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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安全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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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安全怎么做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平安怎么做  出门旅行,越来越多的人起先选择民宿吃吃农家菜,住住农家乐,阡陌交通,鸡犬相闻,日子的节奏都仿佛慢了很多很多可是,民宿作为新生事物,也存在参差不齐的现象部分民宿可能也还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比如,消防设施怎么样?逃命设备有没有?万一遇到火灾,怎么办?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xx部、国家旅游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的通知》,通知强调预防农家乐(民宿)建筑火灾,规范防火改造措施,加强消防平安管理水平,降低火灾风险,爱护人身和财产平安  导则提出,农家乐(民宿)的从业人员应熟识岗位消防职责和要求,做到“一懂三会”(一懂:懂本场所火灾危害性;三会:会报火警、会运用灭火器、会组织疏散逃命)村民委员会或经营管理农家乐(民宿)的行业协会应建立志愿消防队有条件的地区,应依据须要建立专职消防队等  导则共有6章、48条,分别对农家乐(民宿)建筑的消防基础设施要求、消防平安技术措施、日常消防平安管理、施工现场消防平安管理、消防平安职责等问题进行了明确  导则还规定,相关要求主要适用于经营用客房数量不超过14个标准间(或单间)、最高4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的农家乐(民宿)。

超过上述规模或新建的农家乐(民宿),应符合《农村防火规范》GB50039、《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要求不适用于土楼、地坑院、窑洞、毡房、蒙古包等传统建筑已经投入运用的农家乐(民宿)的消防平安技术措施不符合本导则要求的,应按本导则要求进行改造,完善消防平安技术措施  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预防农家乐(民宿)建筑火灾,规范防火改造措施,加强消防平安管理水平,降低火灾风险,爱护人身和财产平安,促进乡村旅游发展,制定本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  其次条 本导则中农家乐(民宿)是指位于镇(不包括城关镇)、乡、村庄的,利用村民自建住宅进行改造的,为消费者供应住宿、餐饮、休闲消遣、小型零售等服务的场所  第三条 本导则适用于经营用客房数量不超过14个标准间(或单间)、最高4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800m2的农家乐(民宿)  超过上述规模或新建的农家乐(民宿),应符合《农村防火规范》GB50039、《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6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要求  本导则不适用于土楼、地坑院、窑洞、毡房、蒙古包等传统建筑。

  已经投入运用的农家乐(民宿)的消防平安技术措施不符合本导则要求的,应按本导则要求进行改造,完善消防平安技术措施  第四条 防火改造措施应当遵循因地制宜、平安适用的原则  第五条 本导则适用范围内的农家乐(民宿)不纳入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和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消防平安检查范围  第六条 文物建筑改造为农家乐(民宿)时应符合文物部门的有关规定  其次章 消防基础设施要求  第七条 设有农家乐(民宿)的村镇,其消防基础设施应与农村基础设施统一建设和管理  第八条 设有农家乐(民宿)的村镇建设给水管网时,应配置消火栓已有给水管网但未配置消火栓的地区,村镇改造时应统一配置室外消火栓无给水管网的地区,村镇改造时应设置自然水源取水设施或消防水池,山区宜设置高位消防水池消防水池的容量不宜小于144m3,当村镇内的农家乐(民宿)柱、梁、楼板为可燃材料时,消防水池的容量不宜小于200m3  第九条 砖木结构、木结构的农家乐(民宿)连片分布的区域,应实行设置防火隔离带、设置防火分隔、开拓消防通道、提高建筑耐火等级、改造给水管网、增设消防水源等措施,改善消防平安条件、降低火灾风险  第三章 消防平安技术措施  第十条 农家乐(民宿)建筑应满意下列基本消防平安条件:  1. 不得采纳金属夹心板材作为建筑材料;  2. 休闲消遣区、具有消遣功能的餐饮区总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m2;  3. 位于同一建筑内的不同农家乐(民宿)之间应采纳不燃性实体墙进行分隔,并独立进行疏散;  4. 应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5. 每25m2应至少配备一具2kg灭火器,灭火器可采纳水基型灭火器或ABC干粉灭火器,灭火器设置在各层的公共部位及首层出口处;  6. 每间客房均应根据住宿人数每人配备手电筒、逃命用口罩或消防自救呼吸器等设施,并应在明显部位张贴疏散示意图;  7. 平安出口、楼梯间、疏散走道应设置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记,楼梯间、疏散走道应设置应急照明灯。

