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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自然科学类单位科研业绩认定与考核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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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自然科学类单位科研业绩认定与考核办法(试行)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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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自然科学类单位科研业绩认定与考核办法(试行)(2010 年 10 月 26 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建立科学、完善的科研业绩认定与考核评价体系,促进我校科研工作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我校科研人员开展的各类科研活动,根据其类型和贡献大小,均可认定其科研业绩科研业绩认定范围包括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科研成果、学术交流、科研发展、服务社会等方面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自然科学类单位(学院、研究院和功能有机分子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下同)科研业绩的认定与考核第二章 科研业绩认定及计分标准第四条 项目立项分值(X):按照批准的科研项目层次、经费额度,在立项当年计算科研业绩计分标准如下:表 1 项目立项分值表第五条 经费业绩分值(J):按照当年到帐科研经费,每 1 万元计 0.5 分其中:1.军工涉密科研项目、数学和理论物理科研项目经费按照实际到帐经费的 1.2 倍计算;2.工程类项目以提取管理费部分计算科研经费业绩;3.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各类项目学校配套经费等不提取管理费的经费均不计算科研业绩第六条 科研成果分值(C ):科研成果指论文、专利、标准、软件著作权、新品种、新药证书、成果转化、科技著作、研究报告等。

1.论文指第一作者单位为兰州大学的学术论文表 2 学术论文分值表期刊级别 单位 得分分类 类别 得分I 类项目主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 “973”计划、 “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经费 1000 万元以上的政府计划类项目、经费 1000 万元(医学类 300 万元)以上的国际合作项目等60II 类项目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可支配经费在 200 万以上),主持“973”计划课题、“863”计划课题、科技支撑计划课题、国家公益性行业专项、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经费 200 万元以上的政府计划类项目、经费 200 万元(医学类 60 万元)以上的国际合作项目等30III 类项目参与“973”计划、 “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课题(可支配经费在 50 万以上),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省部级重大项目和培育项目、经费 50 万元以上的政府计划类项目、经费 50 万元(医学 15 万元)以上的国际合作项目等15IV 类项目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基金、小额探索项目、教育部重点项目、博士点基金、霍英东基金、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 20 万元(医学 6 万元)以上的国际合作项目等。

5NATRUE、SCIENCE 篇 100CELL 等一类杂志 篇 80SCI I 区 篇 20SCI II 区 篇 8SCI III 区 篇 3SCI IV 区、EI 篇 1ISTP 等 篇 0.5核心期刊 篇 0.22.专利、标准、软件著作权、新品种、新药证书是以兰州大学为第一申请单位授权的专利、标准、软件著作权、新品种、新药证书表 3 专利、标准、软件著作权、新品种、新药证书分值表名称 单位 得分 备注发明专利 项 5实用新型专利 项 2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项 1软件著作权 项 1国家标准 项 10标准地方或行业标准 项 5按独立标准号计算育成品种 项 100驯化品种 项 60新品种 其他 项 40一类新药 项 100二类新药 项 50新药证书其他 项 103.成果转化:科技成果以合同方式进行技术转让的,根据转让到账金额,每 10 万元计 1 分,该项总分不超过 50 分科技成果为企业和社会产生经济效益的,凭应用方提供的书面证明材料(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每 200 万元计 1 分,该项总分不超过 10 分4.科技著作和研究报告分值:表 4 科技著作和研究报告分值表类别 著作出版、报告采纳情况 单位 分值 备注专著 部 8科技著作 编著 部4我校教师是主编的计满分;署名第二的按相应标准1/3 计。

