司或员工所属单位、部门组织培训考试,考试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b) 实操考核:由公司或员工所属单位、部门根据员工工作业绩、技术业务能力和平时表现确定,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2.10.2 技能人员换岗需重新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技能岗位的知识后,经考核合格准予发放上岗证,使其上岗2.10.3 特种作业岗位人员必须取得上岗证和操作证,方可上岗2.11 从事技能岗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但不限于下列培训:a)技能岗位所在单位、部门进行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培训;b)发证部门指定的培训;c) 为适应工种的技术更新及年度检查的培训;d) 政府监督部门要求的其它所必须的培训;e) 离开技能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发证部门确认后方可上岗作业。
2.12 建立技能岗位作业培训台帐,记录技能人员的基本状况、培训情况、考试成绩及其它与培训相关的资料等2.13 上岗证/操作证管理上岗证由本人保管2.14 特种作业人员凭操作证副本(或正本扫描件)上岗作业,操作证正本统一由公司健康安全环保部保存2.15 取得上岗证/操作证的作业人员,必须定期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复审的,由发证部门吊销证件,上岗证/操作证吊销或被扣期间,作业人员不得继续独立从事该技能岗位的作业2.16 上岗证/操作证应妥善保管,不得缺张少页、涂改、伪造、转借、丢失或超越范围使用一旦丢失或损坏,应及时到发证部门签发补办8.5对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者,公司健康安全环保部可扣证1〜6个月,情节严重者,通知发证部门吊销上岗证8.6 成品人才调入从事技能工作,须在一个月内完成考核,办理上岗证;调入(出)特种作业人员应由健康安全环保部办理操作证变更手续8.7 退休、离职人员的上岗证,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收缴注销8.8 退休、离职人员的操作证,由公司健康安全环保部予以暂时收存;在12个月内,可到发证机构办理变更手续,逾期交发证机构予以注销8.9 公司及所属单位、部门建立上岗证/操作证登记台帐,记录证书编号、工种、期限、发证部门等,抄送公司备案。
2.17 附则本细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2.18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正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