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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钢板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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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钢板租赁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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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钢板租赁合同钢板租赁 第1篇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因需要向甲方租用拉森钢板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价值及日租金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提货日期 1、租赁期限暂定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本工地实际租用时间不足90天,乙方须按90天向甲方支付租金合同到期后乙方须将租赁物如数归还,如乙方因工程需要须延期归还,须在一周内办理延期手续或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2、押金到位后五天内提货有效,交货日期及数量提前三天以通知乙方逾期提货,甲方有权将租赁物保留或转租他方而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押金 甲方收取乙方押金12米拉森桩1200元/支,18米拉森桩1800元/支,乙方付清押金方可提货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缺损赔偿金、修理费后,押金余额三天内退还乙方 第四条租赁物使用范围 租赁期间,租赁物仅供乙方本工程使用,工程地址:12米,18米;乙方不得将租赁物转用于其他工地或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将租赁物转让,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五条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及赔偿 1、租赁期间,乙方对租赁物要妥善保管,保持租赁物的完好状态租赁物退还时,由双方检查验收租赁物在使用过程中如有缺损由乙方承担维修费及相应的赔偿费具体维修赔偿标准见附表 2、附表 第六条租赁物的交接验收和交接地点 1、乙方根据甲方确定的仓库地址派员到甲方仓库提货,双方在交接租赁物时应认真点验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不合格拒收对检查出的不影响正常使用的问题详细记录在出、进库码单上,检验合格后双方的授权代表应在出、进库码单上签字确认甲方所发出的租赁物在乙方使用过程中发生一切问题,由乙方承担 2、租赁物的交接地点为甲方仓库联系:;联系人:郑静安 3、乙方的授权提货人为:联系:; 第七条租赁的装卸运输及费用 1、乙方提取或退还货物时的仓库装卸概由甲方提供装卸设备,费用由乙方承担; 2、租赁物的运输及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提取或退还租赁物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至甲方指定库位装卸; 3、车上作业人员乙方自行派员承,装车或卸车费每吨10.00元;作业人员的安全由乙方负责 4车上作业人员甲方提供,装车或卸车费每吨20元;作业人员的安全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租金的收取 租金收取按出、进库码单实际租用时间和数量计算,租金每月结算一次,月初10号前甲方提供租费结算单报乙方复核并办理结算;乙方应在每月20日内将上个月的租费汇至甲方帐户否责视作违约甲方应负责及时提交正规、足额发票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未按质量、数量提供租赁物,致使乙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现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违约期租金每日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2、甲方不得以乙方的名义从事任何经济活动,并确保不因甲方与第三者发生的任何纠纷或事件给乙方带来风险或造成损失 (二)、乙方违约责任 1、逾期付款应按每日加收欠付租费0.3%的滞纳金 2、如擅自将租赁物转移工地或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或有租赁物变卖、抵押等行为,甲方除有权解除合同、期限如数收回租赁物外,乙方应自违约之日起加付0.5倍的日租金,并偿付违约期租金10%的违约金;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租赁期间,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租赁物还清,结清费用终止。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出、进库码单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钢板租赁 第2篇 出租单位: 济南风云钢板租赁公司 (简称甲方)钢板型材租赁合同编号15-07-25 承租单位:(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签订地点:济南 工程地址: 签订时间: 归还时间: 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钢板型材租赁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钢板型材租赁合同 二、 收费标准:钢板自出租之日起,到使用后验收归还之日止不管使用情况如何,按日历天数“单价”数量进行计算 三、 钢板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遗失、调换等情况,每块按原价9000元赔偿( 30mm*2.2m*6m ),如有损坏情况,应按发生修理费用计算(其中包括人工费、材料等) 四、 钢板出租押金(壹万)元, 钢板进出场费及吊车费另行计算。

五、 双方责任:自钢板出租之日起到钢板归还之日内,如由于钢板造成任何意外伤害,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 本钢板型材租赁合同自钢板归还后,并付清全部租费后自动失效 七、 本钢板型材租赁合同一式两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经  办人:张经理  经  办人: 联 系 电 话:15066663373 联 系 电 话: 身份证: 身份证: 合同钢板租赁 第3篇 出租单位: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承租单位: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归还时间:________________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钢板型材租赁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钢板型材租赁合同 二、收费标准:钢板自出租之日起,到使用后验收归还之日止不管使用情况如何,按日历天数“单价”数量进行计算 三、钢板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遗失、调换等情况,每块按原价9000元赔偿(30mmx2.2mx6m),如有损坏情况,应按发生修理费用计算(其中包括人工费、材料等)。

