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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2019-202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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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2019-2025).doc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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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2019-2025年)二〇一九年二月目 录总则 - 5 -一、 矿山地质环境现状与形势 - 6 -(一)矿产资源基本情况及开发利用现状 - 6 -(二)矿山地质环境现状 - 7 -(三)矿山地质环境破坏影响分区 - 10 -(四)“十二五”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进展 - 11 -(五)规划期间矿山地质环境形势 - 12 -(六)2016~2018年取得的工作成果 - 12 -(七)绿色矿山建设 - 12 -二、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任务 - 14 -(一)指导思想 - 14 -(二)基本原则 - 14 -(三)目标任务 - 16 -三、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防治分区 - 19 -(一)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 19 -(二)矿山地质环境一般治理区 - 19 -(三)矿山地质环境重点防治区 - 20 -(四)矿山地质环境一般防治区 - 20 -四、重点工程 - 21 -(一)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基础数据库建设 - 21 -(二)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程 - 21 -(三)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 - 22 -五、资金筹措与实施安排 - 23 -(一)资金筹措 - 23 -(二)实施安排 - 23 -六、保障措施 - 24 -(一)组织保障 - 24 -(二)法律法规保障 - 24 -(三)技术保障 - 24 -(四)资金保障 - 24 -(五)制度体系保障 - 25 -(六)加强宣传 - 27 -总则为响应国家“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贯彻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2009 年5 月1 日)》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促进上犹县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最大限度减少矿山地质环境污染和破坏,逐步治理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保护和恢复矿山地质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适用于上犹县行政辖区内各类矿山,包括在建、生产、停产、闭坑及废弃矿山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规划期为2019~2025年一、 矿山地质环境现状与形势(一)矿产资源基本情况及开发利用现状1.矿产资源基本状况上犹县位于南岭成矿带—罗霄-诸广山钨锡铀稀土多金属萤石非金属成矿亚带,成矿地质条件优越,矿产资源较丰富,是赣州市主要的有色矿产基地之一,地热、矿泉水资源普遍,有利于地质旅游资源开发截至2015年底,上犹县已发现的矿种主要有煤、地热水、铜、铅、锌、钨、锡、钼、铋、砂金、银、锆石、重稀土、轻稀土、灰岩、萤石、脉石英、高岭土、瓷石、建筑用花岗岩、饰面用花岗岩、矿泉水、砖瓦用页岩、砖瓦用粘土、建筑用砂岩等25种,主要矿产地44处上犹县查明资源储量矿种占全省30%以上的有重稀土矿(磷钇矿砂矿)、轻稀土(独居石砂矿)本县的优势矿产有铅、锌、钨、高岭土、萤石、地热、矿泉水,紧缺矿产为稀土矿,区内稀土加工企业资源均来自外购上犹县矿产资源的基本特点表现为三大优势和两大不足三大优势:(1)矿产种类较丰富,主要资源集中分布于营前镇和东山镇中稍境内,有利于规划布局、综合勘查和规模开发;(2)非金属矿发展潜力大,建材矿点多、分布广;(3)地热、矿泉水资源较丰富,有利于开发以地热为主导的疗养和旅游业,应用前景广阔。

两大不足:(1)大中型矿区少,小矿多、分布散,贫矿多、富矿少2)多数有色金属矿共伴生组分多,综合利用程度低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上犹县截止2015年底,已利用的矿种有煤、铜、钨、锡、银、灰岩、萤石、脉石英、高岭土、建筑用花岗岩、饰面用花岗岩、矿泉水、砖瓦用页岩、砖瓦用粘土、建筑用砂岩等18种,矿种(25种)利用率72%至2015年底全县共开采矿产地83个,其中持证矿山42座,采矿证矿区总面积31.973km2,废弃矿点41个,破坏区总面积2.9km2按生产状态分,全县生产矿山21个、闭坑矿山15个、停产矿山6个、废弃矿山41个按矿类区分,非金属矿5个、建材和砖瓦粘土矿65个、金属矿10个、能源矿1、水汽矿产1个、稀土矿1个按发证级别分,省厅发证矿山8个、市局发证矿山5个、县局发证矿山29个按照规模分、中型矿山3个、小型矿山39个,无大型矿山2015年上犹县矿业及其延伸产业总产值40.91亿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61.83%其中,矿业产值为0.73亿元(采掘和采选及采选(冶)企业产值为0.73亿元、地热矿泉水企业产值为0.001亿元),矿业延伸企业的产值为40.18亿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4.18亿元,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5.92亿元,金属制品业0.08亿元)。