  第十一条 封闭楼梯间、放开楼梯间、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外的出口可以作为平安出口;当主体结构为可燃材料时,木质楼梯应经阻燃处理,楼梯的宽度、坡度应满意人员疏散要求  第十二条 墙、柱、梁、楼板和屋顶承重构件等均为不燃材料的农家乐(民宿),应符合下列消防平安要求:  1. 采纳钢结构时应进行防火爱护,柱的耐火极限应达到2.0h,梁的耐火极限应达到1.5h;  2. 每层平安出口不应少于2个,相邻两个平安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应大于5m当房间门至楼梯入口的疏散距离小于15m,且运用楼梯疏散的各层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时,除首层外可设置1个平安出口;  3. 楼梯间隔墙、室外楼梯贴邻的外墙、楼梯的建立材料应采纳不燃材料  第十三条 墙、柱、梁、楼板等均为不燃材料,屋顶承重构件为可燃材料的农家乐(民宿),应符合下列消防平安要求:  1. 经营用建筑层数不应超过3层;  2. 采纳钢结构时应进行防火爱护,柱的耐火极限应达到2.0h,梁的耐火极限应达到1.0h;  3. 每层平安出口不应少于2个,相邻两个平安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应大于5m当房间门至楼梯入口的疏散距离小于15m,且运用楼梯疏散的各层人数之和不超过25人时,除首层外可设置1个平安出口;  4. 楼梯间隔墙、室外楼梯贴邻的外墙、楼梯的建立材料应采纳不燃材料。

  第十四条 柱、梁、楼板等为可燃材料的农家乐(民宿),应符合下列消防平安要求:  1. 经营用建筑层数不应超过3层;当经营用建筑层数为3层时,每层最大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0㎡;当经营用建筑层数为2层时,每层最大建筑面积不应超过300㎡;  2. 每一层平安出口不应少于2个,相邻两个平安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应大于5m当每层最大建筑面积不超过200 m2,房间门至楼梯入口的疏散距离小于15m,且运用楼梯疏散的各层人数之和不超过15人时,除首层外可设置1个平安出口  第十五条 客房、餐厅、休闲消遣区、零售区、厨房等不应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零售区、厨房宜设置在首层或其它设有干脆对外出口的楼层  第十六条 客房、餐厅、休闲消遣场所、厨房等应设有开向户外的窗户,确有困难时,可开向开敞的内天井窗户不应设置金属栅栏、防盗网、广告牌等遮挡物,确需设置防盗网时,防盗网和窗户应从内部易于开启窗户净高度不宜小于1.0m,净宽度不宜小于0.8m,窗台下沿距室内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2m  第十七条 厨房与建筑内的.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纳防火分隔措施厨房墙面应采纳不燃材料,顶棚和屋面应采纳不燃或难燃材料,灶台、烟囱应采纳不燃材料。

