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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灏敏:关于“文学的自觉”二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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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灏敏:关于“文学的自觉”二三题内容提要:一、鲁迅关于“文学的自觉”的提法只是引述铃木虎雄的观点,在对其特征的把握上有点偏差,实难成为经典论述二、 “文学的自觉”这一概念在现代学术规范下需要确定自己的内涵,作为界定文学的自觉时代最基本的标准三、 “人的觉醒”与“文学的自觉”的产生,有着共同的原因,两者的关系是并行的,而不是因果的凡人类活动,其发展必然经历从自发到自觉的飞跃文学作为人类精神活动之一,也是如此,描述这一飞跃有助于更深入地探索文学发展的规律,这是文学史与文学批评史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难怪“文学的自觉”经鲁迅先生提出后,在文史界获得广泛认同,成为一种流行的观点近几年来随着这方面探讨的深入,出现了一些不同意见的争鸣,本文想就其中几个基本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一鲁迅的学术演讲《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在古典文学研究领域突破旧框,开拓新路,确具典范意义,但其中关于“文学的自觉”的论述能否成为名符其实的经典论述呢?这是需要澄清的一个问题鲁迅为演讲自定了一条规矩:“倘若刘先生的书(指刘师培的《中古文学史讲义》 )里已详的,我就略一点;反之,刘先生所略的,我就较详一点 ”如于汉魏之际的文学变迁,刘书详录王粲等邺下文人的事迹,及曹丕兄弟四篇论文的文章,鲜及曹操与孔融。

鲁迅则大谈曹操与孔融,在当时特殊的政治背景下,其所详实为演讲的旨趣所在,因感慨时事而借题发挥,正如他后来在致陈浚的信中所说的, “弟在广州之谈魏晋事,盖实有慨而言志大才疏,哀北海之终不免也”[1](204)其所略只作应景式地泛泛介绍,于邺下文人几乎一笔带过,对曹丕兄弟也只是略微谈及他们的文学观念 “文学的自觉”云云即是对曹丕文学观念的概括,但其中令人惊异的是,以鲁迅的学识不至于如此武断地推论曹丕“说诗赋不必寓教训,反对当时那些寓训勉于诗赋的见解” 作为应景式的介绍,鲁迅很可能是凭印象借用一种现成的说法, “文学的自觉”在鲁迅所有论著中只此一见,并且加了引号,似乎也可说明这一提法是引用他人之说,而非自己专门研究所得已有学者指出, “文学的自觉”最早是由日本汉学家铃木虎雄先生提出来的[2],他在 1920 年发表的《魏晋南北朝时代的文学论》一文中说:“通观自孔子以来直至汉末,基本上没有离开道德论的文学观,并且在这一段时期内进而形成只以对道德思想的鼓吹为手段来看文学的存在价值的倾向如果照此自然发展,那么到魏代以后,并不一定能够产生从文学自身看其存在价值的思想因此,我认为,魏的时代是中国文学的自觉时代[3](37 ”并标举曹丕《典论》为代表,说其中“最为可贵的是其认为文学具有无穷的生命” 。

此文后被作者收入《中国诗论史》的第二章,于 1925 年由日本京都弘文堂书房出版鲁迅演讲是在 1927 年,又非常熟悉日本学术文化,他对曹丕文学思想的介绍很可能就受到铃木虎雄的影响,其中的失误也恐与此不无关系铃木虎雄以魏代前后“只以对道德思想的鼓吹为手段来看文学的存在价值的倾向”与“从文学自身看其存在价值的思想”相对立,并以后者对前者的突破为“文学的自觉”的特征鲁迅从曹丕主张“诗赋欲丽”错误地推导出他反对道德论的文学观,似乎是为了说明这一文学主张的突破作用,所以接着用“文学的自觉时代”来加以概括当然,鲁迅关于“文学的自觉”的论述是否本之于铃木虎雄,或许永远也得不到确证,但肯定的回答显然要比否定回答的更合情理,否则很难解释上述一些现象对于“文学的自觉” ,鲁迅并未作过专门的研究,他在演讲中只是随机地借用铃木虎雄之说,稍作发挥,便不知不觉地暴露出对其特征把握的偏差 “文学的自觉”主要在于产生了注重自身艺术价值的文学观,它突破了道德论的文学观,但并不等于反对它曹丕于诗赋只说“欲丽” ,至于“寓训勉”则置之一边,既没反对也没提倡,可以说是“从文学自身看其存在价值” 鲁迅则把“欲丽”与“寓训勉”对立起来,以为主张前者就必然反对后者,这样就把“文学的自觉”解读成了“为艺术而艺术” 。