矿业及其延伸产业的利税值2.22亿元,占全县工业利税值的51.97%,矿山企业从业人数共计约1940人二)矿山地质环境现状1.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及其危害上犹县矿业开发为上犹县乃至赣州市的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也给生态环境带来较严重的负面影响由于开采技术及对矿山地质环境认识不足的原因,在矿产资源的开发过程中,给环境造成了较大的破坏,尤其是遗留钨矿山、稀土矿山,生态环境严重恶化,已制约了矿山及当地经济的发展通过对上犹县矿山地质环境进行详细调查,统计分析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数据,总结出上犹县矿山地质环境地质问题主要表现为:土地资源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矿山地质灾害、含水层破坏、水土污染等1)矿山地质灾害调查区内未见崩塌、滑坡、泥石流及地面塌陷地质灾害,但在釆露天开采矿山在开采过程中由于爆破等因素形成的松动岩体存在发生小规模掉块的可能性,对矿山开采人员及设备造成一定的威胁2)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破坏零星分散于G220国道、S547省道、S221省道沿线,主要分布于G357国道黄埠镇和东山镇沿线段,如露天开采矿山的采场区域、料场等工矿设施以及废石、废土场区域,地下开采矿山主要集中于工业场地、采空区等地。

上犹县矿山地形地貌破坏总面积为292.0491hm2,其中持证矿山破坏面积124.7041hm2,占总面积的42.69%,废弃矿山破坏面积132.823hm2,占总面积的57.31%3)含水层破坏调查区内共分布12座地下开采矿山,其中持证矿山9座、废弃矿山3座;9座持证矿山中闭坑3座、生产3座、停产3座;3座生产矿山分别为浦芦洞脉石英矿、任氏萤石矿、营前矿业有限公司,其位置分别分布在龙潭水库上游的晓水村、S221国道旁的蓝田村和上犹江上犹县焦里村据现场调查仅3座生产矿山存在涌水现象,日均涌水量在10t左右,3座矿山均位于林区,与村庄和集镇的距离大于1000m,开采过程对周边居民、农田等供水影响较小4)土地资源破坏上犹县矿山土地资源破坏主要分布于县境东部S221省道沿线的油石乡及社溪镇,已建材和砖瓦粘土矿为主,主要表现形式为露天采场对土地资源的挖损,工业广场、废石(土、渣)堆场及尾矿库对土地资源的占用上犹县土地资源破坏面积为244.12hm2,其中持证矿山19.1393hm2,占总破坏面积的78.93%,废弃矿山破坏面积为5.109hm2,占总破坏面积的21.07%5)水土污染调查区内水土污染来源主要为金属(钨矿、铅锌矿)及萤石矿矿山开采产生的废渣产生的淋虑水、选矿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尾矿等,主要分布于钨矿、铅锌矿以及萤石矿采矿区及其影响区范围内。