  砖木结构、木结构的农家乐(民宿)厨房防火措施达不到要求的,与炉灶相邻的墙面应作不燃化处理,灶台四周2.0m范围内应采纳不燃地面,炉灶正上方2.0m范围内不应有可燃物  第十八条 有条件的地区,可在二层以上客房、餐厅设置建筑火灾逃命避难器材  第十九条 具备条件的砖木结构、木结构农家乐(民宿)建筑可适当进行阻燃处理,以提高主要建筑构件耐火实力  其次十条 单栋建筑客房数量超过8间或同时用餐、休闲消遣人数超过40人时,应设置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如给水管网压力不足但具备自来水管道时,应设置轻巧消防水龙  其次十一条 禁止采纳可燃、易燃装修材料楼梯间的顶棚、墙面和地面应采纳不燃装修材料;疏散走道的顶棚应采纳不燃装修材料,墙面和地面应采纳不燃或难燃的装修材料;客房与公共活动用房的顶棚、地面应采纳不燃或难燃的装修材料建筑外墙不得采纳可燃易燃保温材料和可燃易燃外墙装饰装修材料  其次十二条 应当在可燃气体或液体储罐、可燃物堆放场地、停车场等场所以及接近山林、草场的显著位置设置“禁止烟火”、“禁止吸烟”、“禁止放易燃物”、“禁止带火种”、“禁止燃放鞭炮”、“当心火灾—易燃物”、“当心爆炸—爆炸性物质”等警示标记。

在消防设施设置场所、具有火灾危急性的区域应在显著位置设置相应消防平安警示标记或防火公约  第四章 日常消防平安管理  其次十三条 应确保疏散通道、平安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不得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占用防火间距  其次十四条 每日昼夜应各进行一次消防平安巡检,确保消防平安  其次十五条 不应在燃煤燃柴炉灶四周2m范围内堆放柴草等可燃物严禁在卧房运用燃气灶具严禁卧床吸烟砖木结构、木结构的农家乐(民宿)建筑内严禁吸烟  其次十六条 农家乐(民宿)的客房内不得运用明火加热、取暖在其它场所运用明火加热、取暖,或运用明火照明、驱蚊时,应将火源放置在不燃材料的基座上,与四周可燃物确保平安距离  其次十七条 燃放烟花爆竹、烧烤、篝火,或有其他动用明火行为时,应设置单独区域,并应远离易燃易爆危急品存放地和柴草、饲草、农作物等可燃物堆放地,以及车辆停放区域  禁止在农家乐(民宿)建筑周边30m范围内销售、存储、燃放烟花爆竹,并严格遵守当地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  农家乐(民宿)接近山区、林场、农场、牧场、风景名胜区时,禁止燃放孔明灯  其次十八条 室内敷设电气线路时应避开潮湿部位和炉灶、烟囱等高温部位,且不应干脆敷设在可燃物上,导线的连接部分应坚固牢靠。

当必需敷设在可燃物上或在有可燃物的吊顶内时,应穿金属管、阻燃套管爱护,或采纳阻燃电缆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严禁擅自增设大功率用电设备,严禁在电气线路上搭、挂物品  其次十九条 严禁运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不得随意更换大额定电流保险丝客房内严禁运用大功率用电设备;厨房内运用电加热设备后,应刚好切断电源停电后应拔掉电加热设备电源插头用电取暖时,应选用具备超温自动关闭功能的设备  第三十条 照明灯具表面的高温部位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距离;靠近可燃物布置时,应实行隔热、散热等措施运用额定功率超过100W 的灯具时,引入线应采纳瓷管、矿棉等不燃材料作隔热爱护;运用额定功率超过60W 的灯具时,灯具及镇流器不应干脆安装在可燃物上  第三十一条 严禁贴邻平安出口、疏散楼梯、疏散通道及燃气管线停放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或对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充电电动汽车充电装置应具备充电完成后自动断电的功能,并具备短路漏电爱护装置,充电装置旁边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第三十二条 严禁在地下室、客房、餐厅内存放和运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不宜在厨房内存储液化石油气;确需放置在厨房时,每个灶具配置不得超过1瓶,钢瓶与灶具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5m。

存放和运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房间应保持良好通风  第三十三条 严禁超量灌装、敲打、倒置、碰撞液化石油气钢瓶,严禁随意倾倒残液和私自灌气  第三十四条 严禁在客房内安装燃气热水器  第三十五条 严禁在客房、餐厅内存放汽油、煤油、柴油、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  第五章 施工现场消防平安管理  第三十六条 施工时应指定施工现场防火平安责任人,落实消防平安管理责任  第三十七条 施工现场防火平安责任人在进场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平安教化培训  培训内容应包括消防平安管理制度、防火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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