四、钢板出租押金(壹万)元,钢板进出场费及吊车费另行计算 五、双方责任: 自钢板出租之日起到钢板归还之日内,如由于钢板造成任何意外伤害,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本钢板型材租赁合同自钢板归还后,并付清全部租费后自动失效 七、本钢板型材租赁合同一式两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张经理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________________联系: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 合同钢板租赁 第4篇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合同号:桥工队—租—00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租赁物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价值及租金 二、租赁期限 乙方接收时间至甲方接收时间,具体租赁时间双方根据交接时间确认。

乙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10日内,付清租赁款保留押金,重新签订合同或书面延长租用期限超过1个月,如不续订合同或不书面延长租用期限,则甲方以自己的租赁物资被盗报案 三、押金(保证金) 甲方收取乙方钢板桩每吨押金1000元,钢板桩运输费乙方承担每公里0.5元/吨/公里,押金合计1661750元(壹佰陆拾陆万壹仟柒佰伍拾圆整)乙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自合同签订后,甲方钢板桩运输至乙方工地两车后,乙方五天内押金及其它费用汇至甲方帐上甲方有权将租赁物资转租其他单位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10日内)退还乙方 四、租赁物使用范围 租赁期间,租赁物限定在拉萨尼木县卡如乡工地使用,乙方不得将租赁物转用于其它工地或转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将租赁物转让、变卖或作抵押品 五、租赁物的操作维修保养及赔偿 钢板桩租赁期间,乙方对租赁物要妥善保管钢板桩维修保养由甲方负责租赁物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租赁物乙方原因引起的损坏,乙方应予以修复,如租赁物发生缺少或损坏不能修复,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价值9000元/吨全额赔偿。

六、租赁物的交接验收和交接地点 双方在交接租赁物时,应认真检验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验收完毕,双方的授权代表应在进、出库码单上签字交接钢板桩时,必须注明钢板桩的情况,特别注明接口多少,孔多少,割边多少等 (郑淦广)租赁的交接地点甲方接收地点:拉萨尼木县卡如乡,:(张金峰) 七、租赁物的装卸运输及费用乙方提取或退还租赁物时的仓库装卸概由乙方承担负责租赁物的运输车辆及来回起吊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提取或退还租赁物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由甲方指定库位装卸 八、租金的收取 租赁物的租金按交接地点记载的起止日期和数量按实计算租金每月结算一次,每次支付按每月租金计算乙方应在次月5日之前以转账或汇票形式向甲方支付,甲方提供发票 九、甲方代理运输(本合同代理),运输费用乙方支付 1(以实际吨位为准),运输里程为3780公里 2(以实际吨位为准),运输里程为3780公里运费不到位造成的钢板桩滞留工地,乙方继续支付租金 3、装卸费用每吨 十、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不能提供租赁物,应向乙方偿付租金总额1%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数量提供租赁物,致使乙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足外,还应向乙方偿付违约期租金每日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3、乙方以口头、书信、短信、等方式与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提出决算,甲方必须15日之内派人决算,否则甲方承担返还款(决算后的多余款)的三倍利息(时间以乙方提出决算时间为准计息)。

(二)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租赁期内不按时支付租金,应向甲方偿付滞纳金,按每日租金的百分之五计付; 2、超过租赁期,未经办理延期租赁手续,逾期不退还租赁物,违约期间除应双倍计付日租金外,并按每日租金的百分之五偿付逾期违约金; 3、租赁期超过合同租赁期一个月以上(没有书面延长协议的),乙方除双倍付日租金外,甲方还可以以失窃为由向公安部门报案 4、甲方以口头、书信、短信、等方式与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提出决算,乙方必须15日之内派人决算,否则乙方承担决算后欠款部分的三倍利息(时间以甲方提出决算时间为准计息)同时,甲方可单方面出具决算,乙方视为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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