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州市基层卫生工作回顾及2014年预测 一 广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现状(一)机构设施建设1.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施建设情况截至2012年底,全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90家,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8所、社区卫生服务站152所广州市以政府为主导,通过政策扶持、规划引导、加大投入等措施,大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制定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并纳入区域卫生规划,通过新建、改扩建、盘活闲置公房、购买或无偿移交公建配套业务用房、购买二手房等多种方式,落实9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标准化建设2010年,市政府制定出台《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移交管理规定》,明确了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配套医疗卫生等配套设施截至2012年底,全市有5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达标,尚未完成的有41家2.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设施建设情况全市农村基层卫生医疗机构1128家,其中镇卫生院32所、村卫生站1096所原则上每个镇均有1所政府举办的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行政村设有1所村卫生站近年,番禺区、南沙区按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模式在镇、村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全市已有20所镇卫生院达到国家、省、市标准;3所正在进行标准化建设,预计2013年底完成并达到国家、省、市标准;需继续推进标准化建设的镇卫生院尚有9所未达到标准化建设的村卫生站有74所,在2013年底已全部完成标准化建设二)人员编制情况1.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截至2013年6月底,全市核定118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部门核定事业编制7594个,实有在岗人数8041人,其中编制内5540人,临聘人员2501人2.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全市镇卫生院由机构编制部门核定事业编制4532个,实际在岗人员4978人,其中编制内3141人,临聘人员1837名村卫生站在岗乡村医生共有2011人,其中60岁以上635人(占32%),中专以上学历1258人(占63%),持有乡村医生从业资格1496人(占74%),持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从业资格341人(占17%)三)全科医生情况广州市有全科医生1945人,占广州市医师总数的5.56%;在编全科医生1346人,每万人1.05名目前,除番禺区有118名由广州医学院经3年规范化培养途径培养的全科医生、萝岗区有36名由暨南大学医学院经3年规范化培养途径培养的全科医生在岗外,广州市在岗全科医生均由专科医生经短期岗位培训或1年脱产转岗培训后变更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从事全科医生岗位工作。
四)财政投入情况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广州市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投入力度逐年加大2011年广州市财政投入基层卫生事业经费9.88亿元,2012年投入14.38亿元,比上年增长46%主要包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等,用于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补缺及更新、补助基层卫生机构为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从2011年起,还对政府举办的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财政补助,其核定的经常性收入不足以弥补核定的经常性支出时,差额部分在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由财政给予补偿2011年补助1.4亿元,2012年补助4.5亿元五)管理运营情况1.卫生服务情况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立足基层、面向群众,坚持公益性,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连续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门诊服务方面,2012年,全市总门(急)诊量为1.2亿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3692.5万人次,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诊疗1642.2万人次,较2010年提高22.07%,较2011年提高15.1%;镇卫生院诊疗人次为327万,按可比口径计算,比2011年增长6%。
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占全市医疗机构诊疗人次的29.2%,与上海(41.9%)、浙江(49.7%)有较大差距住院及家庭医疗服务方面,近两年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及家庭医疗服务出现明显萎缩现象至2012年底,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病床数4485张,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435张、镇卫生院2050张2012年,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人次为12.8万,占全市住院总量的5.8%,较2011年的20.7万下降了38.3%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住院人次为5.4万,镇卫生院住院人次为7.3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面,广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由2010年9个大项28小项增加到2012年11个大项37小项,服务内容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慢性病防治管理、儿童保健、妇女保健等项目,并将根据国家要求逐步增加到2012年底,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近915万居民建立了健康档案,专档管理75万老年人、67万高血压患者、17万糖尿病患者、3.98万重性精神病患者等2012年为老年人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人提供免费年度健康检查101万人次(免费金额约1.36亿元),完成免疫规划疫苗常规接种518万针次、二类疫苗接种203万针次。
2.管理改革情况2010年,广州市开展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费按财政一类拨付,建立补助机制,开展绩效考核,重新核定人员编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四独立”(独立法人、独立场所、独立核算、独立管理),实现“七统一”(统一外观标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人员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药品采购、统一设备采购、统一技术指导)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同步进行综合改革,初步建立起公益性管理体制、竞争性用人机制、激励性分配机制、多渠道补偿机制等新的运行机制一是明确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公益性管理体制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下达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明确了财政补助政策,基层机构得到有力保障,人员福利待遇都有较大幅度提升二是初步建立了竞争性用人机制引入“定编定岗不定人”的人事管理新理念,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全员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全面开展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得到提高对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三是建立了激励性分配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2009年10月开始实施绩效工资,实行“两个挂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水平挂钩;绩效考核与工作人员收入待遇挂钩。
