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泽尔产权不完全理论探析 Summary:比较德姆塞茨、斯蒂格利茨等学者的有关论述,可以发现巴泽尔的产权不完全理论独树一帜巴泽尔的产权不完全理论包括产权界定的不完全和产权实现的不完全两个方面我们可以从交易成本,资产属性的多样性、无限性与人们认识的有限性的矛盾,以及变化性、责任性等方面对巴泽尔的产权界定不完全思想进行分析;可以从监督成本、主体能力、实现成本与可观察性等方面对巴泽尔的产权实现不完全思想进行研究Key:巴泽尔产权不完全理论;产权界定不完全;产权实现不完全;交易成本;产权分割;监督成本;实现成本;资产属性:F091.3 :A :1007-2101(2016)01-0033-04自德姆塞茨、巴泽尔等产权经济学家开始关注产权不完全的事实以来,巴泽尔的分析视野中产权相对性、产权不完全就成为其产权分析的核心命题巴泽尔的产权不完全理论主要集中在其《产权的经济分析》一书中,研读《产权的经济分析》,比较德姆塞茨、斯蒂格利茨等学者的有关论述,可以发现巴泽尔的产权不完全理论独树一帜一、产权不完全:产权研究的一个重要命题长期以来,在经济学家的分析视野中,一直存在的一个重大理论课题是如何使财产的产权由不清晰走向清晰、由产权残缺走向完全。
经济学家之所以有这种分析产权的思路,其核心在于,他们认为产权应该是完整、绝对的,是可以界定清楚,也可以明白无误的实现的正因为这样,在将产权经济学的有关思想用于分析现实经济问题时,例如对现有各种产权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时,经济学家才会将现有产权制度存在的问题诊断为“界定不清”“产权残缺”,等等从科斯开启现代产权经济学之后,产权问题就成为经济学研究的一个重大前沿课题,科斯定理提示了法律意义的产权初始界定对资源配置的重要性,说明了产权制度对资源配置的重要性经济学家充分认识到产权界定清晰的产权制度安排是市场有效配置资源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在对资产或者商品的产权进行研究时,一般的逻辑是产权要么是界定清楚的,要么是没有界定例如奈特和戈登在自己的分析中,假定产权要么存在并得到明确界定,要么就是完全不存在,忽视了产权只能部分界定的中间状态的可能性[1](P88)之所以存在这种认识,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将商品看成是仅具有一种属性的财产这就容易得出一种结论,“商品要么被拥有,要么不被拥有,不存在任何所有权的中间状态”[1](P88)如果产权界定是模糊的,产权是残缺的产权制度改革的逻辑就是由不清晰走向清晰、由产权残缺走向完全界定。
事实上,对于商品或者财产的产权,我们仅有法律意义上的产权是不够的对于财产或者商品产权,除法律意义上的产权之外,还存在经济意义上的产权例如,马克思在研究土地产权时多次讲到,不同地租形式有一个共同点,即“地租是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即不同的人借以独占一定部分土地的法律虚构在经济上的实现”[2](P715)马克思在研究产权时虽然没有像巴泽尔这样明确地将产权区分为法律权利与经济权利,但从马克思众多论述的字里行间,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和经济意义上的产权在马克思那里是非常明确的,并且认为经济意义的产权更为重要[3](P56-81)就财产的法律产权与经济产权而言,两者完全一致的情况是比较少见,两者之间的不一致是一种常态斯蒂格利茨教授在《社会主义向何处去——经济体制转型的理论与证据》一书中说:“即使是产权关系被清楚地确定下来,实际上的权利同法律上的权利之间也往往有所差异”[4](P226)巴泽尔尤其注意到法律权利与经济权利之间的区别,法律权利“是资产的索取权,它是由国家以特定个体或机构的财产来进行界定的”[5](P215),经济权利“是一个预期性的术语,是个体直接消费某项资产服务的能力,或通过交换间接消费这种服务的能力”[5](P22),并且经济权利先于法律权利。