对于“为艺术而艺术”的观点,鲁迅是持批评态度的,有的学者认为:“鲁迅把曹丕的思想比之为近代的‘为艺术而艺术’的一派,实际是一种幽默的说法,目的在强调出他的思想的崭新的特色,并不真的以为曹丕就是主张‘为艺术而艺术’ ,[4](44)其实对于“文学的自觉” ,鲁迅的理解比他的态度更为重要,这个比喻恰恰反映出一定程度的误解:诗赋的“欲丽”与“寓训勉” ,分属艺术追求与思想要求不同的范畴,本不构成对立文学的自觉”重在肯定前者,突出艺术价值趋向;而“为艺术而艺术”则重在否定后者,强调对功利的超越两者不是一回事,把它们混同起来,无疑模糊了“文学的自觉”的特征所以,关于“文学的自觉”,鲁迅的话实难成为经典论述,当以铃木虎雄之说为基石二铃木虎雄提出“文学的自觉”一说,可惜没有展开充分论述,我们只能从前面引文中整理出这样一个逻辑框架:一、文学观念从重视外在功利的道德论到关注自身价值的艺术论,是一个重大的变化;二、这种变化标志着文学发展新旧两个时代的交替,进入一个自觉的时代;三、这种交替在中国发生于汉魏之际这一时期即文学史上的“建安时代” 铃木虎雄称“魏的时代” ,鲁迅因介绍曹丕的文学观念而改为“曹丕的一个时代” 。

后一称法虽有合理之处,因为曹丕高扬一种新的文学观,创作上又开启魏响,在理论和实践上确最能代表建安时代的文学风尚,但毕竟不是很科学,容易与政治上曹丕统治的时代混淆起来又,铃木虎雄对中国文学的自觉时代的时限未加明确界定,但既说“魏的时代” ,又说“魏代以后” ,显然可以理解为中国文学的自觉是有一个演进的过程,始于建安而延续于曹魏以后,这在学术界也已近于共识文学的自觉”被用来概括一个文学观念突破道德价值取向,文学自身价值开始受到重视的时代的特征,确实非常简洁而形象但“自觉”一词是用为术语还是比喻,铃木虎雄未加说明,这与中国传统的文学批评倒颇为相似,术语常与比喻相兼如今, “文学的自觉”不再仅仅是一家之说,业已成为文学史与文学批评史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 “自觉”作为它的核心概念,在现代学术规范下需要确定自己的内涵自觉”既是一个普通词语,又是一个哲学范畴由前者说,指主体对自己的认识,或觉悟到自己;由后者说,指主体对自己活动意义的理解,对活动达到目的所必须遵循的客观规律的把握不管在哪一种意义中,自觉的主体都指向具备思维能力的人,质言之,只有人才能达到自觉与“自觉”意义相对的是“自发” ,指人尚未达到自觉的状态,如缺乏自我意识,在活动中充满盲目性,完全受历史必然性的支配。

由上述推原文学的“自觉”之义,并结合铃木虎雄之说,“文学的自觉”至少包含以下几层涵义:学的自觉实际上是指人对文学的自觉,即文学观念和创作实践的自觉学摆脱完全为外在的功利目的服务的附庸地位,被视为具有自身价值的独立存在而受到重视学作为一种艺术审美活动得到普遍认同,对艺术的追求促进了对文学创作规律的探索和把握不仅仅是某个文学时代的特征,更是文学发展中具有转折性意义的变化如果用黑格尔哲学的术语来表述的话,文学的自发就是“自在”阶段的文学,它尚未显现自己的本质,只是一种混沌的存在,所以没有被当作文学来对待,而是用作为外在于自身的其它目的服务的工具;文学的自觉就是“自为”阶段的文学,它潜在的本质充分展露而为人们所认识,从而获得自身的规定性和独立性,追求自己的目的,实现自己的价值从自发自在到自觉自为,最根本的变化就是文学自身的确立人们以文学的眼光来看文学,为文学的事业来搞文学,这也是界定文学的自觉时代最基本的标准有学者认为,中国文学的自觉在《楚辞》的创作中就始露端倪,以西汉刘向校书将诗赋专列为一类为完成的标志,并从文学观念的演变、专业文人的出现、文学体裁的成熟、文艺批评的发展四个方面举例论证[5]。