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编制管理的医务人员待遇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2012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职人员的年人均绩效工资为62800元,较改革前(2009年)的年人均41500元增长了51%四是基本建立了长效性、多渠道补偿机制各区(县级市)都明确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经常性收支差额由财政兜底,补偿责任主体为所在区(县级市)财政,市财政主要以“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补助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经费、基层机构补助经费全都列入财政预算,医改财政预算资金逐年加大2011年,广州市各级财政安排基层综改及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资金达5亿多元,其中市财政“以奖代补”资金约1.3亿元,各区(县级市)财政资金约3.7亿元3.能力建设情况通过实施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开展社区骨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培训、社区护理、社区慢性病防治等继续教育培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人员能力建设全市实施社区卫生服务责任医师团队网格化管理,98%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了网格化管理,建立了近800个责任医师团队,以健康档案为抓手,实施居民健康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水平稳步提升2012年市统计咨询中心调查显示,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整体评价达到80分以上。
2011年以来越秀区诗书街、海珠区龙凤街等17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先后被评为国家、省示范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目前,广州市228家政府办、20家社会力量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326所村卫生站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政府办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亦按有关规定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为缓解基本药物无法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需求等问题,广州市于2011年3月公布了《广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配备使用的129种基本药物目录外药品》,供基层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过渡期间使用,并与基本药物一同执行零差率销售和医保报销政策,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基层药品不足问题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前的2010年同期相比,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12年平均门诊量上升了将近12%;而平均门(急)诊药费从54.9元/人次下降至49.7元/人次,下降了9.48%;每床每天住院药费从148.13元/人次下降至128.20元/人次,下降了13.45%2013年3月和7月,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相继公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共520种药物)和《广东省基本药物增补品种目录(2013年版)》(共278种药物,与2010年版的省增补品种目录一并使用)。
基本药物品种数从原来的551种增加至近千种,但由于省医药采购平台正在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尚未能配备使用新增基本药物5.医保政策支持情况为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和发展,近年来广州市医疗保险充分发挥支付杠杆作用,出台了多项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的优惠政策,既减轻了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又有力推进了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健康发展一是优先将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服务范围,扩大其服务对象,全市社区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定点率达95%以上二是在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等方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给予较大倾斜,使参保人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的待遇水平明显高于其他医疗机构三是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开展的医疗服务情况,特别设定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保险病种和项目,如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病床治疗等四是实施部分人群社区首诊,即老年居民和非从业居民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通门(急)诊就医的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五是积极推动双向转诊参保人员在住院期间因病情需要转院治疗的,其起付标准费用按一次住院计算转入医院起付标准高于转出医院的,参保人员须在转入医院补交起付标准费用差额;低于转出医院的,不需另付起付标准费用。
六是已将国家和省的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并统一按甲类药品管理,参保人使用基本药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相应规定标准基础上增加10%,加上社区医疗机构实施的一般诊疗费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给予报销70%以上,最大限度地减轻了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二 广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广州市目前已基本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但由于长期的城乡二元差异,总体上仍存在城乡差别大、分布不均、资源配置不合理,以及服务供给能力不足、服务质量水平不高等问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尚未成为承担居民基本医疗服务的主体,“大病进医院、小病在社区”的医疗卫生服务未真正形成一)机构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还有待优化业务用房标准化建设推进难度较大中心城区医疗卫生资源集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较合理,城市新区及外围城区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布局与中心城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需进一步完善但由于中心城区土地资源紧张,普遍存在用地面积、建筑面积不达标,自有用房比例过低的问题,尤其老城区可供房源少,全市纳入标准建设的9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目前仍有41所未达建设标准,原因错综复杂,有的选址商住小区公建配套,但因公建配套尚未动工或完工,未签订购买协议;有的已经完成购买或者产权交接,但因群众反对,至今难以投入使用或难以继续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