但不管是法律权利还是经济权利,都不可进行清楚、完全的界定在德姆塞茨、巴泽尔、斯蒂格利茨以及科斯等对产权界定不完全的研究中,巴泽尔对产权不完全的研究不仅独树一帜,而且更为深入和系统从巴泽尔的理论来看,前述对现实产权制度的批评即诊断为“界定不清”“产权残缺”等在理论上也是不确切的因为“产权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产权界定不可能完全而只能是不完全的从经济学家对产权问题研究的情况来看,“权利一般是不能明确界定的观点尚没有得到研究”[1](P88)在《产权的经济分析》这一著作中,巴泽尔提出了产权是相对的、不完全的思想,并且从多层次、多视角、多环节对产权不完全思想进行了分析在巴泽尔看来,产权是“能够通过个人的行动改变的”[1](P3),产权的相对性在分析资源配置时特别有用,过去经济学家没有利用产权这一概念来进行行为分析,一种可能是他们认为产权是绝对的,而不是相对的二、产权界定不完全巴泽尔从交易成本、资产属性的多样性及人们认识的有限性等多个视角分析了产权界定的不完全性,从而揭示了产权界定一直伴随经济运行进行着动态调整的事实,使产权界定成为经济学家研究的一个重点课题一)交易成本与产权界定不完全巴泽尔的研究表明,产权之所以无法完全界定,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在于界定产权是需要成本的。
在巴泽尔对产权的分析中,产权主要是指个人对资产的产权,而“产权是由消费这些资产,从这些资产中取得收入和让渡这些资产的权利或权力构成”的[1](P2),要通过产权的运行来获得收入,其前提条件是资产或者产权必须通过市场进行交易或者交换,交易的实质就是产权的相互转让如果交易成本等于零,产权就可能得到充分的界定,“如果交易成本大于零,产权就不能被完整地界定”[1](P3)而交易成本是指“与转让、获取和保护产权有关的成本”[1](P3),界定产权之所以存在交易成本,是因为要对资产的产权进行完全界定,其前提是对资产的属性要有充分的认知,但是,对于资产的属性,不仅未来的所有者不完全知道,而且即使是现在的产权主体也经常不知道换言之,对产权进行界定是要花成本的,作为理性人,是否界定自己对某一项财产的产权,取决于界定产权的成本与收益的比较在不少场合,对自己的财产进行产权界定是没有价值的对此,巴泽尔写道:对财产进行产权界定“要消耗资源,完全界定的成本更是非常高的因此,产权永远不会是完全界定的”[1](P88)从经济发展史来看,一种财产或者资源的产权是否界定,人们不仅会考虑产权界定的成本,而且还要看待界定的财产或者资源能够为自己带来多大的收益。
巴泽尔认为,人们获得、界定、保持或者放弃产权,是一个选择问题,当人们预期界定、持有相应财产产权的收益超过成本时,他们就会运用权利;相反,如果他们预期拥有产权的收益低于成本时,就不会去对财产的产权进行界定、持有和运用,而是让相应财产的产权置于公共领域 (二)属性多样性、产权分割与产权界定不完全与一般的产权经济学家研究资产或商品产权时,将一项资产或者一件商品作为一个整体不一样,巴泽尔深入分析了资产或商品的内在属性巴泽尔打开资产或商品的内在结构,深入到资产或商品的内部,对属性进行了深入分析,揭示了资产或商品属性的复杂性,巴泽尔认为,资产或商品的属性不是单一的,每一资产或者商品都具有多种属性从某种意义上讲,资产、商品是一系列属性的组合基于此,巴泽尔认为,研究资产或商品的产权时不深入分析其属性产权是不够的,需要深入分析不同属性的产权,只有这样才能使产权分析和研究更具有实际意义换言之,与研究资产或商品的整体产权相比,分析和研究属性的产权更能接近现实生活比如电冰箱已经成为多数家庭的必需品,人们买回冰箱之后,从形式上讲自己好象拥有冰箱的全部产权,但如果进行深入分析会发现,其所拥有的只是冰箱的部分产权,即不完全产权。