调查区范围内水样污染程度不大,其中污染程度大的一处位于营前镇焦里村的营前矿业,取样点位于平硐口处,该处综合污染指数为1.28,污染程度较轻调查区内土样污染程度较大,在全县的16处土样取样点中,污染程度最大的为上犹县煤矿、上犹县钨矿源坑洞坑口、蒙岗钨矿,取样点分别位于矸石堆、废石堆、废石堆,综合污染指数分别为4.46、5.57、3.18上犹县煤矿中Cu2+超标4.35倍,As超标4.08倍,;上犹县钨矿源坑洞坑口中Cu2+超标5.49倍、Cd超标3.12倍;蒙岗钨矿中Cu2+超标3.11倍;营前矿业中Cd超标1.49倍;重金属超标对人畜饮用水及周边植被果园都有一定的威胁,调查区内其它矿点未见综合污染指数有超标现象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现状近年来,上犹县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高度重视,结合国家相关法规、法律及上犹县实际情况,针对在釆矿山、停产矿山以及在建矿山加强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报告、开发利用方案、土地复垦报告的审查及监管,针对废弃矿山,积极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目前区内矿山恢复治理总面积为104.139 hm2,其中:自然复绿面积78.014 hm2,地质环境专项治理面积15 hm2,其它治理面积12.125 hm2(建设用地压占)。

三)矿山地质环境破坏影响分区1.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上犹县共有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2处,分别为蒙岗钨矿、营前矿业,区块编号命名为A1、A2蒙岗钨矿位于社溪乡蓝田村,矿区破坏面积1.8466 Km2,区内块石乱布,堆积体分布于各处,在雨水的冲刷下冲积物在地势低洼处淤积,更有甚者淤积物溢出破坏区,破坏了森林资源营前矿业位于营前镇焦里村,矿区破坏面积0.267 Km2,矿区分为南北两部分,北部矿区破坏类型以地下开挖和地表土地破坏为主,地表破坏面积为0.112 Km2,破坏区内有砂石分布南部矿区破坏类型以地表破坏为主,破坏区面积为0.155 Km2,区内植被覆盖率较低且区内地势复杂,极易形成泥石流2.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严重区上犹县共有地质环境较严重区2处,分别为横岭村稀土矿、上犹县钨矿源坑洞坑口,区块编号命名为B1~B2,总破坏面积为0.765 Km2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为地形地貌破坏较严重,稀土矿区内裸露区较多,植被覆盖率不高,部分斜坡裸露区有明显的流水冲蚀的迹象;钨矿区内块石乱布,颗粒细小的砂粒碎屑物在水流的冲蚀下在矿区低洼处淤积,更有甚者,淤积物溢出矿区流向农田、道路,对矿区周边的地质环境形成了一定的破坏。

3.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轻区上犹县共有地质环境影响较轻区12处,区块编号命名为C1~C12,包括了除严重区、较严重区之外的所有持证、废弃矿山,矿区破坏总面积为12.15Km2持证矿山主要地质环境问题为地形地貌破坏,采石场、砖厂生产活动带来的土石方开挖及废弃物的堆放,对地质环境带来了一定程度的破坏;废弃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较小几乎没有,在调查过程中,部分采石场已完全复绿几乎看不出原开场迹象,部分砖厂已被建设用地压占,已不存在地质环境问题四)“十二五”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进展1.“十二五”工作成效(1)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期间,上犹县加大了对矿区地质灾害的巡查,制定了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十二五”期间上犹县未发生因矿山开采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防治效果明显随着矿山业主对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意识的不断提高,矿区内重要地质灾害得以治理,大部分地质灾害隐患得以消除,保障了矿山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2)地形地貌景观修复“十二五”期间,上犹县积极开展矿山整治活动,针对地形地貌景观破坏明显的“三区两线”范围内及其影响区内的矿山加大整治力度,陆续关停多座小型矿山,同时加大巡查力度,打击非法开采现象,使“三区两线”沿线矿山自然植被逐渐恢复,恢复了往日的青山绿水。

3)土地资源破坏修复“十二五”期间,上犹县积极开展矿山土地复垦工作,尤其是针对砖瓦用黏土矿,加大对闭坑矿山的监督管理,闭坑矿山多已完成土地复垦,恢复土地用途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2.存在的问题和不足(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意识不强部分矿山企业“重矿产资源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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