但很多例证如用上述最基本的标准来衡量,就难以成立了就说刘向校书,他将诗赋归为一类,与六艺、诸子、兵书、数术、方技并列,主要是出于图书分类整理的实际需要,并不是出于文学的眼光;诗赋与其它五类书籍相比,在内容、形式、用途等方面有明显的不同,区别这些显见的特征并不等于对文学本质的认识,用它来论证文学观念的变化,标志文学自觉的完成,显然是缺乏说服力的还有汉代宫廷中一批“言语侍从之臣”,虽多以辞赋名家,但他们的创作主要是为了润色鸿业,取悦帝王,并不是为了文学的目的;而且他们完全依附于统治者,位同俳优,远没有获得一个专业作家进行文学创作所必须的独立人格另外,文学批评也不是真正的为文学的批评,常常依经立论而缺失自己的立场,虽然触及到一些重要的理论问题,但都未能使文学摆脱经学的附庸而得到自身的确立所以,中国文学在汉代仍处于自发阶段,铃木虎雄认为它的自觉时代始于汉魏之际,这一论断是完全可以成立的三中国文学的自觉时代始于汉魏之际成为一种广为接受的权威观点,主要得力于魏晋“人的觉醒”说的理论支撑,使“文学的自觉”在宏阔的历史文化背景中获得更系统更合理的阐释此说提出也很早,如上世纪三十年代末,刘大杰先生的《魏晋思想论》说当时人生观的特征就是“人性的觉醒” ,但未将它和“文学的自觉”联系起来。

明确将两者联系在一起的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先生的《美的历程》 ,认为“人的觉醒”反映在文艺创作上构成新内容“人的主题” ,与作为新形式的“文的自觉”密切适应和结合,成为魏晋新风 “文的自觉”从文学领域延伸到绘画、书法等领域,侧重在艺术形式方面,与铃木虎雄说的“文学的自觉”有所不同然而,这种差别被许多研究者忽略了,他们往往以“人的觉醒”与“文的自觉”的关系来论“文学的自觉”之产生,认为“没有对人的自身价值的认识和肯定,没有尊重人的个性人格的观念的形成,就不可能有文学‘自觉’时代的来临”[6]虽然文学的主体是人,但在“文学的自觉”与“人的觉醒”之间建立起一种决定论或因果论的联系,或者把前者完全看作是后者在文学上的反映,我以为有些不妥文学从自发到自觉,根本原因是文学在发展中充分展露了自己的本质,否则人即使认识了自身的价值,也未必能认识文学的本质拿中国文学来说,在先秦,散文与学术融而未分,诗歌与音乐合为一体,都未能凸现文学的本质,人们自然重其用而不重其体楚辞以强烈的抒情和华美的词采初露文学的风姿,在其影响下,汉代的辞赋创作追求语言之丽,文人五言诗抒情感人至深,为魏晋以“缘情绮靡”来揭示文学的本质提供了可能性。

当然,可能性要变为现实性,离不开外在社会条件的促成,这主要指与文学密切相关的意识形态的变化自汉末开始,独尊的儒术渐趋式微,被罢黜的百家不少重又活跃起来,意识形态领域呈现多元化的格局,这使人们得以在很大程度上跳出旧的思想禁锢,换一种眼光来看待世界,如突破伦理观念,用自然的眼光看待人生;突破功利观念,用审美的眼光看待文学所以, “人的觉醒”与“文学的自觉”之产生有着共同的原因,两者的关系是平行的,而非因果的如汉末无名氏文人在礼崩乐坏的社会中发现旧有的思想信仰与道德价值已成明日黄花,弥可珍贵的唯有自己生命真实的存在,也第一次为它的短暂而深感悲哀,所以才在诗中强烈表现“人生忽如寄”的生命感受和“为乐当及时”的人生态度那些诗是他们的自我抒写,不带任何功利目的,而且写得“文温以丽” (《诗品》 ) ,这表明文学观念也起了一定的变化,只是由于他们可能没有自觉到这一点,或是默默无闻而未能留下任何资料,我们无从确认罢了曹丕的《典论·论文》向被目为“文学的自觉”的理论标志,它与“人的觉醒”又关系如何呢?全文是围绕如何克服文人相轻而展开的,最后论及文学的价值,这两点都与邺下文学活动密切相关先说第一点,“文人相轻,自古而然” ,建安时邺下文人更加逞才使气,各较短长,曹植所谓“人人自谓握灵蛇之珠,家家自谓抱荆山之玉” (《与杨德祖书》 ) 。

曹丕提出“文体论”与“文气说” ,旨在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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