政治局常委采纳或有实质性批示 篇 30政治局委员采纳或有实质性批示 篇 15研究报告中央部委(省级)采纳或有实质性批示 篇 10须有政府相关部门的采纳函第七条 科研奖励分值(L):以兰州大学为完成单位(主持或参与)获得的科技奖励按级别计算科研业绩表 5 科研奖励分值表级别 奖励类别 特等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500自然科学奖 300 200 100技术发明奖 300 200 100国家级科技进步奖 300 200 100自然科学奖 50 25 10技术发明奖 50 25 10科技进步奖 50 25 10省部级省科技功臣奖 80其他奖 社会力量奖 A 类:50;B 类:25 ;C 类:10注:① 奖励得分=标准得分× (1/ 我校排名序号)× (1/我校完成人最先排名序号) ② 参与单位获奖只计算国家奖,我校排名需在前三位③ 社会力量奖类别由校自然科学学术委员会认定第八条 学术任职和学术交流分值(S):表 6 学术任职和学术交流分值表类别 级别 任职 分值 备注国际学术组织 会长/副会长/ 秘书长 50/30/15国际学术组织二级 会长/副会长/ 秘书长 20/10/5学术任职全国一级学会 会长/副会长/ 秘书长 15/8/5SCI、EI学术刊物 主编 /副主编/编委 30/15/10学术刊物 任职核心期刊 主编 /副主编/编委 15/8/5在任职期间每年计算国际学术会议 15举办会议国内学术会议 10/8/5国内学术会议规模200 以上计 10 分,100~200 人计 8 分,100 人以下计 5 分。

会议报告 国际学术会议 大会报告、特邀报告 5注:国际学术会议应为正式国际学术组织组办,定期在各国轮流举办的系列性的、国际性的(非双边或多边,非区域性的)学术会议;国内学术会议是指由国内正式学术组织组办,定期举办的系列性的学术会议会议报告须有邀请书或被列入会议程序册的书面证明材料第九条 科研发展得分(F):表 7 科研发展分值表类别 分值标准人才队伍新增两院院士 100 分/人原有两院院士 30 分/人新增、特聘教授、杰出青年 20 分/人原有、特聘教授、杰出青年 6 分/人新增其他部委人才计划 10 分/人新增省级人才计划 5 分/人研究群体 新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创新研究群体 60 分/个新增教育部“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 20 分/个基地建设新增国家级重点研究基地 100 分/个新增省部级重点实验室 50 分/个新增省部级工程研究中心、 “111”引智基地 30 分/ 个技术服务资质 新增国家级技术服务资质 30 分/项新增省级技术服务资质 15 分/项主办学术刊物 被 SCI 或 EI 数据库收录 30 分/年被核心期刊数据库收录 5 分/年第十条 在考核期内有下列情况者,根据情况予以减分(W):1.承担的科研项目未按期结题每项减 5~8 分,结题鉴定不合格每项减去立项分后再减 5~8 分。

2.按照《兰州大学学术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 ,有被主管部门或学校认定的学术违规或学术不端行为者,减 30 分3.重点研究基地摘牌减 100 分,评估黄牌减 50 分,技术服务资质被吊销减 30 分4.主办的学术刊物评估不合格或被取缔减 30 分5.成果转让后产生纠纷,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照损失金额,每 10 万元减 5 分第三章 单位科研业绩计算及考核办法第十一条 自然科学类单位科研业绩考核原则上按照自然年度进行,对于承担重大建设项目和科研任务的单位,可由承担单位申请,经人事部门和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根据承担任务周期确定考核周期科研任务和业绩按照考核周期累计计算第十二条 每年年初,科研管理部门根据各单位在岗专任教师人数、高职人员人数、学校“211 工程”和“985 工程”投入、学科特点、年度工作任务及上一年度科研任务完成情况等,核定各单位的科研任务并换算成科研业绩分值,经校自然科学学术委员会审定后,作为该单位本年度科研工作考核的标准值(B)第十三条 单位科研业绩分值(Y)按照如下办法计算:单位科研业绩分值(Y):Y=X+J+C+L+S+F+W第十四条 单位科研业绩考核办法及标准:1.单位科研业绩完成率(K)=单位科研业绩分值(Y)÷单位科研标准值(B)。

1.5≤K 优秀1.2≤K<1.5 良好1≤K<1.2 合格K< 1 不合格2.有重大科研贡献的单位,经校自然科学学术委员会认定,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优秀3.单位科研业绩考核结果作为单位整体工作考核、奖励及科研业绩津贴分配的重要依据第十五条 个人科研工作考核由各单位根据此办法和人事管理部门考核办法制定细则, 报人事部门和科研管理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第四章 附则第十六条 本办法的修订经校自然科学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第十七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校自然科学学术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讨论并提出建议方案,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科学技术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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