原因在于,相对于那些构成简单的家庭日用品而言,冰箱是比较复杂的商品这种商品部件的构成相对复杂,一些关键部件如压缩机还会影响其使用寿命,而且压缩机能够使用时间的长短主要不取决于我们如何小心谨慎地使用,而主要取决于企业生产产品的质量因此冰箱的买卖就不可能实现产权完全转移,冰箱的卖家在让渡其对冰箱的产权时保留了诸如制冷剂漏出等处理的权利当冰箱交易成功之后,购买者获得了冰箱的大部分产权,但冰箱压缩机的部分产权在一定时期还归企业拥有这样,冰箱交易完成之后,企业不仅会给出购买者如何使用冰箱详细的使用说明,而且还会对压缩机等的损坏(如制冷剂漏出)进行保修而冰箱产权的这一分割,在确保厂家拥有诸如制冷剂漏出等处理的权利的同时,也更好地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三)属性无限性、认识有限与产权界定不完全就属性而言,资产的确是多样的而不是单一的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我们只是利用了资产的部分属性或者某些属性由于受一定的知识储量、技术条件和环境的约束,使我们对某一特定资产的属性的认知是有限的,这就有可能产生资产属性的无限性与人们认知有限性之间的矛盾比如,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对于矿渣属性的认识,开始认为矿渣仅是开矿后需要进行处理的废物,但矿渣中其实有很多有用的属性是我们没有认识到的,随着科技的发展、知识的积累,人类逐渐认识到矿渣也是有价值的。
某一种矿渣属性的多少、有多少种属性可供利用、有多少种属性具有开发利用的价值?显然这是一个逐步认识的过程有些属性我们今天认识到了,还有一些属性可能目前还没有认识到,而随着人们认识能力的提高,今后可能还会发现其他的属性对于某一财产具体有多少种属性,我们不可能全部知道这样,对于资产的产权自然不可能全部被界定,也不会被完全拥有,自然不可能全部实现因此,对于资产的产权只能是一种不完全产权有些资产的属性,不仅外人不知道,常常连所有者本人也不知道,而且未来的所有者也可能不知道这意味着对于一项特定的资产或者商品而言,其属性可能是无限的对于资产或者商品的那些不被我们知道的有价值属性,既不可能定价,又无法实现其价值,这些“未定价属性”只能被暂时放在“公共领域”[6]而从产权是否明晰的视角看,被置于公共领域的财产均是产权没有明确界定的资产笔者2015年9月24日有机会参观了青岛啤酒博物馆,博物馆不仅将青岛啤酒厂的历史而且还将现在的生产线供游客参观游客凭60元门票在参观过程中可以免费品尝一杯原浆和一杯生啤笔者一边参观,一边思考巴泽尔的产权理论长期以来,我们对于工厂的认识就是生产商品的地方或者场所,很少认识到它还有旅游属性,当然也就不可能对其旅游属性进行产权界定和开发。
而只有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到现阶段,企业家们才逐步认识到某些商品生产历史与生产场所所具有的旅游属性,也才有了诸如青岛啤酒博物馆这样的创意产生与项目的建设四)变化性、责任与产权界定不完全虽然不同学者对科斯定理的理解不一样,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科斯定理阐明了产权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说明了产权界定对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影响在众多学者对科斯定理的研究中,巴泽尔的理解可以说是非常独到的在巴泽尔看来,科斯的《社会成本问题》不仅认识到了产权的重要性,而且“把责任问题提到了首位”[1](P74)虽然科斯的研究提出了交易双方之间的责任问题,遗憾的是科斯并没有对交易双方责任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例如责任是如何产生的?产生责任的条件是什么?责任对产权是否有影响?等等正如巴泽尔所言:“科斯没有讨论产生责任问题的条件问题”[1](P74-75)从巴泽尔的研究来看,“变化性是责任的一个必要条件;只有存在消除成本高到禁止程度的变化性时,才会有责任问题”[1](P75)就交易双方而言,在交易双方通过契约界定产权之后,随着环境的变化以及其他情况的变化,双方都可能对交易对象的产权提出新的要求例如,土地租赁双方通过流转契约流转土地,流转可能重点就某种物质、某种属性进行双方的权利、责任界定,而没有对生长在其上的某一株果树或者多株果树进行产权界定。
在流转土地之时,生长在土地上的果树可能比较小,也没有太高的经济价值如果流转期限足够长,那么,经过较长时间之后,当果树具有较高的价值之后,土地转出方和转入方都可能对果树提出相应的产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