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的区别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全部人、保管人当场用法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抢劫罪是侵害财产罪中最为严峻的犯罪,在通常状况下,抢劫罪既侵害了被害人的财产,更为重要的是它还危害到被害人的人身平安我国《刑法》第263条规定,犯抢劫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惩罚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惩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入户抢劫的;(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4)屡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宏大的;(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7)持枪抢劫的;(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是中国刑法第五章侵害财产罪中的一项罪名,是介于盗窃罪与抢劫罪之间的一种犯罪形态抢夺罪只侵害财产盗窃罪〔刑法第264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秘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屡次隐秘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隐秘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屡次隐秘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隐秘窃取,是指行为人实行自认为不为财物的全部者、保管者或者经手者觉察的方法,暗中将财物取走的行为。
其具有以下特征:〔1〕隐秘窃取是指在获得财物的过程中没有被发觉,是在暗中进展的假如正在取财的过程中,就被别人发觉阻挡,而仍强行拿走的,那么不是隐秘窃取,构成犯罪,应以抢夺罪或抢劫罪论处,假如取财时没有觉察,但财物窃到手后即被觉察,此后公开携带财物逃跑的,仍属于隐秘窃取,要以盗窃论处;假如施用骗术,转移被害人留意力,然后在其不知不觉的状况下取走财物的仍构成隐秘窃取;假如事先乘人不备,潜入某一场所,在无人发觉的过程中隐秘取财的,也为隐秘窃取〔2〕隐秘窃取是针对财物全部人、保管人、经手人而言的,即为财物的全部人、保管人、经手人没有觉察在窃取财物的过程中,只要财物的全部人、保管人、经手人没有觉察,即使被其别人发觉的,也应是本罪的隐秘窃取〔3〕隐秘窃取,是指行为人自认为没有被财物全部人、保管人经手人觉察假如在取财过程中,事实上已为被害人觉察,但被害人由于种种缘由未加阻挡,行为人对此也不知道被觉察,把财物取走的,仍为隐秘窃取假如行为人已明知被别人觉察即使被害人未阻挡而仍取走的,行为带有公然性,这时就不再属于隐秘窃取,构成犯罪的也而据其行为的性质以抢夺罪或抢劫罪论处,至于其方式那么多种多样,有的是实行撬锁破门、打洞跳窗、冒充找人等人室盗窃;有的是在公共场所割包掏兜、顺手牵羊进展盗窃;等等。
但不管其形式如何,只要其本质上属于隐秘窃取,就可构本钱罪的盗窃行为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用法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施行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本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详细情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盼望的财产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